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1.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
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下同)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下同)设
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
及警示信息(自工商部门调取,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骑缝章)。
1.2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
记的股权变更?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资料。
1.3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批
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银行开
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
等。
1.4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1.5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
管理人,若已登记,请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2.公司股东
2.1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图,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
有人(实际控制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用竖状
结构图)。
2.2请提供各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一并提供该股东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
正案。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调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化程度、职称、基金
从业资格、工作经历、对外投资情况)。
2.3公司中若含有投资股东的,除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请一并提供投资机构的: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股东的全套注
册资料、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等。
2.4公司中有实际控制人的,请一并提供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证
明、工商注册信息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2.5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说明,包括违反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
纪律处分;是否有到期未偿还债务等情况;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
为等情况,若是,请提供相关资料。
3.公司治理与运营制度
3.1公司组织架构图(包括所有部门及所有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
及部门职责。
3.2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基本制度:如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对
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行政管
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岗位隔离制度等。
配套管理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
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
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
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
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4.公司运营基本情况
4.1公司运营基本设施,请提供公司与公司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
证明,若是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
及完税证明。
4.2公司员工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部门、职务、性别、年
龄、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证件类型及
号码、工资、入职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起止
年月、最近一次续签劳动合同起止年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说明)、
签订其他用工协议情况(协议名称、起止年月)、缴纳五险一金情况(缴
纳险种、未缴纳险种及情况说明)。
4.3公司主营业务及兼营业务,请提供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机构最
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原始财务报表,公司近12个月重大
经营合同。
4.4公司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含提供销售、销
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请提供
相关外包服务协议。
4.5公司与其他机构签署有外包服务协议的,请一并提供公司相应
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公司对外包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
5.公司高管人员
5.1公司目前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名单,并分别填写调查表。高管人员调查表,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
化程度、职称、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的职业及职务情况)。请同时
提供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基金从业资格文件等。
5.2高管人员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是否
存在违法情况说明,包括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
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是否有到期未偿还债务等
情况;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若是,请提供相关资料。
6.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6.1公司所涉及的法律与监管:公司所处行业监管部门及监管架
构;公司所涉业务主要适用的政策法规以及执行情况;可预见的主要政
策法规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法律法规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6.2公司至今未结的,近两年已结的纠纷、诉讼及仲裁等案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上诉状、双方证据、代理意见、答
辩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款项支付凭证、案件最新进展情况的
简要介绍、对诉讼或诉求结果的预计(包括预期所需的时间等)、索赔
金额、采取措施的详细说明。
6.3公司近两年至今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若是,请提供处罚决定、
缴纳凭证。
6.4关于任何政府部门以前、现在或预期将会对公司进行的调查或
询问(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的报告或者重要通信;上述政府部门包括
但不仅限于审计、税务、金融、工商、海关、行业和其它监管机构。
6.5公司是否存在媒体,如有请提供相关报道文件及公司
声明。
6.6公司及高管人员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
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请提供相关证
明及公司与高管人员的征信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20:40: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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