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浅论新型电信违法犯罪预防
专业法律本科
年级14秋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论文完成日期2016年10月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审批表
教学单位(盖章)
课题名称
专业法学学生类别
填报
时间
开放教育本科
浅论新型电信违法犯罪预
防
2016年8月31
日
课
题
内
容
简
介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各类新型电信违法犯罪案件花样
翻新,层出不穷,总体呈现出针对性强、产业链成熟、跨国境突出、手
法隐蔽等特点,防范难点在于更新快、处置慢,部门合作存在障碍,防
范成本高。预防对策在于源头管控,数据甄别,部门协作,针对宣传,
完善立法等。电信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
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
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根据电信罪犯的客观要件,刑
法通过两个罪名来予以规制:即第266条规定德罪和第279条规定
的招摇撞骗罪。但事实上,现有的刑法规定已经滞后,导致司法实践中
存在很大的问题。预防电信犯罪是一项立体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
的共同努力。提高民众防范意识,健全法律规范。
一、我国新型电信犯罪的现状
二、新型电信犯罪的成因和特点
三、新型电信犯罪的预防问题
四、新型电信犯罪的预防对策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
教师
意见
市校
审核
意见
储海平参加学生姓名14秋法本陶亮
审核部门盖章:年月日
浅论新型电信违法犯罪预防
(南京电大溧水法学专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各类新型电信违
法犯罪案件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总体呈现出针对性强、产业链成熟、
跨国境突出、手法隐蔽等特点,防范难点在于更新快、处置慢,部门
合作存在障碍,防范成本高。预防对策在于源头管控,数据甄别,部
门协作,针对宣传,完善立法等。电信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
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
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根据
电信罪犯的客观要件,刑法通过两个罪名来予以规制:即第266
条规定德罪和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但事实上,现有的刑
法规定已经滞后,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问题。预防电信犯
罪是一项立体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民众防范意识,
健全法律规范。
【关键词】电信预防完善法律
目录
一、我国新型电信犯罪的现状和种类
(一)电信现状------------------------------------5
(二)新型电信的种类-------------------------------6
二、新型电信犯罪的成因和特点
(一)、电信的成因---------------------------------7
(二)、电信的特点--------------------------------9
三、新型电信犯罪的预防问题
(一)更新快,处置慢---------------------------------11
(二)部门间利益冲突,合作存在障碍-------------------11
(三)危害面广,防范成本高---------------------------11
四、新型电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源头治理,严控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管理-------------12
(二)大数据甄别,摧毁作案话务平台-------------------12
(三)部门协作,提高侦查处置效率---------------------13
(四)加强对易害人的重点宣传-----------------------13
(五)完善相关立法,倡导刑民并重---------------------13
第一章我国新型电信犯罪的现状和种类
一、电信现状
(一)电信的社会现状
近年来,随着通讯、网络媒体的日益发展,电信犯罪在我们生活中越
来越多出现,而电信也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直呈现出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作
案手段更趋隐蔽,手法逐步升级,相关部门虽然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打击,
但打击破案率较低,电信案件在社会中仍呈高发态势。电信已经成为一
种社会公害,成为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
虽然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通讯信息却陷入“打不胜
打、越打越多”的尴尬,当前信息手法翻新速度加快,发案数量急剧增加,
范围覆盖全国,数百万、上千万甚至数千万元的大案屡有发生,数额屡攀新
高。《经济参考报》推出关注电信上、下篇,以透视电信现状,揭秘诈
骗团伙犯罪利益链。在上海、天津等多地,通讯信息发案居高不下。2011
年、2012年、2013年全国通讯信息分别发案10万起、17万起、30万起,
年均增长70%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通讯信息发案约20多万起。据不完全
统计,2013年,北京因通讯信息犯罪导致众经济损失13亿元,浙江近8
亿元,上海为5亿元,重庆为3亿元,天津为1.8亿元,长沙为1.16亿元。电
信发案率始终居高不下,但破案率和赃款追回率却极低。目前各地通讯信息
的破案率不足5%,在被破获的案件中,赃款追回率同样不足5%。违法成本
低,导致分子肆无忌惮、猖狂作案。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统计显示,2013
年,我国被用户标记的电话高达7596万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防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习近平总书记、李克
强总理和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采取综合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切实遏制电信犯罪蔓延趋势,有效维护人民众根本利益。因此,分析此类
案件特点,研究预防对策,对整个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电信的种类
1、以涉嫌“、银行卡透支、包裹涉毒”等幌子实施。不法分子一
般会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引人入套。
比如假冒“公安局民警”的名义发手机信息或直接拨打你的电话,以事主涉嫌
“,银行卡恶意透支、包裹夹有”并已经在某公安局立案为名义,要求
事主把账户内存款转到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实施。
2、盗用QQ借款。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盗用某人QQ后,分别给其
QQ好友,发送请求借款信息,进行。有的甚至在事先就有意和QQ使用人进
行视频聊天,获取了使用人的视频信息,在实施时有意播放事先录制的使用
人视频,以获取信任。
3、虚拟。你的通讯工具会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为你的亲人(多
数是孩子)被人,并有一名犯罪分子在边上假冒事主亲人大声呼救,要求你
速汇赎金。对手会给你提供一个账户,并且不让你挂电话和核实情况时间,要求
你立即打款,否则将会。。。。。如果你信以为真,把钱打到账户上,你就上当
了。
4、虚构“紧急情况”实施。分子会冒充部队领导、医院医护人员、
学校教职工等人员,打电话谎称你的亲属,如:在异地上学的孩子,遭遇车祸、
突发疾病“紧急情况”,要求紧急汇款,一旦汇款,就上当受骗了。
5、在网上以“购物、购车票”等实施。嫌疑人在网上设置“钓鱼网站”,
以假冒“淘宝”或提供虚假的网站链接,在你操作网银后,不法分子乘机盗取你
的网银账号,从而转走你的钱财
6、中奖信息。犯罪嫌疑人发大量中奖、电话号码中奖、QQ号码
中奖等信息,要求中奖人打“兑奖热线”电话,以先交纳“个人所得税”、“公
证税”、“转账手续费”等为借口,钱财。
7、谎称熟人。分子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受害者的电话号码和机主
姓名后,打电话给受害者,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者说的人名冒充
该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看望受害者,当受害者相信以后,过几个小时或第二天
再编造“嫖娼被抓”、“交通肇事”等理由,向害者借钱,很多受害人没有仔细
核实就把钱打入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目前,该类犯罪经过升级,呈现出新
形式:嫌疑人冒充公务员或企事业的单位领导,以急需用钱、疏通关系、职务晋
升等为由,要求事主给“领导”汇款。
第二章新型电信犯罪的成因和特点
一、电信的成因
电信业务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一方面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面
也滋生了各种新型的电信犯罪。这些利用手机、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
的犯罪形式,已经涉及全国各个地区、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对于此类犯罪的
成因,应该进行综合分析,出主要原因,进而为电信的预防做好基础性
工作。
1.高回报、低成本
电信之所以能有如此快的发展并快速蔓延是因为电信的成本低,却
有着高回报。对于电信而言,犯罪分子只需要一台电脑和一个短信发器,
发一条几分钱的短信打一通几毛钱的电话就可能让受害人倾家荡产,相比那些传
统的抢劫、盗窃类犯罪而言,电信所拥有的隐蔽性、非接触性、作案手段专
业化等特点,使得电信犯罪比那些传统的犯罪高出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
千倍的“回报”。
2.被害人的原因
电信的快速蔓延、高发案率以及成功率较高跟被害人不无关系。
被害人在贪图利益的驱使下,轻信中奖、退税等电信电话,进而因小失大,
上当受骗。被害人安全意识薄弱,对于冒充公检法、银行、国家工作人员等电
信,没有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有很大关系。
3.行业监管不到位
第一、电信行业监管不到位。电信运营商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轻
视对行业的监管,犯罪分子运用短信发器大规模,使得短信
满天飞,这种情况下,电信运营商也并未做出有效管理。从2010年9月起,工
信部就宣布用户开始实施实名制登记制度,直至2015年,由电信
引起了多起学生自杀事件才开始真正加强号码实名制的要求。
第二、金融行业的监管不到位。在绝大多数电信中,
在犯罪团伙将所骗来的钱进行拆分转移时,银行卡往往是唯一的转账工具。犯罪
分子为了躲避追查,在赃款转移时就需要大量的银行卡转移赃款,所以在警方对
电信案件的侦查中,常常伴随着大量银行卡的查处。例如,2013年2月,
广东佛山一被害人被“猜猜我是谁”的方式骗走35万,而在警方侦查中发
现,这个犯罪团伙手中持有2900多张银行卡用来转移赃款。①
4.存在法律盲区和执法上的困难
第一、存在法律盲区。《刑法》第266条、285条、286条等,以及2011年
4月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法、最高检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对网络犯罪、犯罪等
做出了相关规定。2000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电信条例》对电信防控也由
积极作用。虽然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不断在完善,但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电信诈
骗犯罪的法律法规,加之电信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一些新的网络、手机
网络在定罪量刑时仍沿用传统的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使得现有的法律法
规依然存在盲区,不能满足惩治此类犯罪的需要。
第二、存在执法上的困难。执法上的困难也是造成电信发案率高的重要原
因之一。电信犯罪执法困难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条文缺乏
可操作性。例如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
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短信以及电话的定
罪量刑均做出了数量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短信、电话的界定,对于
是否有虚构,是否给接受者造成了损失的界定很难具体断定。二是缺乏有针对性
的打击电信的法律规定。例如,一些电信嫌疑人大量,其
范围广,危害性远大于一般,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类案件即
使侦破往往也只能做一般案处理。三是办理电信犯罪案件的执法人员的
素质有待提高。四是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5.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个人信息在网上被贩卖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公开的秘密”。“电话信息50
元一条、房产信息500元一条、车辆信息50元一条”
等信息在网络黑市上已经不稀奇。信息泄露的现象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
面,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也为电信分子提供了最有利的
犯罪条件,是导致电信犯罪迅速发展、快速蔓延主要原因之一。
二、新型电信的特点
近年来持续爆发增长的电信案件,②花样不断翻新,欺骗性不断加大,
归纳起来,这些电信都可以概括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发送欺诈信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应当承担刑事
责任的行为。
依据电信的基本概念,在分析大量的案例的基础上,总结出新型电信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形式新,针对性强
在内容方面,因为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犯罪分子通过对
目标信息的收集分析,其犯罪手法已经从过去的“乱打鸟,漫天撒网“向根据
目标具体特点,有针对性的转变。其内容更是根据某一类目标人量身
定制,从而使得犯罪成功率大大上升。在手段方面,对于网络通信手段,犯
罪分子有专门研究,其作案工具包括、VOIP网络电话、400捆绑电话、ATM
机等。犯罪分子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利用网络变号技术,冒充公职人员的电话
号码进行,在公安机关破获的“11.30”特大跨国跨境系列电信案中,
犯罪分子通过准确陈述受害者的身份及银行卡信息,以涉嫌犯罪为由,让受
害人将钱款打入其所谓的安全账户。
(二)产业链成熟
电信犯罪团伙,往往有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产
业链,总结产业链的上下游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倒卖个人信息阶段,犯罪分子从
淘宝卖家、小区物业、政府机关信息管理人员等各种渠道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分析
研究;二是话务平台搭建阶段,通过分析研究收集来的信息,对目标进行身
份总结,有针对性地设计方案并通过合适的技术手段搭建话务平台实施;
三是开户转账取款阶段,一旦实施成功,犯罪分子通过早已经准备好的假冒
银行账户在异地立即将钱款取出;四是提供技术服务阶段,一旦到了这个阶段,
行为已经成功,犯罪分子往往会以各种借口让受害人再向其账户中汇入更多
的钱。根据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个成熟的团伙一般有十人以上,
多划分为五个组,分工严密,各负其责。一是策划组,对整个剧本进行策划,
编剧;二是通信组,负责通过通信技术手段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三是技术组,负
责搭建与维护通信平台;四是组,负责分散所骗资金;五是取款组,负责取
出赃款而后转移。如此严密的组织体系导致被害人一旦被骗,往往几分钟之内钱
就已经到达犯罪分子手里,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三)跨国跨境突出
由于电信性质的特殊性,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通讯工具和网络金融
服务进行跨国跨境作案,的通信人员一旦诱使被害人将钱款转入其账户,犯
罪分子立即通过网银等手段将钱款分若干部分后打入其子账户,而后分布在全国
的取款人员通过子账户在ATM机上将钱款取出,整个犯罪过程可能会涉及国内各
地甚至国外。
(四)犯罪手法隐蔽
在上述的一套成熟的产业链下,电信的犯罪组织头目往往身居国外,在
境内的都是产业链最下游负责取款的人员。并且,该类犯罪团伙成员反侦查意识
较强,熟悉公安机关打击的各种手段,在犯罪过程中,有意识的采取专机专用,
假号作案,用后即弃等反侦查手段,从而增加了公安机关打击的难度。此外,打
击这类犯罪时,能够摧毁的往往是组织下游的小团伙,而难以将整个组织彻底摧
毁。
第三章新型电信犯罪预防问题
(一)更新快,处置慢
新型网络犯罪频频以黑产链条形式出现,在完整的闭环中不断细化分工,促
使、传销、赌博、淫秽情等传统犯罪不断转化升级。单以电信网络犯
罪为例,2015年以来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被骗金额动辄几百万,甚至数千
万,被骗对象不乏高素质人。受害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通常识别案情就需
要很长时间,而有些专业网络犯罪又普遍存在着取证难、抓捕难、追赃难等
问题。
(二)部门间利益冲突,合作存在障碍
由于处理此类案件需公安、电信、银行等多部门合作,而此类案件的破获与
否并不涉及到电信、银行的利益与损失,因此,此类案件的预防与打击中,公安
机关与这些部门之间的合作往往并不顺利,一方面表现为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不
能及时共享,电信银联部门对一些重点可疑的号码、账户不愿意投入过多财力人
力去甄别,如运营商对改号软件的仍然留有通讯接口,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愿意去
填补漏洞;另一方面表现为公安机关的一些紧急措施不能及时有效的落实,公安
机关在接警后,往往在第一时间通知电信银行部门追踪或冻结止付,但由于部门
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从公安机关的决定作出到电信银行部门的真正落实需要
走一大批审批程序。这些繁琐程序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打击预防的办
案效率。
(三)危害面广,防范成本高
据统计,2014年我国通讯信息发案50余万起,受害人损失107亿元,
比2013年分别上升67%和7%。然而该类犯罪案件真实发案数要远远大于统计数,
一方面由于受害人损失金额小,不愿意报案或没达到立案等级,另一方面由于此
类犯罪难以破获,公安机关可能会由于追求破案率而不愿意立案。公安机关在预
防此类案件时,往往采取发传单这些简单易行的措施,稍微一些有效的技术性防
范措施因为实施相对复杂,成本高,公安机关非到大案要案而不愿意采取。这也
是为何到处都能看见防范标语而发案率却居高不下的原因。
第四章新型电信预防对策
就目前我国电信犯罪的发案情况分析,开展电信犯罪专项打击行动
后,电信犯罪又会呈现反弹趋势。针对电信的犯罪形态多样化,仅仅依
靠广泛宣传、行业监管、治安防控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圆圆不能缓解电信犯罪
的多发态势。要再完善和指定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坚持打防并举,
综合治理,突出打窝点、打团伙、打平台、打账号,在总结公安部电信专项
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保持对电信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根据电信犯
罪的特点,不断创新打击方式方法,建立打击电信犯罪长效机制,坚持从源
头控制和现实打击结合,有效降低电信犯罪的发案率。
预防电信犯罪是一项立体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总的来说,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源头治理,严控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管理
电信案件中,成功率高的案件的内容往往都是针对个人身份信息等
量身定制的,比如对急需用钱受害者提出服务,对刚购买汽车的受害
者提出返还购置税,对刚网络购物的受害者提出退钱等等,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
容易导致犯罪分子见机行事,使受害人深信不疑,在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
信息的保护相对较弱,一些合法拥有个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在网上肆意倒卖个人
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可能包括了电话号码、消费行为、身份、地址、职业等。使
得犯罪分子能够分类实施。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个人信
息安全保护法有关。虽然“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与“窃取、非法获
得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刑法修正案(七)中有所规定,③对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仅仅是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操作的可能性,在司法实践
中应用性不强,因此,法律法规应当更加具体而细致的规范收集个人信息的各种
行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二)大数据甄别,摧毁作案话务平台
电信能够成功的关键节点就在于犯罪分子与受害人之间话务平台的成
功搭建,而通过若干受害人对信息的标记与反馈,就形成了电信的大数
据,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自行研发或外包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这些大数据对电信
话务平台进行甄别,积极打造主动警务;互联网企业应承担该有的社会责任,
充分利用云储存、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技术,建立电信行为识别模型,通过
机器识别,对可疑的行为进行主动预防,主动拦截,主动报警。
(三)部门协作,提高侦查处置效率
一是公安机关内部部门之间及各地公安机关之间要形成一套明确的管辖制
度,对于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改变各自为政、
重复劳动的状况。二是公安机关要建立和电信银行的深度协作机制,一方面要简
化审批手续,实现快速反应,电信一旦发生,公安机关冻结账户必须在犯罪
分子取款之前成功,这需要与银行部门形成快速地沟通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信
息共享平台,将平台信息和实战相互呼应,对银行,电信部门发出的如多次跨行
取款,异地通信等重点信息进行及时反应。电信运营商应禁止网络改号电话等非
法运营项目,加强对的打击配合和重点地区的线路排查,清理二手4G卡
买卖市场,落实手机卡实名制。
(四)加强对易害人的重点宣传
尽管电信花样繁多,不断翻新,但是最终的成功与否仍是取决于受害人
的行为,而受害人的受骗心理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一是惧损避害,求平安心理,
比如借助国家机关银行机构的公信力唆使受害人将现金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二
是受害人的贪利、侥幸心理,比如中奖短信之类;三是情义救助心理,比如冒充
受害人的亲友急需用钱为由;四是特殊需求心理,比如通过聊天网站或QQ聊天
交友等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再去实施。公安机关在了解了上述四种受骗心理后,
要改变原来单一的传单、标语等毫无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充分考虑受害人可能出
现易受骗心理的场合进行重点宣传。同时也要重视宣传教育的全面性,充分利用
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披露新型电信的作案手段和方
法,提高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完善相关立法,倡导刑民并重
1.立法上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当前立法对于电信都是以罪定罪,由于电信没有常见的犯
罪现场和痕迹物证,加之受骗人分布广泛,隐形受害人难以全,此类案件的定
罪量刑往往较实际损害较轻,不能起到很好的震慑犯罪的作用。二是对于电信诈
骗的处置上,银行监管、电信运营、公安机关处置、责任承担这些方面无不是立
法上的盲点。政府职能部门在立法、规则制定上应更加务实有效,贴近互联网行
业发展趋势,同时充分调动多个环节,形成相互联系的网络安全生态圈,联合排
除隐患,对抗风险,解决问题。
2.我国受社会主义法系国家的影响,一直存有重刑轻民的法治司法理念,在
日常的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因刑事处罚掩盖了民事责任的承担,④这样,不仅不
利于有效打击犯罪,更不利于有效地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但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
念的不断实施,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成为法律的重要诉求之一。抓获犯罪
嫌疑人后,按照当前的司法实践,其涉案金额一般较大,如果不追究民事返还或
者赔偿责任,仅仅依靠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成本较低,很难起到强烈的
震慑作用。所以,在电信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应该坚持刑民并重的理念,充
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触犯刑事法规而免除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返还或
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受害人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既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也可以单独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结语
电信犯罪是随着通信业、金融业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犯罪
嫌疑人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以及现代的网银技术编造虚假
事实和身份信息,以空中信号为载体对不特定对象实施的非接触式犯罪活动。
它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财产安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电信
活动呈现出科技化、智能化的特点,给破案和打击带来了取证等困难。诱导电信
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该类案件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甚至整个
社会都必须严肃对待,坚持打防并重的方针,根据电信犯罪的发案趋势,把
打击电信犯罪的专项行动建设成为一种常设机制,防止电信泛滥成灾。
参考文献
1、张学斌,王广永。佛山破电信案,买三千张银行卡接受转移账款。广州
日报,2012.4.11
2、任鹏飞,电信爆炸性增长。经济参考报,2014.10.27
3、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陈兴良.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附录三: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
省级电大南京电大分校开放学院教学点开放学院指导教师储海平
学生姓名
第
一
次
指
导
第
二
次
指
导
第
三
次
指
导
第
四
次
指
导
第
五
次
指
导
第
六
次
指
导
陶亮学号
04
专业法学
附录四: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目浅论新型电信违法犯罪预防
姓名陶亮教育层次开放本科
学号04省级电大南京电大
专业法学分校溧水电大
指导老师储海平教学点溧水电大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由学生填写):
随着通信业、金融业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电信已成为
社会生活中严重的犯罪活动。它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财
产安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电信活动呈现出科技化、智能化的特点,
给破案和打击带来了取证等困难。电信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
的,对该类案件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甚至整个社会都必须严肃对待,坚持
打防并重的方针,根据电信犯罪的发案趋势,把打击电信犯罪的
专项行动建设成为一种常设机制,防止电信泛滥成灾。预防和防止电
信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
学生(签名):陶亮
2016年10月26日
指
导
教
师
评
初评成绩
语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答辩主持人
学生回答情况
答辩小组成员
秘书
答辩日期
答
辩
记
录
答辩教师提问
1.
2.
3.
4.
5.
6
7
8.
答
辩
小
组
评
语
答辩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答辩成绩
答辩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电大
分校
初审
意见
分校专业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省
级
电
大
复
审
意
见
省级电大专业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1.
2.
3.8
4.
5.
6.
7.
8.51
9.
10.32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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