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起诉书

更新时间:2024-11-07 19:30:1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8日发
(作者:保函延期)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起诉书

原告:甲,男,汉族,生于xxxx年x月xx日,住四川

省xx县xx镇xx村3组。身份证号5117242012xxxxx。

法定代理人:乙,女,汉族,生于xxxx年x月x日,

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3组,身份证号

5130291979xxxxxx,系原告的母亲,电话:xxxxxxxxx。

被告:丙,男,汉族,生于xxxx年6月1日,住福建

省xx市xx镇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系原告的父亲,

:13xxxxxxxx。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648000元;并

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乙同被告于2010年4月在xx市xx镇经人介绍认识,

然后双方开始过着同居关系的生活,乙同被告于2012年1

月2日在xx市xx镇人民医院生育一子,取名为甲。原告与

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没有满月时,原告及母亲便返回四川

省xx市xx县xx镇xx村3组生活。

原告的抚养费从2012年2月13日----2013年11月

11日均由被告承担。从此以后被告没有给过小孩任何抚养费

用。2013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商量原告的抚养费时,原告

母亲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告置之不理,为了依法

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

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

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为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

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决如上所

请。

此致

XX市第一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20:26: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906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书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