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书大全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08 17:40:5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7日发
(作者: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合同文书大全

随着新合同法的施行及中国加入WTO后,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及

技术合作愈来愈多,而这一切都需要法律性的契约来约束。本次

就企业必备的各种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一、技术开发合同

概念解说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

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写作指导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项目名称条款;标的容、围及

要求条款;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技术情

报和资料的条款;风险责任的承担条款;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条款;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价款或报酬及其支付条款方式;违

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名词

和术语的解释条款。

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

研究开发人: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

月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

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

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

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

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

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

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

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围及效益

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

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

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义务的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

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

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

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

款填写的空

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计划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

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元。

其中:委托人提供元,研究开发人提供

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按利润%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

术困难,

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

承担。(1.研究开发人;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

经约定,风险责任委托人承担%

研究开发人承担%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

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人

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

三百三十四条、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人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其他(含中介人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名称(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挂

(签章)

(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

在合同书中※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名称(或)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名称

(签章)

(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通讯地址)

(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介住所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人(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二、技术转让合同

概念解说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

施许可、技1.应明确转让技术的名称、容和期限。

2.技术情报、资料及其它相关文件的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要

约定清楚;是有条件转让还是全部转让要在合同中明确。

3.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技术指导和协助。

技术转让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人:

让与人: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

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

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

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

定)。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适用于非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文本签订。

三、计划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

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围和期限:

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义务的容,的地域围和的起止时间、泄潜心技

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围:

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

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

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

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转让(该

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序: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让与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在(地点),以

方式,向受让人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围和期限: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围:

受让人:让与人: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受让人使用该项技术,让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

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元。

其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按利润%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⑤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

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八、技术指导的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任何一方或者双

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

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人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人。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他(含中介人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名称(或)

受与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

(签章)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名称(或)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

委托代理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联系人

让与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中介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

(公章)

(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

邮政编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三.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概念解说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是指中外双方当事人就技术转让有关事宜所

签订的合同。中外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可以是中方,也可以是

外方;接受方亦可以是中方,也可以是外方。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主要容有:转让价格及支付条件;转让技术的具体情况;技术资

料的交付与验收;产品质量验收试验;技术培训等。

写作指导

(1)对技术资料的验收以及后续改进的权属问题必须规定清楚。

如果因技术缺陷而造成接受方经济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承担责

任。

(2)接受方必须认真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技术状况,避免转让方

用过时的、公开的技术替代新技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技术培训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明确技

术培训的容、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等问题,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确保转让技术能够运用于生产过程。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

有技术。

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

合同附件一

(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

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

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

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容见本

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

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

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

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

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

样、材料规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

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

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材料中,由

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

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

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

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

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

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从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

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

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与

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

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

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

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

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

价格的%。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

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的%(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

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

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

的%。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

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国银行

和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

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

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向乙方支

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

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名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

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

信1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

误后天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

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

各1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

误后

天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

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已交付完毕

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

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

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

天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

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向乙方提交一份

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

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帮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

担。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

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将项目、

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

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

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

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

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

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国××厂制造”。商

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

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

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

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再次进行试验。若

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

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

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

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

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

“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

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

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

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

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

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

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

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

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

迟交至周,每整周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至周,每整周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为入门费总价的%。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总数不超过

美元大写: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应以迟交的整

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

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

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

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

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

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

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

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

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

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

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

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

(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乙方将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

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

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

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

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

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

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

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

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

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歌尔摩进行,并由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

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

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

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

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电告另一方,并

在天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

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

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

努力在天期限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

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

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文文本和

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文本各2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有效。有效期满后,

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

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

认。

14.3.1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

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

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

始日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

将不受合同

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

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义具

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

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

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文书写一

式2份。

12.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

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他国家

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和半成品),以便甲

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

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

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国省

电报挂号: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律师:(签字)乙方律师:(签字)

四、劳动用工合同

概念解说

劳动用工合同,是用工单位与被招收工人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各

自权利义务的协议。

写作指导

劳动用工合同通常由标题、当事人、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部

分合同带有附注。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规定,在我国境的任

何用工单位,不论其所有制是何种形式,只要招用工人,就必须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协议的方式,明确用工单位与劳

动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市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书

甲方(招用单位):

名称:性质:地址:

乙方(被招收工人):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地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由劳动局(年)字

第号文件批准,经考试考核后,同意招收同志为

合同制工人。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国务院发布的

《国营企业实行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贯彻《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补

充意见,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的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志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承担工作任务,为工种。

二、合同期、熟练期和试用期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共年,其中,熟练期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使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

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

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四、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报酬:试用期间工资级别,标准工资元;

熟练期间工资级别级,标准工资元;熟练期满

考核定为级,标准工资元。

乙方在试用期满后第一个月起,享受本人的标准工资工

资性补贴。

2.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暂行规定》第四章、

第五章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第四、五条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因

工伤、残,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职业病,其待遇与甲方固定

工相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奖金、津贴、劳保用品、保健用品、

粮油补贴、物价补贴等,其待遇与甲方固定工同工种同样对

待。

3.政治待遇:乙方在甲方生产(工作)期间,与所在单位固定

工享受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管理,参加工会,入党入

团,评劳模(先进生产者)等权利。

五、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自觉执行甲方单位生产、工作中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

章制度,服从正常的组织调配,搞好生产,保证任务的完成。

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出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二)

项之情况的,经查证属实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违纪行为,甲方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按

照错误情节轻重可给乙方以行政处分,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警

告,限期改正。经教育、行政处分或发出解除劳动合同警告书仍

然无效的,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

解除。

4.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委员会确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4)女工在孕期、产后及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5.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

的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3)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犯工

人合法权益的。

属于本项第(1)(2)(4)款之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负责

经济赔偿。

6.试用期满后,在合同期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

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报上级主管

部门、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

后果和责任大小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政策规定不符之处按有关政策执

行。

八、本合同涂改或代签无效。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证机关编号:劳仲字第号

签证时间:年月日

签证机关:

(盖章)

注:

1.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合同期限

一般不得少于3~5年;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

签证手续;

3.本合同中招用单位与甲方签字盖章单位应与劳动部门下达招

工指标所指单位名称一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人身保险合同

概念解说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身作为保险标的,是承保人对公民的生命、

健康或劳动能力所承担的一种保险责任。

人身保险分为意外保险和人寿保险两大类。

人身意外保险,即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伤亡的,按保险合

同规定,根据伤亡的不同情况,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即根据保险单约定,当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年龄时,

或在保险期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一定的保险金。前者叫生存保险,

即生存不到一定年龄,付给保险金;后者叫终生保险,即死亡保

险。还有把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起来,叫做两全保险,又称

混合保险。

写作指导

人身保险合同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航空人身保险单

一、被保险人:

二、航班号:

三、乘机日:

四、保险金额:人民币。

五、保险费:人民币。

六、航空人身保险条款

本保险单是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

的依据。

(一)保险责任:从被保险人踏入保险单上指定的航班班机(或

等效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被保险人因

意外事故遭受的伤害,保险公司按所附赔偿金额表进行一次性给

付。但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除外。

(二)索赔手续:当发生保险责任围的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伤害

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有关伤亡证明

及保险单正本或存根(如死亡)及赔偿金额表的规定,将赔偿金

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有效索赔期限,自事故发生日起计180天为限。

如发生争议,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中华人民国境的法

院处理。

本条款的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七、赔偿金额表(表略)。

说明:在保险有效期,被保险人如遭受上述一项以上的伤害时,

本公司的最高赔偿责任以不超过适用的最高一项赔偿责任为限。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公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六、买卖合同

概念解说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受买人,买受人支付款的

合同,买卖合同必须依据《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确定其条

款。

业产品买卖合同书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及产地或国

牌号或商标别

型号、规格等计量数单折金

或花、品种级单位量价扣额

合计金额(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时间及负责期限:

三、交(提)货日期:

四、交(提)货及验收方法、地点、期限:

五、包装标准、要求及供应、回收、作价办法:

六、运输方式、到达港(站)及运杂费负担:

七、配件、备品、工具等供应办法:

八、超欠幅度:交货数量超欠在%围,不作违约论

处。

九、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的计算:

十、给付定金数额、时间、方法: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二、保险费:以方名义,由方按本合同总值%

投保,保险费由方负担。

十三、违约责任:供方不能交货,需中途退货的,向对方偿付不

能交货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十四、其他:

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和《工

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

七、购销合同

概念解说

购销合同是购方支付价款、销方出售物品的经济协议,即货物买

卖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约、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购销合同由标题、当事人、正文、落款四部分构成。它是一种使

用频率高、使用围广、使用数量最多的一种合同。

购销合同

甲方:××市服装公司

乙方:××棉纺厂

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货号、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期。(以

下表格略)

上表所列各项,如双方遇到实际困难时,可在各档花品种、数

量的10%围予以调剂。如需要大量变更时,必须取得对方同意,

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产品的规格、质量和技术标准,按部颁标准执行。

检验方法,以乙方自检为主,甲方在流通过程中,如发现规格、

质量不符,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现数量不

符,由双方共同处理。应分析情况明确责任,经济损失由责任方

负担。

三、产品出厂价格,按国家统一规定价格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统一调整价格时,则按国家统一调整的价

格执行。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按统一规定的针织品包装标准,进行分箱

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的包装纸和宝塔线,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计划,甲

方应保证供应,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甲方未按计划供应,乙方不

负延期交货的责任。

六、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月分期交货,按季结算。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5%的围欠交或超交。

七、货款结算:甲方应在乙方送货验收后,从货到验收日起3天

付款。如遇假日顺延。

八、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产品花、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

重新加工的,则按质论价;如要大量变更花品种,则须经双方

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甲方变更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

金。

2.产品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少交产品,而甲方仍需要的,应

照数补交,并承担延期交货的罚金。如不能交货而需要撤销合同

的,则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20%的罚金。

3.甲方验收时,发现产品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

重新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

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甲方代管期,乙方应及时处理。

万一发生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未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的花、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质

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乙方部分货物总值或

包装价值5%的罚金。

2.中途撤销合同,应偿付乙方以撤销部分货款总值20%的罚金。

3.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

款总数5%的罚金。

4.按照双方联系的送货日期,无故拒绝接货,应偿付乙方该批

货款总值每天5%的罚金。

5.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短缺、残损等责任事故,应负责向

承运部门交涉索赔,乙方亦予以协助交涉。

十、上述应该偿付的罚金,其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合同部分的货

款总值。

应偿付的违约罚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日,按银行结算办法拨

付,否则按延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

货款来抵冲。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或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

合同的,经仲裁机关查实证明,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以上各条经双方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付印签证后生效,至

合同任务完成时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则可由双方商定补充,并

报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七份,分送各有关部门存查。

甲方乙方

单位市服装公司(公章)单位:棉纺厂(公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地址:地址:

::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证机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八、借款合同

概念解说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货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

同。借用款项的人,称为借款人;出借款项的人,称为贷款人。

借款人和贷款人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写作指导

借款合同的主要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种类、借款期限、利息

等。

(1)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围。借款人只能按

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借款数额

是指借贷货币的数量。

它是指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限额。按实际情况,借款由贷

款人一次或分次发给。

(2)借款利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贷出资

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是借贷当事人双方计算利息的主要依

据。因此,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借款利率从结构上划分,可

以分为基准利率、法定利率、浮动利率、优惠利率、差别利率、

加息、贴息借款利率等几种主要形式。按我国现行的借款

利率管理体制,借款的基准利率和法定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规定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贷款政策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借款利

率进行管理。

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围,以法定

利率为浮动基础,自行确定各类、各档次的借款利率。对于民间

借款利率,国家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最高人民

法院于199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

意见》。该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

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

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关于借款各类问题,要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借款的用

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方式等进行划分。划分的目的在于,对

不同种类的贷款发放所掌握的政策界限和原则有区别。

(4)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一次还是分次还清借款。如果有法

律规定的还款方式,应依法定方式还款。5)借款期限,是指借

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

限。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确定。在借

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的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

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6)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

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国担保法》

的规定”。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

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

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

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

信良好的,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具体来说,法

律对借款合同担保的主要规定是:

(7)借款人申请展期,在申请手续、展期期限等方面,应当遵

守国家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施行的《贷款通则》规定,

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应当由保证

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贷

款人和借款人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

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展期后,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

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

利率计收。

(8)合同法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贷款人是

以本金数额为基数,乘以借款利率来计算并收取利息的;借款人

也是通过使用借款本金来取得收益的。如果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

金中扣除,对代款人来说,实际上是多收取了借款人的利息;对

借款人来说,则是少得到了借款、少取得了利益和多支付了利息,

因此,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做法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第一,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

保。

第二,对于商业银行贷款,除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

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的情况外,其他借

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第三,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贷

款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保证人)

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

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

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款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

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

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贷款人应

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

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

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贷款人应当对

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近

年来,有些银行贷款采取了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方法,即借款人与

银行协议,以抵押物确定一个最高借款额,在一定期间,如果

多次借贷,只要不超过这个最高额,就可以不再签订抵押合同。

这种最高额抵押担保,可以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促进资金融

通,更好地发挥抵押担保的功能。

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

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

人有权以出质财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贷款人应当对

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例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方:签约地点:

借款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

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

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

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

贷款期限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贷款时间

年有底前

年有底前

年有底前

贷款金额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还款时间

年有底前

年有底前

年有底前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

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

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

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

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

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

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

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

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

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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