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三)培训课件

更新时间:2024-11-08 03:07:1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乱收费)

中学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三)

专题教育2009-12-1615:52:35阅读663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提纲】

一、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法律、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及自我法律保护的关键是提高法律意识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分析

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原因的分析,指出未成年人对此类情况的注意事项及应有的法律意

三、未成年人的自我法律保护

【正文】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和大家一起来开展这堂法律知识讲座。我1992年从咱们昌黎一中毕业,一

晃眼,已经十七年。看着你们,一幕幕我在校时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今天,坐在这里,我的身份是你们

的学长,不是老师,也不是律师。所以说,今天我们这两节课,与其说是法制教育课,不如说是一种交流。

我想利用这两节课的时间把我亲身经历的、自已感悟的和大家有关的法律事项告诉给大家。目的就一个,

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我知道,大家的时间很宝贵,课程很紧,正因如此,我们今天这两节课的时间更加珍贵。对我来说,

今天这一个半小时,比我代理十件、百件案子的更有社会价值,更有意义,因此,我非常珍惜。对同学们

来说,大家天天在听课,天天在学习,但是,就某一个方面的社会知识或者说阅历,能有一个了解的机会,

我想对于大家来说,这种机会也不会太多。因此,我希望同学们也能珍惜今天的机会,把这一个半小时重

视起来,认真听,记到心里。

我今天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二、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原

因分析,通过分析让大家清楚每种情况下我们的注意事项及应有的法律意识;三、未成年人的自我法律保

护。

一、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调查:对于今天的法制课,同学们在接到通知时,包括现在,同学们是怎么看待的?A、学校安排这

个(法制课)有什么用?浪费时间;B、没什么意思,学校安排啥是啥呗;C、学校安排了,想不听也得听

啊;D、有点感兴趣,听听看;E、有用,得认真听。

我估计,大多数同学都会持有前四种心态,我讲的对吗?实际上,大家对于听今天这堂课所持有的

心态,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持有前三种心态这说明我们的法律意识不强,或者说是没有。

分析:为什么会持有这种心态?一方面,从客观上,大家现在还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社会经

历还很少,接触到法律方面的事情也少;另一方面,从主观上,大家可能还是认为法律离我们还太远,我

们是学生,能犯什么法?法律是什么,我们都不太清楚。

【法律】

法律是什么?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解释,今天我们没有必要从法学的定义上记住什么是法律,

但是作为一名公民,成年人也好,未成年人也好,既然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都应该知道法律是什么。

俗话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同家规、校纪一样,也是一种约束我们行为的规则,只不过是这种规

则涵盖范围更广,一但触犯,所受到的制裁也更严重。我们可以想象,没有了法律,我们的人身权益、财

产权益都将失去保护,抢劫、、等犯罪活动就会频发,社会的正常秩序就会打破,而各个执法机

关、政府部门正是依照法律来管理这个社会,这也正是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责任】

每一个公民,一旦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制裁。我们未成年人也不例外。触犯法律就要受到制裁,这种

制裁就是法律责任。

〖案例一〗xxx年xxx中学,有两名学生,一名没过16岁生日,一名刚过16岁生日一、两个月。两

名学生比较贪玩,喜欢打台球、上网。由于家里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足够的零花钱,于是这两名学生就

把主意打到了海洋小学的学生身上。他们有时候到小学去小学生,有时候是在放学的时候遇到小学生。

他们要钱的方式均是:先问,有钱没有,借两元;要是小学生说没有,他们就动手翻口袋。这种行为一共

三次,其中有一次打了一名小学生一挙。这三次他们一共要了5元钱。后来有一名孩子家长报案了。

同学们都应该知道他们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同学们想一想他们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

的法律制裁,或者说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这两名同学最后都以抢劫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因构成犯罪而被判刑,这是一种刑事责任,是法律

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责任。除了刑事责任,我们国家还有两种法责任,就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也就是

说,一个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根据不同的法律,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行政、刑事三种法律责

任。

还以这个案子为例:拿了别人的钱就要退还给人家,这就是民事责任;强行侵占了别人的财产,扰

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公安派出所会对违法人进行警告、或者拘留15天,这就是行政责任;如果这种

行为不仅是违反了民法,违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行为还符合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犯罪,那么即便是

已经承担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仍然要被国家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上面的案例,有些同学会有疑问,他们才16岁,或者不到16岁,就这点儿事,就能被判刑吗?

这就是我下面要给同学们讲的法律责任年龄的问题。

【法律责任年龄】

什么是法律责任年龄,通俗的讲就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同学们都知道在我国不满18周岁的人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

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里我们所说的未成年人的概念实际上就是源于我们国家民法规定的满十八周

岁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为,应该独立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对应着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任,我们国家有三种不同的责任年龄规定。第一种就是我们刚说的民事责任年龄十八周岁,没有满十八周

岁给别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就会向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就是法定监护人主张赔偿;第二种

就是行政责任年龄十四周岁,我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

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只要是年满十四周岁,出现了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就可以

给予治安处罚;第三种就是刑事责任年龄,完全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六周岁,不完全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十

四周岁。也就是说,只要年满了十六周岁,不论是什么犯罪,只要是触犯了《刑法》就应该被追究刑事责

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上面的案例中,为什么两名中学生均能被判刑的一方右原因。所以说,大家不要单纯记住

一个18周岁,还要记住14周岁和16周岁这两个法律责任年龄。相对这两个法律责任年龄来说,可以说

大家都具备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法律意识】

通过这个案例,以及通过以上法律责任年龄的讲解,大家应该意识到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所以,

我们应该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只有我们有了法律意识,我们才能做到不去触犯法律,尤其是避免我们在

不知不觉中牵扯进法律的纠纷;只有我们有了法律意识,我们才能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已。

〖案例二〗我给大家讲一个我前天刚刚咨询过的案例。xxxx的营业员,一名十九岁的女孩遭遇的法

律纠纷。xxxx单位旁边一个个体老板,平时经常到xxxx单位去坐一会儿。时间长了,两个人就熟了。上

周的一天晚上,个体老板还有另外一名男子约了这名女孩出去吃饭。在回家送水果车的过程中,与他人发

生争执,个体老板捅了对方一刀,然后,三人以为没什么事就去喝酒了。这其中有一个过程,就是他们三

个人中的一位把捅完人的刀放到了女孩的挎包里。零晨三点,三人均被公安机关带走拘留,因为被刀捅的

人已经死亡。现在这名女孩被关押在看守所。前天就此事,女孩的母亲到我咨询。我当时就问女孩母亲,

女孩回家后没有和你说打架的事吗?她母亲告诉我,她就简单说了一句,他们和别人打架了,不关我的事。

她母亲也没有再问。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女孩事先并没有任何的犯罪故意和犯罪的思想准备。她被公安

机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而刑拘,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是无辜。但是,在这里我明确告诉大家,从

法律的角度上讲她并不是无辜的。在双方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她有可能没有动手,致命伤也与她无关,但

是在捅伤死者后,凶器出现在了她的挎包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死刑。即便是从犯减轻处罚,也将会被量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她最终是否会被判刑

还有待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但最其码,她现在已经在看守所被刑拘。

我们大家可以分析一下,为什么她会卷进这场纠纷?如果她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她的被刑拘、判刑

能不能避免?

这个问题,我们先放下。下面我们讲第二部分内容。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分析

我将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原因的分析,为大家指出对每类情况的注意事项及我们应有的法

律意识。

我先读一组调查数据。河南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对2004至2007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和

犯罪人数分别做了统计,具体情况为:2004年13件23犯,2005年27件52犯,2006年28件71犯,

2007年31件74犯。其中盗窃案件为45件,占总数的45.4%,抢劫、抢夺案件为34件,占总数的34。

3%,故意伤害案件为15件,占总数的15.1%,其他案件为6件,占总数的5.2%。

来之前,我向海港区人民法院刑二庭,也就是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庭做了一下简单了解,我们秦皇岛

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也是比较普遍。那么本来是应该和大家一样应该坐在教室里学习的年龄,为什么会

出现如此高的犯罪数量和犯罪人数呢?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我们可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两个方面。外部原因就是社会、学校、家庭的原因;内部原因就是

我们的自身原因。我认为,未成年人的自身原因是高犯罪率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先讲自身原因。

从自身原因上,未成年犯罪具有以下原因:

1、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

由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发展不成熟,是非观念模糊,思维上容易产生片面、偏激的想法,再加上

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欠缺,所以极易受外界各种不良因素的暗示,或受到不良社会环境的感染,从而走上违

法犯罪道路。

〖案例三〗2008年12月份一个月的时间,xxxx10名少年作案抢劫xxxx附近学生20余起,主要抢

劫手段就是选择晚上的时间,一经发现落单的学生,几个人就一起围上去,要钱要手机,如果不给就用刀

威胁。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刚满十八岁,最小的十五岁。

在这起案件中,有两、三名少年就是属于盲从者。法官问他们为什么要去抢劫时,他们的回答竟然

是,我和他们(其他同案犯)一起吃饭着,吃完了,他们让我跟着去玩转转,我也不好意思不去。又问:

你知道根着去转转是去干什么吗?答:第一次不知道,第二次就知道了。我没有抢,我就在边上看着了。

同学们分析一下,这名少年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了吗?

今年10月份,这10名少年均被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抢劫罪,最高的判处十四年,最低的判处三年。

听起来这些盲从者好象很无辜,其实不然。法律讲的是客观事实。从主观上,判断一个人是否具备犯罪的

主观意图,并不是以他本人的认知能力来判断,而是站在大多数普通人的立场上去分析。通俗的说,就是

你应该知道你是去犯罪,即便是你自己不知道,法律上也会认定你知道。而客观上,你在旁边看着,也助

长了犯罪者的气焰,起到了辅助作用。因此,海港法院的定罪量刑是正确的。

这个案件充分说明了这些少年是非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泊。我们可以分析,大家说他们跟着别人

去抢劫,他们内心里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情吗?我想他们应该知道。可他们知道为什么还去了?我想这里

面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他们有侥幸心理,他们会想反正我也没动手抢,就是有事也没有什么大事;

另一方面,他们没有想到犯罪结果严重性。他们可能会想,就是出了事,在里面呆几天也就出来了。是这

么回事吗?一旦被判刑,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绝不是在里面蹲两三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一旦被追究

过刑事责任,这种案底儿将会伴随他一生,影响他一生。最其码,他出狱后,参军入伍是不可能的,报考

公务员也是不可能的,既便是他工作,也会受到影响。

通过这个案例,我想告诉大家,在是与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有清晰的认识,明确的是非观念。大家

毕竟还是未成年人,不可能懂太多的法律。但是大家最其码应该判断出一件事情或者一个行为是不是符合

社会道德规范,符合公序良俗。大家记住法律就是从道德规范、公序良俗提炼、总结、制定出来的。所以

说,一般违反道德的,也就是违法的。一看这种行为不对,我们马上就停止,这样我们就会远离违法犯罪。

2、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还未成熟,容易兴奋,容易情绪波动大。与此

同时,自我控制力又欠缺。因此,我们往往不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容易冲动,结果导致不良行为的发

生。但当他们冷静下来,一般也感到后悔和恐惧。这一重要的情感特点就决定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盲目

性和偶发性。

【案例四】马家爵的案例我想同学们应该知道一些。一个广西农村出来的孩子。寒窗苦读十几年,

考上了重点大学,懂事,孝顺。在家长、邻居、师生眼中都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在即将大学毕业

前夕,因为一次打牌吵架,冲动之下,报复性连杀四人。最后被判处死刑,执行绝。在他逃跑期间,他

的父亲通过媒体劝他自首,含着泪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

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

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马家爵在被执行绝前写了一篇取名“忏悔”的遗书。最后一段话是这样的“其实,我最想对亲人们说

声对不起。父亲母亲对我从小就疼爱有加,从小就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出人头地,希望我为家乡争光。

他们为我含辛茹苦了几十年,而我在即将成功的时候,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这对他们的打击是多么

地沉重啊,可怜天下父母心,对不起……”。

马家爵后悔了,可后悔有用吗?

3、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人思想单纯,行为的主观意识不清,喜欢模仿

他人。这是未成年人的共性,但是模仿什么就需要我们对事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因为爱好,模仿一下歌

星唱歌,这是一种娱乐,可以;因为喜欢流行,模仿一个前卫动作,可以;因为虚荣,模仿大款高消费,

可不可以?那肯定就不可以。为什么?它超出了我们作为一个学生的本份。我们的本份是什么?我们的本

份就是好好学习,积累知识,为以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努力学习。这一点,我们大家应该经常在自己

心里告诫自己。只有这样,我们人生的道路才不会出现偏颇。

4、好奇心强,喜欢寻求刺激。未成年人求知欲和好奇心比较重。因而我们比较好动、好问、好奇。

对什么事情都想去试一试,有时候会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会做出不顾后果的冒险行为,甚至产生犯罪的

动机。

【案例五】王少伟,年仅18岁,是内蒙古自治区一所重点中学的高二学生。他在2006年到2007

年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攻击了国内外2200多家网站,其中包括黑龙江信息网、呼和浩特人才网、呼和

浩特财政网在内的200多家政府网站。只为了寻求刺激,只是为了炫耀,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王少伟

很聪明,可惜没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非不分,走错了路。

5、精力过剩,缺乏支配力。未成人生理发育迅速,体力活动量增加比较快,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

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我们容易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注意培养自己正

确、良好的个人运动和生活习惯,把我们的学习和个人爱好结合起来,调剂好我们的生活,而不是一冲动,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警惕五种犯罪心理】

在我们的自身原因中,我们大家要警惕五种心理:

1、好奇心理。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我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在缺乏良

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由于好奇心理引发的犯罪类型主要是:、情、暴力、

网络犯罪等等。

2、逆反心理。从生理学的角度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容易诱发逆反心理的因素主

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长教育不当,表现为过于严格、过于溺爱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忍受不

了;二是家长望子成龙心切,造成孩子因学习压力太大而进行反抗:三是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只注重优

等生的教育,容易使成绩差的学生自暴自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这种情况下,家长、学校应该审视

自己的教育方式;但是,作为未成人的我们面对家长、学校的要求,也要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什么是望子

成龙,大家都知道。可大家有没有站在父母的立场去思考过望子成龙的心情?马家爵被执行绝前明白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惜晚了。所以,我建议同学们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不妨想一想父母的不容易。

3、盲从心理。这主要表现在某些共同犯罪中,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

下,盲目地服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

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对于这一点,我前面讲过了,就不再多说了。

4、攀比心理。一些未成年人贪慕虚荣、讲究吃穿、好逸恶劳,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敲

诈等侵财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案例六】在xxxx10名少年一个月内疯狂抢劫xxxx附近学生20余起的案件中,还有一名没有参与

抢劫的未成年人也被判了刑。他干了什么事情?他就买了两部抢来的手机,一部自己使,一部使了一段时

间,感觉不好用,卖了。他的行为构成了收购、销售赃物罪。《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些同学会

说,那要是我不知道是偷的、抢的呢?我前面已经告诉过大家了,法律上判断是不是明知,不是仅凭被告

人的口供的。认定是不是明知需要以平常人的正常认知标准来判断。是不是明知是赃物要看你这个手机的

买卖渠道是不是正式交易场所,要看手机买卖时有没有相关的凭证、票据,还要看买卖的价格是不是合理,

是正常价位,还是明显偏低。

这起案子中的这名少年,因为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他买手机,而他因为有点小虚荣心,一时图便

宜,买了不该买的东西。结果一不小心犯罪了。用赵本山、范伟在小品中的话讲,就是“陷阱处处都有,让

人防不胜防啊”。这就要求我们大家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时刻保持清晰的头脑,理性的思维。只要我们做

到了,法律对我们只会是保护,而不会是制裁。

5、报复心理。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遇到一

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马家爵的案例正充证明了这点。

老人总会对我们说“吃亏就是占便宜,吃点亏能怎么的?”这句话,我理解两层含义,一方面,这句话告诉

我们要学会宽容;另一方面,这句话也告诫我们,吃了亏,不要斤斤计较,不要想着报复,报复的最终结

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所以,我们要学会宽容。吃了亏,我们把教训放在心里,同样的亏我们不会再吃第二

次,做到了这点,我们学到了经验,吃亏也就变成了占了便宜。

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原因上讲,家庭、学校、社会方面都具有着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因

素。我只谈其中三点大家应该注意的方面:

1、父母离异的同学们应该怎样看待自己的父母和把握自己的正常心态。

社会发展到今天,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情况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而作为子

女的我们往往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受到无辜的伤害。这些伤害中最大的、最严重的就是对我们的心理伤害。

有些父母因为离婚而情绪不好,把脾气发到孩子身上;有些父母因为离婚,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有些父

母因为和对方赌气,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不理智。这些情况都会给子女带来感情上的极大伤害。

客观上,有些事情不会因为我们的意志而改变的,父母离婚,我们想管,恐怕是有心无力。在这种

情况下,烦躁、抱怨、仇视都没有用,我们最应该学会的就是怎样理性的面对,怎样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和

心态。

我给大家的建议是:第一,对父母多些理解,少些抱怨。我们应该坚信父母是爱我们的。父母对我

们少了呵护,多了责斥;家庭里少了温暖,多了怨恨。这种时候,我们要多想想以前父母为我们的付出,

多想想父母对我们关爱。衣食住行,嘘寒问暖,我相信,只要你去认真想,你会体谅到父母的不容易。理

解他们,我们要相信人生中没有过不去的坎坷。第二,我们要认清自己的主业或者说我们的本份是什么。

我们是学生,学习就是我们的主业。我们不是为家长、老师而学习,我们是为我们自己。我想这个道理大

家都懂,但是大家有没有认真的想过这问题,你为什么要学习?有没有规划过自己的未来?

2、面对社会上的金钱崇拜我们应该持有怎么样的心态去面对。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不良风气,就是扭曲了金钱的价值,变成了一种金钱崇拜。忽视了赚钱的途径,

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合法还是违法,只要能赚钱就是有本事,有了钱就有了一切,金钱至上。这种现象

是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不完善情况下的必然产物,同学们应该正确的认识。钱是好东西,但是要看怎

么赚,要看什么时候赚。我们要清楚,现在还不是我们赚钱的时候,我们应该做的是为以后赚钱积累资本。

学习好,丰富自己的学识,这本身就是一种积累,一种投资。能树立远大抱负更好,没有远大抱负,我们

也要脚踏实地,盲目的金钱崇拜最终只能让我们迷失正确的方向。大家都知道传销害人,可大家知道传销

害了多少未成年人吗?其根源就是在于他们面对巨大诱惑时,迷失了自己。

3、正确认识网络,电脑是工具,不是玩具。

网络是最先进的现代化工具,网络也是最杂乱的载体。广东省从化市法院对本院2008年1月到5日

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一下统计发现,四个月内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涉案30人,

其中的15件22人与迷恋网络有关,分别占案件总数的71.4%和涉案人数的73.3%。网络已成为诱发未成

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就这个问题,我想老师们也会经常和大家讲,我就不多说了。我只请大家记住一点,电脑是工具,

不是玩具。

【未成人犯罪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较多,我只讲大家应该引起注意的四点:

1、共同犯罪居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未成年共同犯罪占犯罪总数的66%。未成年人作案时,往往通

过纠集玩伴一起作案来壮声势。由于未成人心态不稳定,自控意识较差,好逞强,容易被感染而形成共同

作案,这种情况多见于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中。

这一点提示我们,交朋友要慎重,要学会选择朋友。物以类聚,人以分。大家要学会慎视自己的

朋友圈子。我们在前面第二个案例,也是xxxxx的女孩被牵连刑拘的案子中,问过大家为什么她会卷进这

场纠纷?首当其冲的一个原因就是她没有把握好自己的朋友圈子,交了不应该交的朋友。

2、犯罪起意存在突发性。青少年犯罪时,大多数没有预谋和计划,一时心血来潮,遇事冲动冒险而

不计后果。有的青少年会因一些小事而行凶伤人,“激情犯罪”在未成年犯罪中占有相当多数。因为一点小

事,大打出手,不计后果。

针对这一点,大家要记住冲动是魔鬼。这句话大家不要放在嘴边,当玩笑话,要真正的记在心里,

用它去约束自己。

3、侵犯财产犯罪居多。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侵犯财产的盗窃、抢劫犯罪占77%。但涉案金额大多在

10—200元间,300元以上者很少见,这与青少年存在“钱少不犯法”的心理有关,从而纵容自己犯罪。

就这一点大家应该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财不当,钱多钱少都是违法。在我给大家讲的第

一个案例中,虽然仅仅是抢了五元钱,也构成了犯罪。因为抢劫罪本身是一种行为犯,不论抢没抢到,都

是犯罪。

4、暴力程度相对较轻。青少年在抢劫犯罪中,多采取搜身或采用语言吓唬,如“拿点钱给我花花,

要不揍你”等类语言。被害人若顺从交出,则抢劫结束;如若被害人拿钱迟缓,多采取用脚踢或扇耳光等手

段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抢劫者由受害人反抗未得逞的,有的则就此作罢,有的会以殴的方式或用凶器

将被害人殴打至轻伤、重伤。

对于这一点,大家应该记住,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大家应该知道,事物的发展往往

会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我们生活中不能忽视了一点一滴的积累。

三、未成年人的自我法律保护

我们今天的最后一个话题就是未成年人的自我法律保护,实际上我们今天从开始到现在就一直没有

离开讲这个话题。我想认真听的同学应该有所感悟。我最后再给大家做个简短的总结。

【自我法律保护】

如何自我法律保护,简单说就三点:第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第二,提高法律意识,知

法、守法;第三遇事冷静,学会避开违法行为,擅于寻求法律帮助。

这三点要求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有清醒的认识,有明确的奋斗目标;要对事物的判断有正确的价

值观,明辨是非;要保持法律意识,在是非面前,学会用法律和道德的标准进行审视;要保持理性头脑,

主动远离违法行为,在法律面前不要讲面子,始终牢记不该做的事绝不做;最后,要学会,一旦自身权益

受到侵害,或者面对法律困惑时,要敢于、勤于向家长、老师、相关司法部门寻求帮助,永远也不要忘记

父母、老师是才我们最大的后盾。

【结束语】

同学们,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会保护我们,也会在我们偏离轨道时制裁我们。我今天给大家讲提

高法律意识,预防犯罪,不是因为大家将来要去犯罪,而是提醒大家怎么样避开法律纠纷,避免因为我们

的一时疏忽犯下错误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前面给大家讲了几个案例,这些案例中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所

有犯罪者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这一点恰恰是大家最应该引起注意的。我们昌黎一中是

名校,我们昌黎一中的学生也都是好学生,越是这样,同学们也越应该把握好自己的生活轨迹。最后希望

通过我今天的讲解,能对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有所帮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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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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