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恺法官简介
陈兆恺法官于1948年10月出生于香港,分别于1974年及1975在香港大学
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1976年成为香港大律师并开始私人执业。
1987年陈兆恺受聘为香港的地方法院法官,1992年受聘为香港最高法院法官,
1997年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并于2000年担任起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陈兆恺法官的法律职业经历丰富。在担任香港法官,尤其是香港终审法院常
任法官期间参与审理了众多《香港基本法》重大案件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民刑事案
件,其职业能力受到香港法律业界的一致肯认。在担任法官期间,他大力推动法
庭双语审讯;热心投入法律教育工作,曾协助香港大学等学校的法学院开办课程,
担任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的校务委员会委员以及法律专业证书联合考
试委员会主席等职务。正是由于他在司法实践及法律教育方面的重要贡献,香港
多所大学曾颁给其荣誉头衔。2003年香港大学颁授其名誉大学院士;2008年香
港城市大学颁授其荣誉法学博士;2011年香港中文大学颁授其荣誉院士;2011
年,香港大学颁授其名誉法学博士。
2013年10月,陈兆恺法官退休,转任香港终审法官非常任法官,随后被聘
为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香港法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07:23: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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