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
体会:实施国家治理现代
化
当前,全国正在加快实施国家治理现代
化的宏图伟略,其关键是同步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建设,加快推进法治
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的建设以
及推进全社会信仰法治。党员领导干部是党
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
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众有着巨大的
示范效应。要率先敬畏法治,遵守法律,用
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能得到平等执
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
得以塑造。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应率先信仰
法治,坚持依法治国理政,引领社会崇尚和
信仰法律,用实际行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
古有高僧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
难”,说的意思是只有戒律活在心中,自然
会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我约束力。党
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
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
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
定”,对全国百姓来说,是新时期我党对百
姓做出庄严的纪律承诺,每一条都犹如当年
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得到了民心
拥护。对党员干部来说,八项规定明确不能
贪图享受,回归了自然的养身之道;不允许
贪图堂皇富丽和靡靡之音,留下了更多清净
心和宝贵时间去思考工作问题;约束了党员
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
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
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
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
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
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
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
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摒除人治观念
马克思曾经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
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
律。”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人
们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烈,人们对法律作用
的认识越来越到位,但立法、执法、司法、
守法中还有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法律悬
空、制度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其根本原因在
于法治信仰没有真正树立,人治观念依然盛
行。信仰法治关键要消除人治思维。党的十
八大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对法治要发自内心
地信仰,自觉形成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取
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
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
社会稳定。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
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
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
的问题依然突出。法律滞后是全世界面对的
普遍性难题,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
值取向,服务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
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
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
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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