呱呱知道网
商标注册专利免费查询,商标专利在线注册申请,版权登记,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专利技术作品作者的认定途径
呱呱知道网小编整理了“专利技术作品作者的认定途径”的有关内容,分享给大家。
裁判要旨丽
专利技术作品作者身份的认定是解决发明人署名权纠纷的前提。司法实践中,可依据该专利技术
作品的原始资料由谁掌握、谁更能清晰阐释作品的核心技术内容等途径来认定作者身份。
案情
2006年9月21日,亚神环保公司总经理张四海以《亚神环保公司关于ysh北方人工湿地技术的
可研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一文为主要技术基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北方垂直潜流式
人工湿地净化污水的方法”发明专利,2009年1月21日获得授权公告,专利号为zl2.9
号,发明人为张四海、王培名,专利权人为亚神环保公司、张四海。2009年5月12日,王培名向河
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是《可研报告》的唯一作者,张四海申报专利行为系受
公司委托,但张四海却在申报中私自添加自己的名字,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北方垂直潜流式人工湿地
净化污水的方法”的唯一发明人为王培名。
裁判
呱呱知道网
商标注册专利免费查询,商标专利在线注册申请,版权登记,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郑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均把《可研报告》一文作为认定其系zl2.9
号“北方垂直潜流式人工湿地净化污水的方法”发明专利发明人的直接证据。王培名撰写的《可研报
告》与张四海申请涉案专利时向专利代理机构提供的《可研报告》内容完全一致。但王培名提交的《可
研报告》一文有其署名,并向法院提交了打印件初稿及修改稿,经对王培名打印完成该文件的电脑进
行勘验,显示该文件文档创建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早于张四海申请专利的时间2006年9月21
日。同时,张四海无法提交或说明《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的原始文档或文件来源,也不能就涉案专
利技术的形成、研发和其他技术细节问题给予清晰阐释。
郑州中院判决:确认“北方垂直潜流式人工湿地净化污水的方法”(zl2.9号)发明专
利的发明人为王培名。
张四海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10月28日,河南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四海仍不服,向提出再审申请。
2013年3月31日,作出裁定:驳回张四海的再审申请。
评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谁是《可研报告》的真正作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创作该作品的原始资料由谁掌握。一个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经过思想阶段、构思阶段和表达阶段。
比如文字作品,作者可以提供比如纸质手稿、创作时的文章大纲、思路图纸等;又比如摄影作品,则
可以提供胶卷底片、数码照片原图等。本案中,王培名为证明自己的作者身份,提供证据证明了自己
自2003年至2005年,先后赴杭州、深圳、上海、南宁等地,进行人工湿地技术方面实地考察研究,
并提出在北方气候条件下采用人工湿地技术进行污水净化工程的证据;2006年5月、6月,其完成并
撰写了《河南亚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方人工湿地技术的可研报告》、《关于北方垂直潜流式人
工湿地技术在北方地区应用的说明》、《权利要求书》、《北方人工湿地系统技术简介》、《关于厌
氧消化的部分知识、注意事项及操作程序》、《关于污泥膨胀与曝气池泡沫的问题检查及解决办法》
等技术文献的证据。并且,王培名向法院提交了其外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票据及其他相关文字资料,
并提供多名证人证明研发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上述证据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呱呱知道网
商标注册专利免费查询,商标专利在线注册申请,版权登记,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2.借用必要技术手段确定创作时间。目前,数字版权自助保护方式——“时间戳”服务已经得到
《电子签名法》的认可,加盖了时间戳的数据电文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如果虚拟作品作
者及时申请时间戳,获得第一时间作品存在及内容完整性证明,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作者权益。不过
在本案中,《可研报告》在创作中并没有申请时间戳等技术保护,但任何电脑创作文档都会自动生成
一个文档创作时间,也可以成为法院判断谁最早完成该文档创作的途径之一。本案中,《可研报告》
系申请涉案专利的主要技术资料,并且张四海申请涉案专利时向专利代理机构提供《可研报告》与王
培名撰写的《可研报告》除个别字句细微差别外,其他完全相同,且存在多处共同的打印错误,例如:
第3页“防渗”都打印为“防湛”、“附着力”打印为“附差力”、“围堰”打印为“国堰”,第6
页都打印有“用不不时间”,第7页将“我公司”打印成“我司”等——可见:两个当事人提交的《可
研报告》均出自同一电子版,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王培名打印完成该文件的电脑进行勘验显示,该
文件文档创建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早于张四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时间2006年9月21
日。
3.作品核心内容由谁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
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
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
设计人。”本案《可研报告》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基础文件,真正的作者必然对报告中所涉及到的复杂
技术了然于胸。庭审中,王培名多次要求双方各自当庭对《可研报告》中涉及的化学方程式组的微生
物降解原理当庭予以解释,张四海以《可研报告》中的人工湿地没有植物,而涉案专利必须有植物为
由拒绝解释。但从双方举证的《可研报告》第7页显示:“人工湿地不需要种植水生物类就可以使污
水净化达标„„但为了增收或美化环境,我司对植物也进行了研究,可种植些适应北方生长经济类植
物与花卉等,如:茭白、查莆、水冬青、水莲子等水生植物。”在一、二审法院反复就涉案专利技术
的内容要求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情况下,张四海都未能就涉案专利技术的形成、研发和其他技术细
节问题给予清晰说明,所以综合本案实际,张四海虽然在有关人工湿地工程中进行过一定的组织工作,
但从本案现有的证据和庭审情况看,张四海无法对《可研报告》相关技术作出合理解释,故现有证据
不足以认定其对本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因而不是本案所涉专利的发明人。
呱呱知道网
商标注册专利免费查询,商标专利在线注册申请,版权登记,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以上是专利技术作品作者的认定途径有关内容,更多专利申请问题访问知呱呱知道网
()一站式知识产权资讯服务平台为您提供商标在线注册、商标免费查询、
专利在线申请、专利免费检索、版权登记保护、高新公司认定等关于知识产权资讯信息及免费工具!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2:26: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9134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