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第一章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

更新时间:2024-11-13 04:29:1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8日发
(作者:非关税壁垒)

2022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第一章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

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依据其是否必需实行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三、依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

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

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

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

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五、依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从行为依靠于主行为。

六、依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

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主见的分类,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双务行为

和单务行为,等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一般成立要件

1、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

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相互意思表示全都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确实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到达能被

详细认定的程度。认定标确实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

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二、特别成立要件

特别成立要件是成立某一详细民事行为除一般条件外的其他特别事

实要素。

1、在有因行为,缘由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缘由就成了特殊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别要件,民事法律行为

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一、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力量;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

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四、行为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生效要件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其他特殊生效要件

无效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一独立的概念,并且其实质为合法行为,但在实际中,

民事行为不必定合法,因此,我国民法创制了上一位阶的概念--民事行为。

以下为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民事行为力量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其中,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

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

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

的状况下所为的;

(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

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打算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头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以下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会的;

二、显失公正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头起无效。

另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

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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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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