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

更新时间:2024-11-06 03:26: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押运员考试)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

专业名称:法律(1030106)

主考院校:浙江大学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课程代码

03708

03709

00015

00262

00249

00246

00230

00227

00167

00228

00226

05680

00263

00264

00265

13

14

05678

00233

00257

00258

00259

00169

15

加考

课1

21005

课程名称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

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金融法

税法

票据法

保险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毕业论文

任选二-

三门,不

少于8学

分,免英

语(二)

者再加

三门。

学分

2

4

14

3

4

6

4

4

4

4

4

3

4

4

4

4

3

3

3

3

3

不计

学分

7

7

4

7

7

64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

中国革命史00007

外语A03-A06

法律文书17085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海商法17186

企业法17346

劳动法

刑事侦察学00358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一)00855、中国法制史00223、

行政法学00261

外国法制史

金融法、金融法(一)00256

保险法

公证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毕业论文

00918

05677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法理学

宪法学

刑法学

民法学

总计学分

民事诉讼法00243

法理学(一)00211、法学基础理论17089

宪法学(一)00212、刑事诉讼法00260

刑法

民法

加考

课2

05679

00245

00242

说明:1、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

须加考“加考课1”;

2、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3、“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

考三门课程(在选修课中加考),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

位。

4、凡通过原设置的“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

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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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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