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法治央行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围绕“XXXX”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总
分行金融法制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五统一”的“法治央行”建设理
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深入开展金融法制研究,大力推进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法治央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营造了对外
依法行政、对内依法管理、人人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央行”,既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维护人民众利益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银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金
融调控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中心支行党委的正确领导
下,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法治央行”建
设体系全面形成并逐步完善,对中心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强化,
中心支行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行政效能逐年提高,“法
治央行”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法律监督服务进一步强化
防风险、保履职是“法治央行”建设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我
中心支行始终坚持规范作为与防范不作为并重,把好三关,不断提升
法律监督服务水平,较好地发挥了金融法制的履职保障作用。
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实施关。突出规范许可程序,提高许可效能。
发挥中心支行行政许可协调小组作用,贷款卡申请、基本账户管理等
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办理职责更加明确、流程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
效。落实定期检查制度,业务职能部门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
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以检查促提高,
提升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规范信用报告查询流程,受理并耐心解答公
众对征信记录的咨询和查询。2012年一至三季度,全辖人民银行共
受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27391件,准予许可27379件;受理贷款卡发
放许可2348件,均准予许可。
二是把好行政执法监督关。严格执法证管理,认真执行《中国人
民银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法律培训及考核办法》,
选派辖内执法干部参加分行法律培训和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
岗,主动示证”等执法要求落到实处,为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提供了有
力保障。今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
程序规定》,对金融机构开展了反、金融统计、个人征信、人民
币收付业务等执法检查,并结合辖内银行业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
况综合评价结果,组织对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农业银行常州分行开展
了综合执法检查,就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意见反馈,对违法行为实施了
行政处罚,督促被检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政策。
今年以来,全辖共实施行政处罚14件,处罚金额101.81万元,其中,
人民银行系统处罚5件、金额35.51万元,外汇管理局处罚9件、金
额66.3万元,结案率达100%,得到了被查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认可,
有效树立了基层央行金融监管权威。
三是把好法律文书审核关。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事务工
作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自查、法律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确认”
的法律文书三级审查网络。强化民商事法律文书审核,认真梳理辖内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领域、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隐患,提出切实有
效的防范措施。今年以来,法律部门共审核执法文书32份、民事合
同3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提出法律意见100条,大部分被职
能部门采纳,确保了各类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活动实体合法、程序合
法。同时,指导辖内金坛市支行把握重大合同的拟定主动权,全面细
致梳理基建类合同的风险点,从源头争取合同权利,避免法律风险。
二、金融法制调研进一步深化
金融法制调研,可以为总行和地方立法、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工作
提供政策理论支持,是“法治央行”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认真梳理、研究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增强
对法律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能力,进一步提高了调研成果的前瞻性和
指导性。
一是为上级行和地方立法、决策服务。认真学习研读总行“XXX”
立法计划及其工作部署,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后的十三个模
块内容,为《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收集详实案例。积极配合分行开展县支行工程建
设领域涉法事项、银行卡条例立法热点问题、完善支付体系管理制度
等法制调研,邀请法院、消协、律师、银行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座谈会,获取第一手资料,为摸清情况、提升调研效果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做好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修改和
反馈工作,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地方立法中正确体现和遵循
金融法制规定和政策精神。
二是自主开展调查研究。根据2012年总分行工作重点和社会经
济金融热点,并紧密结合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和中心支行履职实
际,主动挖掘特研究专题,同时,积极整合系统内调研资源,充分
借助律师、金融机构法律专业人员等外部力量,强化调研合力。今年
以来,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存款保险制度、纠纷举证责
任倒置、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人民银行处置金融风险法律问题等进
行了深入研究,形成的调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完
成了《基层人民银行协助账户查询的法律依据研究》、《银行业金融
机构破产条例立法研究》等法制课题的撰写。今年以来,累计上报
24篇法制调研和信息,其中,9篇被分行录用、1篇被总行录用,进
一步提高了对分行的贡献度。
三、金融消费维权进一步推进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法治央行”建设的延伸,它一方面
拓宽了金融消费者表达诉求、寻求救济的渠道,促进了金融机构依法
合规经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了人民银行履职视角,
提升了人民银行公信力,彰显了“法治惠民”的主旨。今年以来,我
中心支行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大力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
组,全力协调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
护考评标准,纳入“两管理、两综合”考核体系,形成“两管理、两
综合、一保护”的监管格局,进一步督促各银行机构切实维护好金融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支行结合县域特,积极打造金融消费者权
益保护品牌,武进的中小企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坛的农户金融消
费权益保护、溧阳的旅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
进展。积极搜集金融消费维权案例,并进行案例分析,为上级行推进
该项工作提供详实的案例支持。
二是抓好宣传指导。大力开展“3•15金融消费维权”等主题宣
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理性投资意识,促进
金融消费环境安全。积极搭建网络宣传平台和载体,完善内外金融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息交流机制,今年以来,共编发《常州市金融消
费者权益保护简报》9期,较好地反映了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特与成效,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针对投诉的集中领域,我中心
支行印发了金融消费风险提示函,对辖区银行机构提出规范建议,切
实预防体性金融消费纠纷。组织辖内银行机构上线运行金融消费权
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件各处理环节的流
程控制及案情记录,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信息化和
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我中心支行加大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行为和对外民事活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妥善处置政务依申请
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基层央行公
信力。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央
行”建设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行政执法程序较为规
范,但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存在要素不齐等现象;在民商事领
域方面,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出特方面的
力度还不够明显。
下阶段,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要在
中心支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总分行的统一部署下,围绕中心工作,
不断提高全辖依法行政、依法治行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法治央行”
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要求突破保稳定,拓宽“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手段的多
样化。深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评标准。改进和完善金融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方式。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继续办好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简报。结合各辖区经济金融发展特点、区域
特,推动支行积极打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品牌。做好金融消
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和建议反馈工作,并依托该系
统,探索建立典型案例库。不断拓展宣教的形式,切实增强金融消费
者维权意识、理性投资意识,畅通金融投诉渠道。围绕常州举办XX
年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契机,及早制定工作规划,多渠道、多方
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花博会期间支付清算
无障碍、金融服务零投诉。
二要防风险保底线,提升法律服务对依法履职的保障度。进一步
强化法律文书三级审查网络,严格执行中心支行法律审核工作规程,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执
法证管理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
提高法律监督检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法治央行”各项工作机
制,按照“五统一”的“法治央行”建设理念,加大主动宣传工作力
度,完善工作措施和配套制度,统筹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健全外部监
督机制,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
和人民众的监督。拓宽法律干部学习培训渠道和实战机会,促进其
尽快熟悉金融理论和实践知识、民商法知识,丰富文字功底,增强沟
通协调、处事工作的经验,以适应金融法制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三要强研究求实效,提升金融法制研究的敏感度。围绕“XXX”
金融立法计划开展调研。要集中精力和调研资源,抓住金融热点、难
点法律问题,配合完成好总分行部署的金融立法或调研任务。要紧密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特金融法制调研,以丰富的调研成果更好地指
导实践,进一步提升对上级行的贡献度。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继续做
好市人大、政府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修改和反馈工作。
四要惠民生拓渠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度。强化内部宣传
培训。把握“六五”宣传规划及年度宣传重点,继续抓好以金融执法
人员和新入行大学生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邀请专家结合金融违法
案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诉讼案例进行行政法律法规讲座。完善外部
宣传渠道。继续加强与地方司法、法制部门的联系,充分借助媒体宣
传平台,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特定时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
社会关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民间借贷、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等热点
问题宣传,形成良性循环的宣传氛围。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00:49: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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