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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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我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专业基
础课,主要阐述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的基
本理论知识,为学生后续学习其他法律课程奠定
必要的法学知识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
本原理,促使学生形成适应法律职业要求的法律
思维方式,训练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能力;理解
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宪法基本内容,
使学生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爱护宪法、保护宪法,
自觉依法办事;掌握中国法律制度起源、发展、
演变的基本线索,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精深。
二、参考课时
36课时
三、课程学分
2学分
四、课程目标、内容、考核标准
要素描述
1、通过学习掌握法理学基本原理,促
课程目
使学生形成适应法律职业要求的法律
标
思维方式,训练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
能力,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分析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学习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精
深,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爱护宪法、
保护宪法,自觉依法办事。
3、通过学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
获取法律方面的新知识的能力。
说明:
本课程的教学包括三个部分内
容:法理学基础、宪法基础以及中国
法制史。下面分三个部分阐述本课程
的具体教学内容。
第一篇法理学基础
课程内
容
1、法(4课时)
本单元主要阐述法的概念及形式
特征,法的作用,法与其他社会因素
的关系以及法治国家的一般理论。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的概念及形式特
征;掌握法的作用,其中重点认识法
的局限性:掌握法与政策的异同,法
与道德的异同;掌握法治的概念,结
合实际深刻理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具体步骤。
了解:了解法的规范作用的内容,了
解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2、法系(1课时)
法系是由若干国家或特定地区
的、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
的总称。本单元主要阐述法系的概念
及划分标准,两大法系的概念、历史、
特征以及两大法系的分野之处。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系的概念;掌握
两大法系的特征及区别,进而理解为
什么我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了解:了解法系的划分标准,了解两
大法系的历史。
3、法律关系(2课时)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
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本单元主要阐述法律
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以及构成。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律关系主体的概
念、种类以及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
格,重点掌握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
含义和两者的区别。
4、法律行为(1课时)
本单元主要阐述法律行为的概
述,法律行为的结构以及法律行为的
分类。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和
结构;掌握法律行为的分类,重点掌
握典型法律行为分类,如积极行为与
消极行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等。
了解:了解法律行为的特征以及法律
行为与非法律行为的区别。
5、立法、执法、司法(2课时)
本单元主要阐述立法、执法、司法的
概念、基本原则及基本要求。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立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掌握中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掌握
执法的原则;掌握司法的原则。
了解:了解立法、执法、司法的特征
6、法律解释(1课时)
本单元主要阐述法律解释概述,法
律解释的目标与方法,当代中国的法
律解释体制。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律解释的概念;
掌握法律解释的意义;重点掌握我国
法律解释体制。
了解:了解法律解释的目标。
7、法律渊源(2课时)
本单元主要阐述法律渊源概述,正
式法律渊源以及非正式法律渊源。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律渊源的概念;
掌握不同类型的法律渊源所具有的的
实践意义;重点掌握当代中国法律渊
源。
7、法律效力(2课时)
本单元主要阐述法律效力概述,
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
法律的对象效力。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法律效力的概念;
结合案例重点掌握法律的时间效力和
空间效力。
了解:了解法律效力的范围,了解法
律溯及力的相关理论。
第二篇宪法学基础
1、宪法基本原理(2课时)
本单元是学好宪法学的基础,能否
学好直接关系到对整个宪法知识的把
握与分析。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宪法与社会的一般
关系,并从社会的角度理解宪法成为
国家根本法的历史与社会基础,掌握
宪法的基本特征;掌握宪法规范与一
般法律规范的区别与联系。重点分析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问题与未
来的发展趋势。
了解:了解宪法规范与宪法结构的内
容与特点,,学会从法律角度评价宪法
的功能与社会效果;了解宪法运行过
程的一般原理。
2、我国的国家性质(2课时)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国家性质问
题是宪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也是宪法
所规定的各项国家制度中最重要的和
本质性的制度。只有首先确定一个国
家的国家性质,才能全面正确地认识
和理解该国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国家性质是一个国家的本质属性,主
要通过该国的阶级结构、经济制度和
文化制度反映出来。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理解人民民主专政与无
产阶级专政之间的关系,掌握人民民
主专政的基本特点;理解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基
本原则及其现实意义;结合经济制度
的变化,理解我国宪法多次修改的原
因和动力;理解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三者之间的关系。
了解: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经济基
础,;了解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主
要职能;了解我国宪法对精神文明的
规定。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2课时)
国家形式是宪法学中的一个重要
内容,它使国家性质能得到更全面和
更具体的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又是我国的政
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
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为组成起点的,因此选举制度是
国家形式得以建构的重要制度。国旗、
国歌、国徽和首都是国家的标志,也
是国家形式的重要内容。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理解政体的分类,掌握
政体与国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理解我
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构成环
节、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功能;理解选
举制度的功能,掌握我国选举制度的
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理解国家标志
的意义。
4、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2课时)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了实
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互利,实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是一个统一
的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家的统
一一直没有完全实现。为了实现国家
的完全统一,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国家结构形式的概
念及分类;在了解“一国两制”基本
方针的基础上,掌握特别行政区设立
的原则;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
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立原则,掌握
民族自治机关及其自治权的内容。
了解:了解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模
式和特点
5、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4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重
要组成部分。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目
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公民
履行基本义务的前提也在于基本权
利。对于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是
宪法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所在。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
义务等基本概念;掌握我国公民基本
权利的主要内容。
了解:了解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的特点。
其他:树立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的宪法意识,明确“以权利制约权力”
的宪政运行原理。
6、中央国家机构(1课时)
国家机构是全部国家机关的总
和。在我国,从纵向看,国家机构包
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从
纵向看,国家机构包括权力机关、行
政机关、审判机构、检察机关和局面
是领导机关。
本单元的具体教学目标是:
理解、掌握:理解的历史沿
革。
了解:了解国家构体系和我国中央国
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了解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性质、
地位、职权和会议制度;了解中央军
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了解
国务院的组成及其领导体制。
第三篇中国法制史
1、绪论(1课时)
理解、掌握:掌握中国法制史产生、
发展变化的大致线索;掌握中国法制
史的意义。
了解: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定义,把我
学习法制史的方法和明确学习中国法
制史的目的。
2、中国奴隶社会法制史(2课时)
理解、掌握:掌握西周的立法制度;
掌握先秦时期法律思想;掌握春秋时
期的主要立法;掌握战国时期《法经》
的主要内容。
了解:了解中国法制史的起源。
3、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史(4课时)
理解、掌握:掌握秦朝的立法制度、
刑事法制、民事法制和司法制度;掌
握汉代立法指导思想及两汉法律形
式;重点掌握唐朝的立法制度、刑事、
民事法律制度;掌握《大明律》体例;
掌握清朝的立法制度、刑事法制和司
法制度。
4、中华民国法制史(1课时)
理解、掌握:掌握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的宪法性法律和司法制度。
1、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发展。
掌握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理解我
国的经济制度。掌握我国的政权组织
形式(政体),了解我国的选举制度,
考核标
准
国家结构形式。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
权利和义务。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
2、掌握法的概念及作用、掌握两大法
系,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解释,
法律渊源。具有基于上述知识的阅读
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理解的我国的国家标志。掌握我国的
3、掌握中国法律制度起源、发展、演
变的基本线索,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
精深。
4、具有自学能力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取
知识的能力。
五、教学实施建议
(一)教学设计:
学校在教学实施前,要组织相关教师
进行教学设计,明确课程实施的载体,制
定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细化考核标准和
确定评价方法。
(二)教学方法建议
本课程应采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
对于理论性较强的内容,在教学中可
以采用讲授辅助以材料分析、视频播放、
小组讨论等方法,分散难点、提高学生的
理解度和掌握度。
对于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内容,采用
案例教学法。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
教学需要,以案引法、以案学法,进而由
法设案、以法辩案,在实践中培养学生活
学活用宪法学知识。
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和教
学媒体,创设教学情境,引导学生积极参
与到教学中来,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学习
动力,强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
培养。
教学中还要体现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
的培养,使学生掌握专业学习方法,提高
自主学习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
基础。
(三)评价方法建议
本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
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考核中不仅要考察理
论知识,还要注重考察学生思考能力、分
析能力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逐步建
立学生的发展性考核与评价体系。
过程性评价重点考评学生在平时学习
过程中的表现,包括学习效果、学习态度、
学习中表现出来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意
识等。
结果性评价采用理论考核,理论考核
重点考察宪法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考
核方式是笔试、开卷,考察学生应用能力
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题要占一定的比重。
(四)教学设备与学习场景基本要求
教学需要具备多媒体设备,展示教学
PPT、文字及图片资料、播放相关案例的视
频等。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09:12: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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