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术杰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法学
页码:39-47页
年卷期:2013年第7期
主题词:未注册商标;显著性;法律事实;商标抢注;假冒
摘要:从法律事实的角度看,未注册商标权产生于商标使用这一事实行为,而该事实行为包
括商标使用和所使用标识的识别性两个构成要件。作为商标使用行为结果性要件的识别性,其
量化门槛在商标注册取得制度下要大大高于商标使用取得制度。在商标注册取得制度下,仅驰
名商标得以不经注册而产生商标权,普通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这是商标注册取得制度
的价值选择。但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可以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诚实信用原
则适用于各种未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规制。我国商标法应放宽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抢注案件中
的适用,并将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列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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