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主观题集锦之法理

更新时间:2024-11-07 01:43:4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平度退伍军人)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主观题集锦之法理

为了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莘莘学子方便对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的把握,快速到专业课重点,

现在政大考研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把主观题部分的总结在一起,相信会有助于同学们快速

到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考察重点的!

简答题

1、简述法学方法论所研究的主要问题。(12)P11

2、简述法的规范性的特点。(13)P30

3、法律自身的局限性。(09)P42

4、从法学角度简述权利与权力的区别。(12)P51

5、简述不成文法相对于成文法的优点(11)P58

6、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新三要素说”的基本成分及原有理论的缺陷。(10)P102

7、法律责任的免责。(10)P170

8、简述私法意定免责条件(11)P171

9、执法上的合理性原则包含哪些内容?(13)P195

10、法律推理与法治的联系。(09)P221

分析题

1、(09年)(1)案情:2001年6月16日傍晚,村民彭谋在没有适航证得情况下,驾驶

一条旧帆船搭载同村村民金某及7岁的女儿过河。在帆船就要与水坝相撞时,金某抱

着自己的女儿跳水求生。金某被救起,其女儿失踪。金某向法院提出宣告女儿死亡

的申请,法院遂于2003年6月26日宣告其女儿死亡。随后,当地法院认定彭某的行为

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

(2)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故下落

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

(3)争议:法官甲认为,由于刑法中的“死亡”可以通过扩大解释使之能够包括宣

告死亡,因此法院判决是恰当的。

法官乙方认为,刑法中的“死亡”通常指自然死亡,因此彭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那种将“死亡”扩展为包括自然死亡的认识,是罪刑法定原则反对的类推。

法官丙认为:宣告死亡只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变化,因此不适用于刑事领域。

(4)问题:

1.请分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逻辑结构

2.你认为法官丙的观点正确吗?请从法律体系的理论中寻理由

3.你认为甲乙法官的观点哪个更为恰当?说明理由

2、(10年)案情:2004年6月,李某乘坐旅客列车期间与对面座位的旅客许某搭话

后相识。23时许,许某去厕所,李某尾随进入厕所抢得现金990元及价值2300余

元的手机一部。后许某向乘警报案,李某被抓获。

参照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争议:甲法官认为:由于在列车上抢劫具有公然性,影响了公共安全,所以才会成

为加重情节。但是李某在列车厕所内实施的抢劫不具备公然性,因此不适用加重处

罚。

乙法官认为:刑法只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就是加重情节,即使是在列车

厕所抢劫也应适用这个规定。

问题:(1)请分析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前半部分的逻辑结构。(2分)

(2)甲、乙法官的观点分别属于哪种解释?(1分)为什么?(3分)

(3)你认为哪种观点更加具有合理性?并说明理由。(4分)

3、(11年)案情:在A案件中,甲为马的所有者,乙盗窃了甲的马,然后在丙不知

情的情况下把马卖给了丙。在甲起诉丙要回自己的马的时候,法官没有支持甲的诉

求。

在B案件中,甲为马的所有者,乙通过欺诈的手段取得了甲的马,然后在丙不知

情的情况下把马卖给了丙。在甲起诉丙要求要回自己马的时候,法官没有支持甲的

诉求。

问题:(1)在AB案件中,乙通过盗窃和欺诈的手段取得甲马的行为,分别从法律

责任分类的角度,来说明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如果在C案件中,法官参照了A和B案件中法官的判断依据的话,请说

明C案件的法官法律推理的步骤?

4、(12年)案情:

汪某在上班期间突然发病,后被诊断为脑出血。之后,王某多次向A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均被以超过受理时效为由而未予受理。汪某不服,依据《工

伤认定办法》第19条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市人民法院判令A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应依法受理并认定汪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

服此判决,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A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原因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A市人民法院在汪某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之前无

权受理此案。

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部令)第19条:“职工或

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

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第5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

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

论不服的;……”

问题:

(1)从法律规则设定的行为模式的角度来看,《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

属于什么规则?(3分)

(2)从法律渊源的角度来看,《工伤认定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属于什么?(4

分)

(3)如果《工伤认定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行政复议是不是行政诉讼的前

置条件上规定矛盾,那么应该应用什么原则进行解决?(3分)如果你是B市法院

的法官,请写出你的规范推理的过程。(5分)

5、(13年)(1)事实:2001年,一家名为“思微尔”的企业委托上海华智地铁广告公

司在该市地铁的4个站点发布品牌内衣广告,打出了“玩美女人”的广告语。上海

市工商局黄浦分局以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为由,责令“思微尔”停止发布广告,

公开更正,并10多万元。“思微尔”不服,诉至法院。

法庭上,“思微尔”认为“玩”有“做、追求、崇尚”的意思,“玩美女人”可以

理解为“追求崇尚美好的女人”。工商部门则指出,“玩”有“戏弄、玩弄”的意思。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工商局黄浦分局对思微尔的处罚。

(2)参考法条:《广告法》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七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3)请说明:

1)此案属何种性质的案件?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来看,“思微尔”停止发布“玩

美女人”的广告属于什么法律后果?(4分)

2)“思微尔”和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对广告语的解释各使用了什么解释方法?

为什么?(6分)

3)从法学上看,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对“思微尔”的处罚决定是否有理?请参

照案情和法条予以说明。(5分)


本文发布于:2022-08-26 09:06: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8741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考研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