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楼道堆放杂物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在日常生活中,
小区楼道中堆放杂物,
占用业主共用部位,
甚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情况非常普遍。
在以往的管理中,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由物业公司进行协调,但是基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地位来
说,收效甚微,因为物业无执法权往往陷入尴尬。
第二由相邻的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然而,由于诉讼时
间之长、成本之高等,往往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第三依靠政府监管,但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特别明
确的处罚措施,所以政府监管也很难落实到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干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
安全疏散行为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
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
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
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
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
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3、《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
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
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
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
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
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
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在2020年5月通过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小区楼
道中堆放杂物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对于占用、堵塞、封
闭消防通道的,消防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
如果是单位实施的此类行为,要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
下的;如果是个人实施的此类行为,要500元。
对于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者是损害其他公用
设备设施的,可以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于单位要
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对个人要处以200元以
上500元以下的。
所以说,新条例的出台,既明确了政府监管的职责,又具有很
强的操作性,为这类难题的解决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如果我们再遇到楼道堆放杂物的情形时,可以请求相应的行
政机关进行处理,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
本文发布于:2022-08-26 12:38: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8753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