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能源项目(epc)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更新时间:2025-03-23 14:04:2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楚雄在线)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EPC)的法律问题解

决方案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EPC作为市场化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投资EPC项目的主要动力是利

润。EPC项目的核心问题是利润问题,即如何保障项目利润的实现。故,EPC

项目的法律问题实质是如何保障项目利润问题,也可说是项目利润的法律保障

问题。法律问题回答的是达到目的可选路径和绕过障碍的可选方法,具体路径

和方法需要决策者的智慧。

可以用下面的公式简要描述EPC项目利润的构成。

P=I-C-T

P表示项目利润。I表示项目收入。

C表示项目成本(投资)

T表示需要承担的税赋。

I=客户回款+财政奖励

影响EPC项目利润的主要因素可归纳以下六个方面:政策、资金、方案、

实施、回款。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一个EPC项目成功的标志首先是实现预期

的利润。利润来源主要是客户回款,回款取决于项目良好运行,实现节能收

益,达到承诺的节能效果,取决于节能改造成功,取决于完善的方案和足够的

资金。

一、政策影响

政策支持有利竞争

财政奖励增加收入

税收优惠降低成本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政策禁止血本无归

前三项是正面的积极影响;后一项是负面的消极影响。

EPC项目应该如何对待政策:充分利用;谨防雷区。

利用好支持政策,回避禁止项目

案例:焦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失败原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淘汰类中明确规定,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2007年淘汰,西部地

区2009年淘汰。该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关注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第二年该客

户的生产装置强制淘汰。

(一)EPC政策

1、支持鼓励政策

2、财政奖励政策

3、税收优惠政策

4、EPC技术规范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支持政策。一是纲,二三是目。四是技术规范,事实上

是确定一、二、三的政策对象,即所称的合同能源管理是什么。

特点: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并行,不是完全统一的政策,各村有各村的高

着。

中央出政策,部委出细则,地方落实。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二)中央政策

1、财政奖励政策

(1)奖励范围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

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

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

明确不予以支持项目包括:1、新建、异地迁建项目。2、以扩大产能为主

的改造项目,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3、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

合国家政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4、改造主体属违

规审批或违规建设的项目。5、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6、以全烧或掺烧秸

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7、煤矸

石发电、煤层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8、热电联产类项目。9、添加燃

煤助燃剂类项目。10、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

目,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烧结

余热余压发电项目。11、已获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的项目。上述11类不予支持

的项目中,部分并不是节能项目,比如第一类新建、异地迁建项目、第三类已

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项目、第四类违规项目。如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项目国

家有其他明确的财政奖励标准,也属于不予支持的范围。

(2)奖励标准及申请

奖励标准

申请时间

可以申请奖励的时间:根据《补充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

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并实施的符合

规定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第二批备案名单中的

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第三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7月1

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金。第四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2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

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3)存在问题

存在十个方面的问题:(一)节能量计算不正确,部分项目节能量明显偏

大,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二)节能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节能量在

100吨标准煤以下,或1万吨标准煤以上;(三)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

(四)改造内容不属于支持范围。部分项目如煤炭储运扬尘覆盖技术、搬迁改

造、瓦斯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等不属于支持范围;(五)项目未在项目实施地

申报,而是在节能服务公司所在地申报;(六)部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比

例不足70%;(七)财政奖励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偏高,部分项目财政奖

励资金甚至高于项目总投资;(八)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明显不合理。个别项目

每节约一吨标准煤投资达3.5万元,有的甚至达6万元,与一般节能改造2000-

5000元/吨标准煤的投资强度相比,明显偏高,节能服务公司根本无法收回投

资;(九)项目信息不全。有的项目没有填报项目名称、改造内容、节能量

等;(十)部分项目与中央财政节能技改项目重复。这些问题值得节能服务公

司在申请财政奖励时注意。

2、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收方面提出四项具体扶持政策[概括如下]:

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

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

产,免征增值税。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

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

处理。

四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

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

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

公司的收入。

(三)地方政策

省市名称

福建省

北京市

上海市

山西省

天津市

重庆市

海南省

广东省

中央和地方共奖励标准

(单位:元/吨标准煤)

800/500

500

600

400

360

360

360

320

备注:福建省的两个标准说明:按核定的项目年节能量,工业项目以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

励,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以8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

各地单方奖励标准

省市名

上海市

福建省

北京市

奖励标准(单位:元/吨标准

煤)

500

500

450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山西省

海南省

重庆市

浙江省

辽宁省

350

330

200

200

150

关于上海地方政策:可选择,按照年节能率和投资额计算奖励。按年节能

率计算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奖励。其中,年节能率在15%-25%

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的奖励;年节能率在25%以上的项目,给

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奖励。

上海市支持对象包括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量保证

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规定“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

奖励标准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的60%执行”,这是目前

唯一对节能量分享型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明确支持的地方政

策。

福建省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出

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

位按项目投资比例分享奖励资金。

二、融资之路

(一)EPC项目融资的渠道和方式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划分为两大类——私募股权融资和公开市场股

权融资。

在私募领域主要有以下几类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产业

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个人投资者,虽然投资的金额不大,一般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之间,但在

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的初创阶段起了至关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个人投资者,

这类投资人很复杂,往往与公司的创始人有密切的私人关系,有的不参与管

理,有的只是作为股东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有的则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

风险投资机构,能为公司提供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股权融资。风险投资机

构追求资本增值的最大化,他们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上市、转让或并购的方式,

在资本市场退出,特别是通过公司上市退出是他们追求的最理想方式。选择风

险投资机构对公司的好处在于:(1)没有控股要求;(2)有强大的资金支持;(3)

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4)能改善公司的股东背景,有利于公司进行二次融

资;(5)可以帮助公司规划未来的再融资及寻上市渠道。但风险投资机构主要

追逐公司在短期的资本增值,容易与公司的长期发展形成冲突。

产业投资机构,又称策略投资者,他们投资的目的是希望被投资公司能与

自身的主业的融合或互补,形成协同效应。该类投资者对公司融资的有利之处

非常明显:(1)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后续资金支持能力;(2)有品牌号召力;

(3)业务的协同效应;(4)在企业文化、管理理念上与被投资公司比较接近,容

易相处;(5)可以向被投资公司输入优秀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其不利之处在

于:(1)可能会要求控股;(2)产业投资者若自身经营出现问题,对被投资公司

会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后续融资者进入;(3)可能会对被投资公司的业务

发展领域进行限制;(4)可能会限制新投资者进入,影响公司的后续融资。

上市公司,作为私募融资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有其特别的行为方式。上

市公司通常都会要求控股,以达到合并财务报表的需要。

2、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有偿使用公司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公司短期融

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

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债权融资按渠道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类,它们是: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民

间借款。发行企业债券在我国是被严格控制的,不但对发行主体有很高的条件

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目前只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了企业债

券。对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发行企业债券是不现实的债权融资渠道。民

营节能服务公司债权融资的具体方式主要可分为六类。(1)民间借贷。这是初

创型民营节能服务公司债权融资的特有方式,主要靠创业者的个人信用和私人

关系,借贷亲朋好友的资金。一般而言,民间借贷融资金额较小,稳定性难以

确定。(2)企业间的商业信用。这是以应付购货款和应付票据的方式从供货厂

家进行资金筹集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利用延期付款的方式

购入企业所需的产品、服务,或利用预收货款、延期交付产品的方式,从而获

得一笔短期的资金来源。(3)租赁。现代租赁是一种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相结

合的融资方式,对需方企业来讲,它具有利用租赁业务“借鸡生蛋,以蛋还

钱”的特点,以解决企业的资金不足问题,减少资金占用,发展生产,提高效

益。目前租赁的形式很多,有经营租赁、代理租赁和融资租赁等。(4)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这种方法能够比较容易而迅速地达到融资的目的,其具体

方式有票据贴现、短期借款、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5)从资本市场融资。企

业可以通过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这主要用于筹集长期资金的需

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偏小,品种单一,有待于进一步完善。(6)利用

外资。其形式主要有卖方信贷、买方信贷、补偿贸易、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

融机构贷款等。以上列举了六种类型的公司债权融资的方式,对公司来说,其

负债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是多种负债形式的组合,公司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状

况,资金状况及所具备的条件,决定本公司的举债结构,并随时间推移及公司

经营状况的变化随时调整这一举债结构。

(二)不同类型公司与融资方式的匹配

节能服务公司类型

大型节能服务公司

融资方式

在公开市场股权融资

银行贷款间接融资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企业间信用融资(应收账款等)

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银行贷款

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战略投资者投资

信托、投资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投

初创型节能服务公司创业者自筹资金

天使资金投资

非正式渠道融资(民间借贷)

(三)银行贷款

备注:据统计,银行贷款占当前市场融资总额的85%。银行贷款仍是公司

融资的主要手段。节能服务公司为EPC项目融资,需要充分了解银行贷款的条

件和程序。贷款人特别重视资金的安全性,会对借款人提出了系统的财务指标

控制要求,如资产负债率、增长率、利润率等指标常作为必需满足的贷款条件

予以考查。银行贷款一般有三种方式: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EPC

项目贷款融资的解决之道在于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建立公司信用,扩大担保范

围。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1、信用贷款

要求借款具有相当的信用。很多节能服务公司在成立之初承担的EPC项目

较少,资金需求量不大,多采用自有资金运作,贷款需求不迫切。随着公司的

发展,EPC项目增多,资金短缺严重时,才想起向银行借款。当前银行对EPC

项目的运作模式尚不是十分熟悉,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没有借

款记录,在银行没有信用额度,难以取得信用贷款。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

应做出长远发展规划,尽早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让银行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商业模式、公司团队,不要等资金短缺严重时再临时向银行申请借款。节

能服务公司可以先从小额借款开始,在银行建立信用。

为了减少风险,担保贷款是银行最常采用的形式。事实上,当前银行贷

款,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同方式的担保。EPC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和商

业风险。银行无法考察项目的技术风险,借款人必须就技术风险提供担保。担

保分为保证人担保和财产担保。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2、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节能服务公司多为轻资产公司,缺少固定资产来为融资贷款担保,但是

EPC项目在实施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收益,从而形成稳定的

现金流,即应收账款,法律上称为债权。《物权法》第223条明文规定:应收

账款可以设定质押,此条为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消除了法律风险。应收账款质押

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一般而言,即使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银行在选择发贷

对象时,仍优先选择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经营稳定、主业突出、有品牌优

势、市场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公司作为其发贷对象。具体而言,用于质押的

应收账款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主体及交易行为合法,意思表示真

实,基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出质人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

的销售或服务发票和履约证明。拟出质的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法定禁止转让或

合同约定禁止转让情形。应收账款质押的融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应收账款金额

的80%,不同的金融机构要求的比例有所不同。节能服务公司如欲以已实施的

EPC项目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需要注意,EPC项目中用能单位的付款义务明确

并可落实,要明确付款金额、付款周期、付款时间。在EPC项目中,以分享型

合同为例,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分享节能收益取得应收账款。节能收益取决于实

现的节能量和能源价格。而确定节能量,涉及能源基准的认定和实际能源消耗

的测量。这就要求在项目合同中对能源基准的认定和实际能源消耗的测量作出

明确约定。对于节能量可能有波动的项目,如果完全采取根据实际测量结果的

方式确定应付款,将导致应收账款不明确。这种情况下,建议约定将应付款分

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后,通过测量验证,双方

确定最低节能量,以此为基础确定固定的应付款,按期定额支付;超出最低节

能量的部分,根据测量结果,具体计算,这样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稳定性。在

EPC项目中,如果有有实力的节能设备供应商对项目采用的节能设备的节能效

果做出保证,将有利于银行认可应收账款的可靠性。需要指出的是,应收账款

质押贷款,是指利用已建成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其他项目融资担保。在项目建成

前,本身并没有应收账款可供质押,不能解决项目前期资金需求。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3、自有专利权质押贷款。

对于技术型节能服务公司,如果公司拥有专利权,可考虑专利权质押贷

款。自有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自有专利权作为质权的担保,

以专利权这一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作为债务清偿的资金来源和保障,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债权银行有权依法以该专利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专利权的价

款优先受偿。商业银行在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自有专利权质押贷款时,会慎重

考察该专利权创造收益的能力。商业银行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自有专利权

的价值评估,往往会参照该专利权以往的历史收益,并关注专利权的可复制和

易移植性带来的超额利益。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能够提供专利在不同项目

的应用和收益情况。

保证担保贷款。节能服务公司要取得贷款,需要由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保

证担保。节能服务公司向银行借款,先要一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做担保

人,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责任。节能服务公司寻担保企业时,往往对方要求

你也承诺为对方做担保向银行贷款,这种行为称之为互保。担保公司作为专业

担保机构,是银行愿意接受的保证人。但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需支付担

保费用。担保公司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由节

能服务公司法人或实际管理人以“个人无限责任”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在很

多EPC项目中,用能单位是有相当实力的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在银行具有

较高的信用额度。如果在EPC项目中利用用能单位的信用,由用能单位提供担

保,将不失为一种三全齐美的共赢方式。用能单位客观上具有节能改造的需

求,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可以降低其节能改造成本和技术风险,因此

用能单位存在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提升信用,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内生动力。由

用能单位提供担保无疑会降低融资成本,降低的融资成本将由节能服务公司和

用能单位分享。由于用能单位提供担保,提升了节能服务公司的信用,促成银

行为EPC项目提供贷款,银行从中也实现利息收益,因此用能单位担保可谓是

三全齐美的共赢方式。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4、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偿还贷款来源仅限于融资项目本身的融资方

式。这种融资方式以项目完成后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来源,并以项目的资产作

为融资担保。项目融资的一般运行模式是,贷款银行在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通

常不是把项目发起方现在的信用能力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如果项目本身有潜

力,即使项目发起方现在的资产少,收益情况不理想,项目融资也完全可以成

功;相反,如果项目本身发展前景不好,即便项目发起方现在的规模再大,资

产再多,项目融资也不一定成功。项目融资要求EPC项目自身能够提供一定的

财产担保,同时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稳定的现金流。投资回收期高于5年的节

能项目很少为银行接受。项目融资要求在项目方案形成前期,就请商业银行参

与,银行充任项目融资顾问的角,通过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规划阶段对融

资方案的反复设计、分析比较和谈判,最后形成一个既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节

能服务企业的利益,又能为贷款银行所接受的融资方案。项目融资中,EPC项

目的用能单位实力、信用和经营情况是重要考量因素。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

司在选择项目时应注意考查用能单位。

(四)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

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

金的交易活动。它是以融物进行融资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公司必须以租

赁物为载体达到承租人融资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适用于节能服务公司以节

能设备/资产向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融资租赁公司在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工建设前或者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尚

未竣工验收之前,如果节能服务公司有融资需求,一般采用的是直接租赁模

式。由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用能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具体交易事

项,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节能服务公司)和租赁物的选择,与供

货人签订《买卖合同》(在EPC项目中一般体现为《总承包合同》),融资租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赁公司向供货人支付购买价款,在租赁物交付(项目竣工验收)前,承租人根

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前利息,租赁物交付(项目竣工验收)后,承租

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后,在承租人

未违反租赁合同前提下,承租人从融资租赁公司留购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终

止。

第二种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并且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其用

能单位(承租人)交付后,如果有融资需求,一般会采用售后回租的模式。售后

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

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由融资租赁公司与节能服

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具体交易事项,融资租赁公司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

租赁物购买价款,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节能服务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向融资租

赁公司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期限届满,节能服务公司从融资租赁

公司留购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终止。

融资租赁方式适用节能设备投资在项目总投资中所占比例较大的EPC项

目,不适合技术服务项目。因为在技术服务为主的项目中,设备投资所占比例

较小,没有足够的租赁物用于融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通常融资租赁公司对

项目规模有所要求,比如有的融资租赁公司要求项目规模不能低于3000万元。

(五)应收帐款保理

应收账款保理是指企业把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银行为企业提供

资金,并负责管理、催收应收账款和坏账担保等业务。当前国内很多银行都开

展了这项业务。保理不仅是资产处置手段,也是一项融资手段。尤其是用能单

位是银行的客户的情况下,银行不但了解企业状况(尤其是资金状况),也能

够监控企业的资金动态,对银行而言,回款是可控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更会

愿意叙做保理业务。保理的对象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应收账款,银行对应收账款

的要求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要求更严格。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在EPC项目

的应收款安排上,满足银行对应收款明确可靠的要求。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六)EPC项目不同融资方式的利弊和法律风险防范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各有利弊。股权融资在公司投资与经营方面的优势主

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股权融资,公司无需支付资金使用成本,一般没

有期限约束,无需归还;二是股权融资有利于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没有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实现大规模的股权融资。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形成的相互之间多重风险约束和权利制衡机

制,会大大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三是通过股权融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增强

了公司债权融资的能力。但是,股权融资在实现融资的同时,意味着新的股东

的加入,新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可能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在

进行股权融资时需充分考虑和评估,该项融资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同时,私

募股权融资,要防范的风险。所谓是指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

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

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

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其特点有:(1)未经有关部门

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

限批准的集资;(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

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

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的性质。的主要

表现形式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貌似合法的形式假冒金融机构,以高于同期

银行利率若干倍的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投资或非法放贷。他们常

常利用互联网搞网上购物、网上求职培训等方法,或借助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

资活动。另外,大多以配送产品为幌子,诱使客户存款。可能触犯刑

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节能服务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

件进行,以免造成融资失败。

债权融资无论是借款、融资租赁还是应收账款保理,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支

付利息或相关费用,借款到期要归还本金。而且债权融资一般期限较短,只能

用于弥补流动资金“头寸”的不足,不适宜新建项目,特别是投资回收期长和

见效慢的项目。但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债权人对公司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公司的控制权问题。但当到

期无法偿债时,会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和财务风险增大。在保证担保借款

中,大量的互保容易使公司间形成一个担保圈,一旦圈中一家公司运作出现问

题,就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公司面临严重债务危险。

(七)影响融资的因素

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

项目情况:投资比例、担保、回款安排、节能量确认。

例:对于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和节能服务公

司双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和80%,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清楚,自己要确保

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

例可以变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节能服务公司分享100%的节能效

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个分享50%的节能效益。

分享型节能服务模式是客户预付部分款项。〔R〕好处是①更有效地实施客

户信誉风险管理;②降低自己的融资难度。比全额融资更均衡的商务安排。

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节能效益)保证型可以有很多中结合模式。比如节

能服务公司在保证基本的节能效果基础上,客户支付节能服务公司一定数额的

资金,这笔资金通常大致为项目的投资额;这部分支付款项,可以是一次性的

支付,也可以分次支付,还可以作为固定收益的分享款与节能效益分享款同期

支付。然后在节能项目达到基本节能效益之上的部分,有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

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享。〔R〕成功从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项目融资。

合理有效地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不仅可以有效地明确技能效果分享收

益,降低节能项目实施风险,还是增加项目第三方融资信任度的重要因素。目

前全球范围内应用最广泛的、用于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的规范是由国际能效评估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组织EVO(EfficiencyValuationOrganization)开发的国际节能效果测量和验证

规程(IPMVP)。

三、方案实施

(一)方案选择

合同类型——分享、保证、托管;方案中需要考虑的政策因素(国家财政

奖励和税收优惠仅支持效益分享型项目);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是由用能单位即用户向第三方融资机构进行贷款,并负

责分期偿还本金与利息;贷款资金按照节能服务公司的设计方案,用于支付项

目建设的工程价款及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管理费用。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以合

同的形式保证项目达到的节能量,且节能量所产生的效益足够弥补所有项目还

款额和一切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如测量、鉴定与维修等费用)。如果项目实

际节能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为两者的差额付费并承担相应责

任。反之,实际节能量超过合同约定,则用户与服务公司共享超额收益,分成

比例由双方事先约定,一般节能服务公司的分成取决于其承担的风险及提供的

服务。

投资方案——是否ESCO全部投资才是EPC项目?投资比例对融资和申请

财政奖励有影响。

(二)界定项目范围

高炉里衬案例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三)项目进度安排

对分享期的影响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是否成功;涉及节能收益分享期的起算点;珠海案例。

(五)节能量的计算与确认:

1、节能量计算公式

节能量=(能耗基准-报告期能耗量)+/-调整量

引用调整量的目的是为了将基准期和报告期的能耗量换算到同样的运行工

况条件下。简单的比较账单费用只能体现能源成本变化,并不能真实反映改造

项目的节能效果。引入调整量来剔除基准期和报告期的运行工况差别对能耗的

影响。调整量可由原材料构成、产品种类与品种构成、产品产量、质量、气体

变化、环境控制等因素变化所致。

对回款的影响

Measurementandverification测量与确认

节能量保证

合理有效地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不仅可以有效地明确技能效果分享收

益,降低节能项目实施风险,还是增加项目第三方融资信任度的重要因素。

目前全球范围内应用最广泛的、用于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的规范是由国际能效

评估组织EVO(EfficiencyValuationOrganization)开发的国际节能效果测量和

验证规程(IPMVP)。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技术通则提出三个原则:

准确性。应准确反映用能单位实际能耗状况和预期的及达到的节能目标。

完整性。应充分考虑所有影响实现节能目标的因素,对重要的影响因素应

进行量化分析。

透明性。应对双方公开相关技术细节,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的争议。

2、节能量确认方法

(1)约定法:其优点在于简化程序,适用于各种节能项目,特别是对

于复杂的、难于测量和计算的节能量的项目,可以避免项目实施后因节能量无

法验证产生纠纷。

(2)测量法:独立的节能项目或是与项目有关的设备或系统是独立

的,可以采用测量的方法确认节能量。具体为通过数据采集和工程计算来确

定。

(3)统计法:适用于运行状态基本不变的项目。

(4)模拟分析法:模拟分析法是指采用计算机模拟软件确认节能量。

3、节能量确认方案

编制节能量确认方案时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1)

(2)

(3)

(4)

(5)

(6)

测量成本;

测量时间;

计量仪表;

测量的复杂性;

影响节能量的因素;

基准能耗。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节能量确认方案的主要内容

(1)

能效果

(2)项目边界划分:确定项目节能措施影响的用能设备或系统的范围

节能措施描述:简要介绍项目采用的各项节能措施以及预计的节

和地理界限。项目边界的描述应包括完整的设备、设施名单和其明确的地理位

置。

(3)基准线核准:根据前期对基准线情况的调查,核查是否记录了基

准期内对耗能体系进行的审计、调查、检验或短期测量的情况。

(4)工作计划:实施节能量确认方案的详细安排,包括节能量测量日

期、周期、时间、方式等。

(5)节能量计算方法:详细说明节能量报告中用到的计算节能量的方法

和步骤。

(6)费用预算:描述节能量确认过程中所需的投入,包括基准期和报告

期的成本预算。测量和验证成本应与节能量大小、节能措施成本、投资回收期

长短,以及客户对节能量的准确性、报告周期和报告期长度的要求相适应。

(7)测量机构好人员:明确负责实施节能量确认方案的责任人,节能服

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职责等。

(8)节能量确认报告:确定所有测量和验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项

目验收时的节能量确认报告、项目正常运行时周期性的节能量确认报告等。

节能量确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2)

测量和检查的结果;

确认的节能量(月节能量、年节能量、报告期节能量);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3)

(4)

(5)

确认的节能量与预计或保证的节能量的比较;

节能量的分析和计算;

确认过程中重大变化说明。

备注:

确认节能量的法律上的意义有四:

i确定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违约

ii可供分享的节能收益是多少

iii可以申请的奖励是多少

iv对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

案例:

一青少年体校有一个500平方米的室内游泳池,冬季水温要保持28-

29度。过去用燃油锅炉产生的蒸汽或热水加热池水。出于节能减排和节约

能源支出的考虑,采取蓄能电锅炉和储能水箱加全套自动控制技术装备进

行对游泳池水加热系统进行改造。一家公司中标,双方签订了节能量保证

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总投资75万余元。

节能能源费的原理是,利用夜间低谷电蓄能。根据测算,每年用电

124万度(折合500吨标煤),低谷电价0。38元,电费为47万元。同样

效果,用油柴油120吨,油费84万。这样,一年节能37万元。两年就可

收回投资。

但是双方对认定节能量上,发生分歧。甲方提出油才合325吨标煤。

电折500吨,不但没节能,还多耗能175吨标煤呢,怎么向上级交待啊。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乙方提出,夜间的电富裕,用不也浪费,用一度,就是省一度,而且按节

能500吨标准煤申请奖励。

专家参照,抽水蓄能电站,每消耗3度电抽水,抽上的水,可以发2

度电,认为用低谷电3度,相当于省1度。这样算,节能量为166吨/年。

(六)安排付款

付款安排对融资有影响。

需要通过商业金融机构做融资的项目,各方需要格外注意付款的约定。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

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和80%,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清楚,自己要确保在项

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可

以变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节能服务公司分享100%的节能效益,合

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个分享50%的节能效益。

客户预付部分款项。好处是①更有效地实施客户信誉风险管理;②降低自

己的融资难度。比全额融资更均衡的商务安排。

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节能效益)保证型可以有很多中结合模式。比如节

能服务公司在保证基本的节能效果基础上,客户支付节能服务公司一定数额的

资金,这笔资金通常大致为项目的投资额;这部分支付款项,可以是一次性的

支付,也可以分次支付,还可以作为固定收益的分享款与节能效益分享款同期

支付。然后在节能项目达到基本节能效益之上的部分,有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

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享。成功从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项目融资。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七)项目变更

影响节能量和节能收益;

(八)设备运行维护

影响节能量和节能收益

四、回款保障

(一)不回款的原因分析

解方程先设未知数。研究回款风险,不防从分析不回款的原因入手。了解

了不回款的原因,也就确定了影响回款的因素,就可从这些原因中发现解决之

道。实践中,不回款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无力付款。虽然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双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时

间无争议,但用能单位无力付款。无力付款可能是暂时的,如因一时的资金困

难无法付法;也可能是永久的,如企业停产、停业、破产清算。无力付款可能

是项目实施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项目实施后才发生的。总之,债务人没有足

够的资产清偿到期债务。

二是缺乏信用。虽然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双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时

间无争议,或虽然争议,但用能单位提出的不付款理由明显不成立,或虽未提

出不付款的理由,但在催款时总是借故拖延,用能单位虽有有付款能力,但拒

不付款。

三是存在争议。因约定不明、或发生未预见的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发生争议,因争议未得到解决,用能单位不付款。争议事项一般涉及(1)该不

该付款;(2)该付多少;(3)应该何时付款。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会直接影

响用能单位回款。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二)回款保障措施

确诊了不回款原因,就不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用能单位无力

回款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风险巨大的项目不做。不做的前提,是甄别。甄别

的前提是有足够的信息可供判断。这需要对用能单位进行尽职调查。针对不回

款的第一种情况,所应采取的措施,就是通过事先调查进行甄别,拒绝可能无

力付款的项目,或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以外的交易方式。避免因缺乏信用而

不回款的方法,就是采取措施补强信用,降低信用风险。信用并不是完全靠自

觉的。信用需要制度保障。没有制度保障的信用,等于凭良心办事,就会面临

巨大道德风险。因此,为了降低用能单位的信用风险,需要在商务上做出适当

安排。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通常可采用担保、保理、银行代付以及合同上

的约束措施加以解决。避免因存在争议而影响回款的解决之道在于明确约定于

前、定纷止争于后,这就要求制订详尽明确的合同条款,完善项目作业流程,

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适当的争议协调机制。以下面对这些常用的措施稍做展开

说明。

1、甄别

除了一般性地调查用能单位资产和负债等财务状况外,在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中对用能单位的调查,重点是对可能影响节能效益和回款资金的因素进行调

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关键特征是以节能收益支付回款,如果用能设备不运

行,就没有节能收益,必然造成回款困难。用能设备不能运行,可能由于设备

故障、安全事故或自然原因所致,也可能由于项目不合法被责令整顿或关停、

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清算,或设备被强制执行偿还债务等用能单位自身原因所

至。例如,一家节能服务公司为一企业的矿山开采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合同期

限是五年,但刚刚实施一年,该企业因无证开采,矿山被关停,导致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无法履行。

(1)客户的主体状态审查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在签订合同前,需要确定,(1)用能单位主体的合法性、稳定性。如,是

否合法登记,是否有合并、分立、重组、并购等可能性。(2)用能单位营业的

合法性、合规性。如,是否具备相应的营业资格或取得相应的营业资质,经营

模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范性要求。(3)项目自身的合法性、可行性和

持续性。如,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获得必要审批等,市场前景如何,

项目持续存在的期限如何等。(4)用能设备运行时间的波动性。用能设备运行

时间不仅仅影响节能收益,也有可能由于开工不足而无资金回流,导致无力回

款。(5)重大债务和诉讼。如果存在重大债务和重大诉讼,用能单位可能发生

重组,其财产可能被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能被强制执行,若资不抵债,则

会导致破产,从而影响其回款能力。

(2)改造项目的审查

节能服务公司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

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节能量测定和监测,国家

节能减排优惠政策等。

i、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

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ii、行业准入条件:《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2007年第70号公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工信部

产业〔2008〕第15号;《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2008年第13号公告;《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

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第13号公告;《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第40号公告;《铝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64号公告;《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委员会2007年第3号公告;《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第74号公告;《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2007年第13号公告;《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产业〔2008〕第17

号。

iii、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我国已制定22种高耗能产品能源消耗限

额标准。

iv、焦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失败原因: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中明确规定,炭化室高度

小于4.3米焦炉2007年淘汰,西部地区2009年淘汰。该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关注

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第二年该客户的生产装置强制淘汰。

v、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政府核准

的投资项目目录》

vi、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张该委员会关于加

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第164号)、《环

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

法》

(3)项目和用能单位选择

i项目选择

选择节能效益好的项目

选择技术措施成熟的项目

选择易于实施的项目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选择节能量易于确认的项目

选择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项目

ii用能单位选择

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能单位

选择经营状况良好的用能单位

选择发展前景良好的用能单位

选择公用事业领域的用能单位

2、担保

担保是一种信用增强措施。如果调查发现用能单位的信用不足,可要求用

能单位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保证人要有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最好的

保证人是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由银行出具履约保函或由担保公司提供

担保基本上可以消除回款的信用风险。但由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担

保,涉及担保费用,会增加交易成本。也可考虑由用能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履

约保证金,或提供适合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或权利,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

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七)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

物;(八)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九)依法有权处

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十)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

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十一)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未禁

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除可以动产质押外,还可以下列权

利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

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权中的财产权;(四)应收账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其

他权利。

据报导,从2011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将开展能耗总量和节能量的交易试

点。发改委正在考虑选择部分城市和地区进行试点,通过相关的政策措施,将

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该城市内推动政府或者企业进行

节能量的市场交易。如果建立起节能量交易制度,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则

存在将节能量质押的可能。将项目实现的节能量质押给节能服务公司,在用能

单位支付回款后,解除质押,如用能单位不支付回款,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处置

节能量,收回节能服务款。

3、保理

保理即是一项融资手段,也可用作避免信用风险的措施。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是指企业把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银行为企业提供资金,并负责管

理、催收应收账款和坏账担保等业务。当前国内很多银行都开展了这项业务。

保理不仅是一项融资金手段,也是一项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尤其是用能单位是

银行的客户的情况下,银行不但了解企业状况(尤其是资金状况),也能够监

控企业的资金动态,对银行而言,回款是可控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更会愿意

叙做保理业务。

4、银行代付

很多银行开办了代收代付业务。代收代付业务是委托人、付款人(单位和

个人)与银行签订双方或三方协议,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代收代付清单,银行提

供代理收付款项的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可与用能单位约定,与银行签订三协

议,由银行按约定条件从用能单位账户向节能服务公司划款。银行代付可一定

程度上降低用能单位有钱不付的风险。但是这种方式中,银行只是承担代付责

任,即只有用能单位的帐户有钱,才划款。帐户没钱,则无法划款。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5、合同约束措施

(1)项目中止权。所谓项目中止权,是指在项目合同中约定,如果用能单

位违约(如用能单位不按期回款),节能服务公司有权中止提供服务,直到用

能单位履行合同义务。虽然合同法规定履行抗辩权制度,但合同法上规定相对

抽象,在项目合同中需要对中止权行使做出具体约定。约定节能服务公司中止

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用能单位按期回款。但鉴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

特殊性,在中止权的制度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其可行性、行使条件、程序、与

合同解除权的衔接。可行性主要指技术上可行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项目中止

权所中止的项目应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原则上中止范围不宜过大到

能服务以外的设备、设施。如节能服务是一个可以独立运行的系统,中止项目

就意味着停止该系统。但有些情况下,节能服务是与其他设备、设施结合而组

成的系统,停止节能服务,就必须停止整套系统。停运整套系统的损失可能远

远超过节能收益,或者涉及公共利益。这种情况下,行使项目中止权,其适当

性受到质疑。另外,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其投入的设备缺乏实际控制权,中止权

将难以行使,存在操作上的障碍。

(2)设备取回权。很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期内,节能服

务公司安装的节能设备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并约定,如用能单位拒不支

付应收账款,则节能服务公司有权取回所安装设备。这种约定与我国合同法中

规定的所有权保留相似。所有权保留辅以取回权,常被作为节能服务公司普遍

采用的应收账款保全手段。需要说明的是,设备取权对用能单位产生的影响并

督促其按期回款的基础,在于设备取回影响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的实现,或可

以产生其他不利影响。如取回设备的对用能单位的影响甚微,而该项措施的作

用也不大。还需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操作上可行性如何。节能设备安装场所通

常为用能单位所控制,如果没有用能单位的配合,节能服务公司自行取回这些

设备较为困难。

(3)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是指用能单位严重违约,项目难以继续实

施,节能服务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既是一项促使用能单位按期限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回款的保障措施,也是一项减少损失的必备手段。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根

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解除的条件、程序和后果。

6、避免和减少争议

针对不回款原因中的第三种情况,需要疏理项目各个环节,到易生争议

的环节,通过明确合同约定,增强合同的预见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从而避

免和减少争议。为此应采取三项措施,一是靠事先在合同中加以明确,避免争

议;二是靠加强项目管理,化解争议;三是靠明确纠纷处理机制,高效地处理

争议。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容易引发回款纠纷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八个事由:

(1)项目边界不清,(2)验收标准不清,(3)工期延误责任不清,(4)基

准能耗确定不合理或其调方法无约定,(5)实际能源消耗计量分歧,(6)节

能量和节能收益计算分歧,(7)项目变更分歧,(8)设备停运后果约定不

明。

项目边界不清,则会导致各方责任范围不清,各方责任不易界定,也易导

致项目实施后项目能源消耗的计量和认定,从而影响回款。项目边界应根据具

体项目情况,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通过项目方案约定清楚。约定项目边界需

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范围;二是节能服务所针对的

耗能设备及可能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配套设施和设备运行环境;三是节能项目

相关设备设施和运行环境改变的处理办法。

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的验收,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易被忽视。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的双方当事人均把注意力集中在节能量上。双方均认为只要实现

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率,就说明项目没有问题,用不着对中间过程增加验收环

节。但是如果项目未实现预期的节能效果,由于缺少对节能服务公司投入的设

备的验收,则用能单位推定节能服务公司投入的设备有问题,从而影响正常回

款。因此,在项目合同中对应当明确项目验收标准,双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后对

设备根据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以利于双方查明未实现节能效果的原因,

分清责任。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节能改造项目,可能对用能单位的整体的节能改造,

也可能是局部的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需要用能单位的配合,甚至需要被动地

听从用能单位的安排。实践中,用能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推迟、变更施

工、安装时间的情况普遍。因此在约定工期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

施工时间、作业时段、施工人员、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方面有无特定要求

等。

基准能耗的确定和调整也是实践中生争议的地方。基准能耗直接关系到节

能量和节能收益,在这方面发生争议地区,将直接影响回款。

项目合同应为项目实施后的能源消耗的计量方法、计量和确定程序做出明

确约定,对易生争议的能耗计量和难以准确计量的项目,最好能约定双方认可

的节能量认定方法。

节能量除了和基准能耗和实际能耗有关外,还与基准能耗的调整和其他影

响节能量的因素有关,需要明确节能的计算方法。节能收益是节能量的价值,

节能量和能源价格有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期限较长,可能涉及能源价

格的调整,能源价格是否影响和如何影响节能收益,都需在项目合同中明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实施程中,可能会根据现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和技

术发展、市场变化等因素,变更实施方案。实践中,常常因为变更事项约定不

明,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事项未严格按约定办理,导致在发生问题,确定

责任时,各执一词,从而影响回款。变更事项需明确变更的决定权、变更的程

序、变更的后果。关于变更的决定权,不外节能服务公司或用能单位一方决

定,和双方协商决定。将可能一方有权决定变更的事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如节能设备更新换代、计算机软件升级可以明确为节能服

务公司可单方决定的变更事项。关于变更程序,一是通知,原则上即使一方有

权变更,也需要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二是异议,如一方对变更有异议,如何

处理,需要做出约定。关于变更后果,变更可能影响工期、节能效果、费用,

对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需要加以明确。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设备停运,未产生节能效益,而双方对设备停运的后果约定不明,是引起

不回款的另一个原因。这里所说的设备停运,包括设备开工不足,暂时停运或

永久停运。如果节能服务公司设备问题或保养问题,造成停运,责任在节能服

务公司。如果非节能服务公司原因,设备停运如何处理,如果在合同中未做明

确,项目实施过程,易生争议。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需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节能服务公司要严格履行合

同,取得履行合同的证据。一般而言,节能服务公司自身要践行对用能单位做

出的各项承诺,严格履行项目合同,是向用能单位主张按约回款的事实基础。

履行合同需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适当的管理手段,包括完善作业流程,协调项

目实施所需各项资源。同时不可忽视的一点是,要及时取得履行合同的证据。

这里强调的是及时。一方面有可能证据过时不能取得或取得成本很高;另一方

面要履行合同本身就是有时间性的,在适当的时间履行本身就是要证据的内

容。取得必要的证据不仅是日后采取救济手段的法律武器,也是防止用能单位

滥用权利,防范道德风险的咒语。

二是与用能单位保护有效沟通,采取灵活和务实的态度,争取用能单位的

理解、配合和支持。强调对可预见的事项在合同中做出约定明确的同时,也应

该认识到明确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明确。实践中总会有事先未预见的事项,

和无法明确约定的事项,节能服务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能单位保

持有效沟通,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就要求在项目管理上,

保持节能服务公司内部上下信息畅通和与用能单位之间的外部信息畅通,特别

是节能服务公司项目负责人与用能单位项目负责人之间的沟通。用能单位的利

益与某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有可能存在不一致甚至冲突,如果用能单位的项目

负责人关于项目的信息完全来源于其内部,可能不完整或不真实。另外,在项

目管理工作中,还要保持适当的灵活性,考虑项目整体利益,在可能范围内适

当妥协和让步。实践中,很多走上法庭的纠纷,如果双方在处理过程中采取灵

活务实的态度,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明确纠纷处理机制,主要包括;一是双方建立纠纷协商机制。二是第三方

调解机制;三是纠纷裁决机制。双方尽可能清晰地划定争议范围,减小争议对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项目实施的影响,不能将任何争议都作为不回款的理由。涉及技术问题的争

议,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权威人士来认定,最有效率。这就需双方在项

目合同中对此作出约定,或日后能达成一致。纠纷裁决机制主要是诉讼和仲

裁,在具体项目中明确的纠纷处理方式和管辖机构,可以提高纠纷处理的效

率。纠纷越早解决,或对纠纷解决的预期越明确,越有利于回款的实现。

总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先服务后付款特征决定了,回款风险是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不得不面对的风险。但是回款风险并不是无解的方程。通过前期项目

甄别,规避无力付款的风险,通过担保、保理、代付和合同约定措施等措施来

规避信用风险,通过避免和减少争议,规避因争议引发的回款危机。回款问题

在合同能源管理中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与整个项目方案有着有机的联系,规

避回款风险的各项措施发挥作用,需要特定的条件,也都有其局限性,这需要

与项目方案具体结合,构筑一个回款风险防范体系,才能更好地为合同能源管

理的实施提供充分的回款保障。

五、法律文件

(一)能源审计合同

能源审计是描述一个当前的现实和一个未来的美好理想,以及在未来时间

内确认理想是否变成现实的测量与验证方案。

1、能源审计合同要解决的问题

确定节能措施;节能改造的范围;成本和投资规模;节能效果和最低保

证;测量和验证方法。

2、费用约定

有的地方有政策补偿。无政策补偿或未申请到政府补偿的情况下,能源审

计的费用负担需双方约定。通常有两种安排:一是满足条件付款,不满足不

付;二是ESCO和客户有权选择将能源审计成本计入项目成本。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3、数据使用授权

如未实施项目,则未经ESCO同意不能使用能源审计数据;审计报告所包

含的信息只能在你公司内部使用,未经ESCO同意,你公司不可实施推荐的系

统。数据使用限于确定的范围。

4、终止

需要在合同就能源审计终止的处理做出安排。如,可约定“任何一方可终止

审计合同。除非ESCO违约,终止审计协议应付50%的审计费”。

(二)节能改造技术方案

原则上要求,内容完整,表述清楚;

节能改造技术方案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将成为法律文

件;作为法律文件,要求表达规范、明确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1、合同形式

符合规范,满足政策要求,使用参考文本;

适应需要,利于项目实施,签订补充合同。

2、风险分配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用能单位可以不承担资金投入和技术风险,但不是

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市场的风险仍然需要由用能单位自行承担。例如:节能

改造完成后,无论用能单位生产的产品是否畅销,设备是否满负荷运转,都有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相应的节能效益分享款,这种支付的依据是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项目投资建设,为用能单位提供了节能能力。这种节能能力

是用能单位通过节能服务合同购买的标的。

节能服务公司并不能保障节能能力一定能够转化为节能效益。

用能单位提供了节能机会;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这一机会,实现用能单位的

节能能力;用能单位应用节能能力,实现节能收益。

王树茂老师总结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四个风险点:

信息严重不对称;

约束机制不健全;

风险应对无预案;

救济措施不给力。

3、付款条款

与付款有关的条款

1、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P〕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P〕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2、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P〕甲方设备故障,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

项。

〔P〕若甲方对设备进行检修,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的数

量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P〕设备大修期间超过一定天数,甲方应弥补效益分享期间。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P〕甲方改变设备,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付款购买

项目。

3、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方破产致合同终止,乙方对破产清算的财产及资金享有第一位求偿权。

4、买断项目

买断价格、条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标文件

1、研究招标文件,认真核对偏离。

2、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求项目业

主已经实施能源审计,并对节能方案预予以明确细化,且对重要环节和关键

条款已经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充分论证,确定了量化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审查标

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可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来选择节能服务

公司。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工程量或若干技术方

案内容或细节尚未明确的项目,提交的方案往往具有很强的个性或创新特

征。这就意味着在发包时可能不存在明确具体的节能方案,更不可能据此确

定所谓的标底文件,整个项目的结果都与后续履行存在很大关系。完全按照

竞争性招标规则选择节能服务公司会扼杀节能方案中的创新思想,也会加大

各方的成本支出,拖延项目的进度。

4、有的节能服务公司先期进行了很多工作,也签订服务合同,上级

审计部门来审计,被告知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所有项目需要招标。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5、常用方式是方案邀请和资格邀请

六、法律保障方案

1、EPC培训和项目论证

组织行业专家、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

为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EPC

培训和项目论证,加强ESCO能力建

设。

邀请专业律师参与项目团队,提供风

险诊断、风险防控、风险救济方案,

御风险于未然。

请律师进行合同前期调查,参与合同

谈判,提供合同条款设计、合同审查

服务,为合同文本提供法律保障。

聘请律师提供融资法律方案设计、尽

职调查、公司治理、融资法律咨询、

融资法律文件审查与法律风险评估等

服务,排除各种融资风险,让节能服

务公司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项目。

项目可能涉及的政问题,应事先向专

业人士进行咨询。如,节能服务产业

政策、EPC政策、ESCO备案、奖励资

金申请等国家和地方EPC政策等。

聘请专业律师参与EPC相关合同纠纷

处理

2、EPC项目法律风险防控方案设计

3、EPC合同法律审查

4、EPC融资并购法律支持

5、EPC政策咨询

6、EPC合同纠纷处理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本文发布于:2022-08-26 18:31: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8798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方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