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账法律规定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
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
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
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
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
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
会计挡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会计法包括律制度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地
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其基本构成如下: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
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
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
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所指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如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38项具体准则、〈小
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挡案局
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主要内容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包括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及其制定的权限、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等有关的
规定和要求。
会计核算
主要内容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和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
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
计核算的事项。
会计监督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所谓三位,是指
会计监督体系的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
督和社会监督,三者缺一不可。所谓一体,是指各层次监督之间,
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我国的会计监督
体系。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包括会计机构设置、代理记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的任职资格、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和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
回避制度、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担任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会
计从业资格实行考试制度和注册、调转、变更登记等后续管理;会计
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实
行回避制度。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包括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
凭证、会计帐本,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者
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财务卡报告行为的
法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
变造会计资料行为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
员实行打击报复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行为的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1:32: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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