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简答题
2、经济法律关系:
(1)三要素:a、主体: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国
家经济管理机关、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b、客体: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
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财务、完成一定工作、履行一定劳务、智力成果)c、
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和核心,是联络各主体、联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桥
梁,直接体现了法律关系主体的要求和利益。只有主体、客体,不通过权利义
务互相联结,也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其特殊性,除了
一般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外,还包括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力。
3、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约定而享有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4、经济义务: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约定而享
有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5、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
前提条件。
6、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
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
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
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责任。
(5)入伙:a、定义:指新合伙人投入一不定期数额的资本,享有规定比例的
合伙企业利润,加入合伙组织的经济行为。b、规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
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退伙:a、定义: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退出合伙企
业的情形。b、规定: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
伙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
议约定的义务
6、公司类型:(1)a、公司: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
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b、类型: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7、公司设立方式:(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
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
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
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5)股份两合公
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
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8、一人公司:资公司、独股公司,系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
公司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规定:a、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
定的出资额。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
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e、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f、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
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a、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
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b、破产公司受偿顺序:一是破产人所欠职
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
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是普通破产债权。c、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在破
产人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
10、董事会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
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1、外资企业种类:(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
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
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2)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
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的企业。(3)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是指外国的公司、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
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其不包括外国公司、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4)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简称外国股东)同中国的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简称中国股东),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
份的企业法人。
12、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
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
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权尤
其是社会权,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利益。
13、合同法:(1)a、要约: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
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b、规定:1、
当事人必须声明订立合同的旨意;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3、必须是向
特定的人发出;4、要约必须传达到承诺人才能生效。c、要约生效与终止:1、
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
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控制的地方即为到
达;2、要约的撤回。在要约发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可以撤回
要约。其条件是撤回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
要约人;3、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该要约失去
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
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要约中表示“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我
们坚持我们的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等。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
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指要
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下列情形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回、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
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a、
承诺:承诺是指当承诺方按照要约的内容,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
的意思表示。b、条件:1、承诺必须由特定的承诺人做出;2、承诺必须与要约
的内容相一致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4、承诺的传递必须符合
要约的要求。c、承诺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承诺生效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合同
的当事人就要受到约束。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显得特别重要。的、
承诺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承诺人欲撤回承诺时,必须在生效之前撤回。一旦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承
诺人便不得撤回其承诺
14、合同分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15、合同代位: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
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合同撤销:a、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
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
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b、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
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17、合同要件:a、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
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
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
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
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
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
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b、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
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
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
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
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
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
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
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
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
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
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
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
命令性规定。
18、合同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9、违约责任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违约金。(4)
赔偿金。
一、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
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
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
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
的经济关系。
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电视大学资料学
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
坛$S%y6答:在我国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以及
在经济法的贯彻执行中,必须遵守以下一些基本
原则:(1)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的原则。(2)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
原则。(3)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者
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原则。(4)责、权、利、效
相结合的原则。(5)公平的原则。
三、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我国《民法通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法规定
了以下几项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
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星魂社
区:::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Q1u2s0e:`5Z
四、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
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1、民事法律
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
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当事人。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
的民事义务。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五、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已的财
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自权性;2、完全性;3、
恒久性;4、弹力性;5、基础性;6、独占性、
排他性。
六、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
组织。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
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
意志相与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3、
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
一的法律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
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5、经济法律关系从
内容和范围上看还有变动性较大的特点。电视大
学资料学习,电大七、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要素?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
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
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
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
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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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简述《企业法》的立法宗旨及基本原则?
答:《企业法》的立法宗旨:保障全民所有制经
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
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9S$}:g5e9u'C9j0e9?&G
基本原则: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实
现国有资产增值、依法缴纳税费、利润的原则;
3、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原则;4、保证党
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原则;5、保障
职工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6、
民主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7、实行经济责任
制的原则;8、贯彻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相
结合的原则;9、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
受法律保护的原则;10、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
保护的原则。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
流:}1d+q6K(O5J&_
九、简述破产的条件?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
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
&F22s%答:破产的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2、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十、简述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
答: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包括破产违法责任和企
业破产责任两部分。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
电大企业破产责任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
致企业破产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破产责任
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破产而承担的法
律责任。
十一、简述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答: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情况;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
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
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合法性;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4、检查
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
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十二、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其
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经中国政府批准,
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
企业。
特征: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营者;2、合
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盈亏;
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4、合
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十三、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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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国企业、其他经
济组织和个人,指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国的
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由各方通过合同来约定合作条件的
企业。国内特征:1、契约式企业;2、法人或非
法人的企业;3、外国合作者可以实行回收投资,
4、经营管理方式多择化。
十四、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的条件以及限制
条件?
答: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
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至少符合下
列一项条件:1、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
产品开发,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升级换
代,可以替代出口的;2、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
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
衡或有余的。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
准: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
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
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十五、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
的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
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经营条件。,e0H;V%w7(k8V
十六、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电大答
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_:S/H%{"m/M,Q3y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
开募集的股本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
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
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有名称,建
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
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十七、简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
征?
答: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
股东数额的限制性;组织机构可以比较简单。
84%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
的,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星魂社区:::
国内著特征:募股集资的公开性;股东数额的广
泛性;股份的等额性;股份可自由转让;设立要
求相对严格。
十八、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
交易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只能
根据法律顾问的规定可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行
使权利,不得将自已的意志非法强加给对方。2、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依法根据自己的意愿
设定、变更、消灭合同关系。3、公平原则。当
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从事交易
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
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5、
合法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
十九、简述要约和承诺的构成要件?
&_P7|:p+W:K0m)n:q5p!i
答: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
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缔
结合同的目的。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
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4、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5、要约须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
提供学习资料下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须由
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
出。3、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4、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并在要约确
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二十、简述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合法的资格;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标的须确定、可
能、合法。:::星魂社区:::国内著名电大交流
社区3e二十一、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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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强制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
时,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按合同规定
的标的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
2、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合同义务时,依法或依约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的
损失的责任方式。3、违约金责任。是指由当事
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或不
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偿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
钱。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
权的担保。
二十二、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其责任形式?
答:1、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
任。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
1S(i.M0n/W&s
2、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具有明显的补偿
性。违约责任可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
类。过错责任是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适当履
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无过错责任,又称为
严格责任,是指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其
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就应承担违约责
任。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就是无过错
责任。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P2
答:(1)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并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原则;(2)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相
结合的原则;(3)利润协调与社会公益优先的原则;(4)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2、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P3
1
宪法;○
2
经济法律;○
3
经济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5
答:(1)经济法的渊源指经济法的表现形式:○
6
我国所参加或所缔结的有关经济的国际条约。的有关经济审判的司法解释;○(2)经济法的
1
经济组织法;○
2
市场管理法;○
3
宏观调控法;○
4
社会经济保障法。体系指:○
3.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P23
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
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经营条件。
4.简述成立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P38
答:(1)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
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5.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P38
答:(1)有限公司属法人组织,有永久延续性。合伙企业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2)有限
公司的活动依据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活动的依据是合伙协议;(3)有限公司与其股东各自独立,两者权
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唇齿相依,权利义务相连;(4)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无直接参与公司日常
业务的权利。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有直接参与日常业务权利。(5)有限公司的财产属于法人财产,以公
司名义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6)有限公司的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合
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简述合伙企业的利润和风险如何处理分担?P41
答:(1)分配比例:①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②合伙协议未约定利
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2)分配方案的确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亏损分
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方法执行;(3)分配时间:三种做法:定期分
配、退伙时分配和解散时分配。
7、债权人会议具有哪些职权?P65答:(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8.破产财产分配的分配顺序是什么?P69答:(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2)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
劳动保险费用;(3)清缴破产企业所欠税款;(4)清偿破产债权。
9、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P80
答: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不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败。(1)拒绝要约的
通知到时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
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0、简述延迟承诺的法律后果。P81
答:(1)受要约人超出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
人时超出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11.效力待定合同的适用情形。P85答:(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
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4)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1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情形?P87
答:(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①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情况下订立的合同。②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③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3.不安抗辩权应在什么情况下行使?P89
答: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
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4.债权人的撤销权。P89
答:(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
知道该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
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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