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总则编之“诉讼时效”相关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
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
典》颁布涉及多个与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调整。本期北大法宝汇编整
理6例与“诉讼时效”相关的案例裁判规则,以供参考。
一、指导性案例
1.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义务不适用诉讼时效
【关键词】业主共有权;专项维修资金;法定义务;诉讼时效
【裁判规则】
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
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
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
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索引】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
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规则日期】2011.09.21
【法宝引证码】CLI.C.8539373
二、公报案例
1.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行使抵押权致使抵押权消
灭的,抵押人有权主张解除抵押权登记
【关键词】诉讼时效;抵押权消灭;抵押权登记
【裁判规则】
诉讼时效以请求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至法定期间的状态为规
制对象,目的在于让罹于时效的请求权人承受不利益,以起到促其及
时行使权利之作用。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行使抵押权将
导致抵押权消灭,而非胜诉权的丧失。抵押权消灭后,抵押人要求解
除抵押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零二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
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例索引】王军诉李睿抵押合同纠纷案
【来源】《公报》2017年第7期(总第249期)
【规则日期】2016.10.25
【法宝引证码】CLI.C.9241980
2.涉港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合同争议本身及诉讼时效问题,可适用
当事人选择的香港法律
【关键词】涉港民商事纠纷;冲突规范;适用法律;诉讼时效
【裁判规则】
涉港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应当参照我国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的规定
以及国际私法理论,针对涉及的不同问题采用分割方法确定应当适用
的法律。本案涉及的定性、程序事项适用法院地法——内地法律;先
决问题因涉及法定继承、夫妻财产关系,根据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引,
适用内地法律;合同争议本身以及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冲突规范
的规定,适用当事人选择的香港法律。当事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其选
择适用的香港法律。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案例索引】黄艺明、苏月弟与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亨满发
展有限公司以及宝宜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来源】《公报》2016年第7期(总第237期)
【规则日期】2015.06.29
【法宝引证码】CLI.C.8348547
3.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关键词】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诉讼时效
【裁判规则】
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在于: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行对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在经
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方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在担保债务已经开始计
算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不再适用有关保证期间的规定。
【案例索引】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与贵阳开磷有限
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来源】《公报》2009年第10期(总第156期)
【规则日期】2009.01.15
【法宝引证码】CLI.C.202756
三、典型案例
1.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应参照诉讼时效
的规定
【关键词】保证期间;主张权利;诉讼时效
【裁判规则】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可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凡是债权人在保
证期间内,以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以及采用直接、委托或公告送达
清收通知书等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者保证人自行认诺愿意承担
保证责任的,都可以产生解除保证期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法律效
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以公告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应符合三个
前提条件:(1)保证人下落不明;(2)公告的内容需有主张权利的
意思表示;(3)公告的媒体应当是国家级或者保证人住所地省级有
影响的媒体。债权人不符合上述条件采取公告方式主张权利的,不产
生主张权利的法律效果。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
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案例索引】第三巡回法庭发布十个典型案例之五:
陈昭海与陈骏、胡秀娟、淮安市浩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德全民间
借贷纠纷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应参照
诉讼
【法宝引证码】CLI.C.83101759
2.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不受法律保护
【关键词】诉讼时效;还款期限;抗辩
【裁判规则】
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到期后债务人不偿还的,债权人需及时催
讨。若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至法院,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
形的,债务人以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法院予以支持。对于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
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不履行义务之
日起计算。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案例索引】江苏十大典型民间借贷案例:卜某与冯某民间借贷
纠纷案
【法宝引证码】CLI.C.682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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