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

更新时间:2024-11-06 00:23:2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吴秉麟)

附件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

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

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水

平相一致,要求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政治思想上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促进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基础科段: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法

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科阶段: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

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

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

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

外国语。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本专业设可衔接的基础科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各门课程均为本科要求。

专科毕业:凡取得法律专业考试计划基础科段规定的13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

达70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凡已获得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科段说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学分累计不少于133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含外语)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一)基础科段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课程名称

哲学

政治经济学

大学语文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学分

4

4

6

7

4

5

7

7

4

基础科段必考课程13门,累计70学分。

备注

10

11

12

13

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

国际法

5

5

6

6

(二)本科段

序号

必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8

9

选考

课程名称

中国革命史

外语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

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金融法

税法

票据法

保险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学分

4

14

3

4

6

4

4

4

4

4

3

4

4

4

4

3

3

3

3

3

备注

本科段必考课11门,选考

课列出9门,可从中任选

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3

学分。

基础科段与本科段累计

133学分以上。

说明:

(一)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

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

须加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或民事诉讼法学(5)。

(二)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

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

(三)原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律师专业专科段毕业生报考法律专

业本科段,实行规定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年龄在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三至四门课程,其学分不少

于14学分。

(五)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

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

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

格和不及格。

五、学习考核要求

(一)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本专业专科段课程和本科段必考课应坚持全国基本一

致。本科段选考课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由全国考委法学

专业委员会组织制定,国家教委颁布,各地须认真贯彻执行。

本专业专科段和本科段必考课的各门课程,应逐步统一使用全国考委组织编写的教材。

(二)考试命题应根据各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考试要求,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

能力两个层次的比重,做到既能考核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又能考核分析、解决问题的能

力。专科段课程与本科段必考课的命题,应向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向发展,逐步加大全国统一

命题的比例。

(三)各门课程考试的答卷时间一般应为2.5小时。必考课、选考课一律采用百分制评

分,60分为及格。

六、主要课程说明、学习教材和参考书目

法理学

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列为必考课。本课程是研究法的一

般原理,即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法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特别是中国社会主

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的制定和实施等问题。

《法学基础理论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法理学》,全国考办组编,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版。

参考书目:

1、《法学基础理论》,全国考办组编,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法理学》(律师专业自考教材),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宪法学

宪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列为必考课。本课程是研究宪法的

本质和它的运动规律,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

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门学科。

《宪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宪法学》,全国考办组编,魏定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宪法概论》,肖蔚云、魏定仁、陈宝音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基础科段的一门必考课。主要研究中国阶级社会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

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具体阐明其阶级实质、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和历史作用,从中揭示其发

展规律。

《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中国法制史》,全国考委组编,叶孝信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中国法制史》,蒲坚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

刑法学

刑法学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主干课,列为必考课。它是研究刑法及其它规定的犯罪、

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学习本课程要求考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

围;掌握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则;掌握各种具体犯罪特别是常见罪、重要罪的概

念、构成要件以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刑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刑法学》,全国考办组编,高铭暄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参考书目:

《中国刑法论》,杨春洗、杨敦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民法学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基本法。民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是我国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在此列为必考课。它主要研究民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民

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及其内在规律性;民法

在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等。

《民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民法学》(第二版),全国考办组编,郑立、王作堂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民法学》,郑立、王作堂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并列为必考课。主要研究我国刑事诉讼法

的历史发展,其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任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

回避、强制执行、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等程序。

《刑事诉讼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刑事诉讼法学》(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重新编写),全国考办

组编,王国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参考书目:

《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研究》,陈光中主编,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民事诉讼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主干课和必考课。其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

本原则,诉讼管辖,审判组织,诉讼参加人及其义务,诉讼证据,审判程序,执行程序,调

解、公证、仲裁,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等。

《民事诉讼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民事诉讼法学》,全国考办组编,柴发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参考书目: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行政法学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基础科段的一门主干课和必考课。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与公民权

利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的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

指导、行政程序法、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等。

《行政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行政法学》,全国考办组编,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著,中国卓越出版公司出版。

经济法概论: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基础科段的一门必考课。分为经济法总论、企业法(含公司法)、市

场运行法、宏观调控法、经济仲裁和经济审判等五编,内容丰富。本课程紧密联系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经济法制建设的实际,着重阐述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

本理论、基本知识和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经济法学》(第二版),全国考办组编,杨紫煊、徐杰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经济法概论》(第四版),刘隆亨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国际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基础科段的一门必考课。课程的内容包括:国际法的概念、渊源、基

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居民、人权

法、条约法、外交关系法、国际组织、国家责任、和平解放国际争端、战争法等。要求全面

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并能联系实际结合分析国际关系中的实际问题。

《国际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国际法》,全国考办组编,端木正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2、《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学会主编,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参阅各册

中的有关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本科段的一门必考课。属专门研究各司法机关的司法文书写作和各类

民用法律文书写作规律的学科。该课程具体论述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

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并能够引导考生提高写作技能。

《法律文书写作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法律文书写作》,全国考办组编,宁致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司法文书教程》,熊先觉、周道鸾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2、《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宁致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是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一门必考课。研究对象是一个独特的法律部门,以涉外

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基本规范,包括规定外国

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

规范。

《国际私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国际私法》,全国考办组编,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国际私法》(修订本),韩德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是法律专业本科段的一门必考课。研究对象为调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

交往的法律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技术转让法、

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海事法、国际经济组织法以及国际经济争端

处理法等。

《国际经济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国际经济法学》,全国考办组编,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国际经济法总论》,陈安主编,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合同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一门必考课,主要研究我国合同法总则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其课程

内容主要为: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规则、合同的主要条款,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及后果、合

同的履行合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解除和消灭,合同的担保、违反合同的行为及

责任。

《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合同法》,全国考办组编,王利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合同法新论·总则》,王利明、崔建远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民法债权》,王家福主编,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公司法

本课程为法律专业的必考课。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公司法的概念、

调整对象与地位、公司法的历史沿革、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

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公司集团、公

司债、公司财务与会计、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以及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等。

《公司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学习教材:

《公司法》,全国考办组编,顾功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新编公司法教程》,江平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劳动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一门必考课。它是法学的一个分类,劳动法是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

部门。劳动法学主要是研究劳动法的基础理论;我国现行的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规

范;同时还研究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外国劳动法及国际劳动立法等。

《劳动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学习教材:

《劳动法学》,全国考办组编,李景森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劳动法学》,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李景森、贾俊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一门必考课。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法基本理论、国家

对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管理、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主要法律制度、违反环境法与自

然资源法的法律责任等。污染防治法部分包括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等的污

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部分土地、森林、草原、物种、自然保护区等的保护。

《环境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环境法》,全国考办组编,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环境法》,程正康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必考课,是研究著作权、工业产权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专业

主干课。其课程的主要内容有: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保护对象、知识产权法的归类及体

系、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与相关国际条约关系的等;系统掌握著作权、专利

权、商标权等各项制度的原理与规则;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知识产权法》,全国考办组编,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知识产权法教程》,郑成思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2、《知识产权法教程》,刘春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婚姻家庭法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一门必考课。它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

系以及与此有关的法律现象的科学,也是我国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内容包括:历史唯物

主义的婚姻家庭观;婚姻法概述;婚姻法的原则;亲属;结婚;夫妻;父母子女;收养;祖

孙和兄弟妹;离婚;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附论等。

《婚姻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婚姻法学》,全国考办组编,杨大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婚姻家庭法教程》,张贤钰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外国法制史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选考课。其内容阐述了外国历史上各种

类型中具有代表性、人类法律发展起过重要作用的法律制度的本质、表现形式、内容、特征、

及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和规律。包括法律的发展史和法律制度史两方面内容。

《外国法制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外国法制史》,全国考办组编,由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外国法制史》,林榕年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众出版社。

2、《日耳曼法简介》,由嵘著,法律出版社。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主要研究中国历史

上各个不同阶段、阶层、社会集团、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和观点,旨在揭示这些理

论和观点的内容、本质、作用和特点,阐明它们形成、发展、演变及相互斗争、相互影响、

相互吸收的过程和规律。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中国法律思想史》,全国考办组编,杨鹤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参考书目:

《中国法律思想史纲》,张国华、饶鑫贤主编,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选考课。主要研究和阐述西方

历史上各种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它们的产生、发展的历史和沿革的规律。

《西方法律思想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西方法律思想史》,全国考办组编,张宏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王哲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金融法

金融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一门选考教程。主要研究中央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法、货币及信用管理法、证券及期货管理法、金融信托及融资租赁管

理法、银行贷款、储蓄、结算、金银管理法等内容,分析研究当前金融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

题。

《金融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金融法》,全国考办组编,吴志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金融法概论》,吴志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三版。

2、《商业银行法教程》,史纪良、吴志攀等主编,金融出版社,1995年出版。

税法

税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中的一门选考课程,也是律师专业本科段的一

门必考课程。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国家利用法律的形式,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控制的重要工具和特殊手段。本课程内容包括:税法概述、流转税

法、收益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行为税法和税法征收管理法。

《税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税法》,全国考办组编,严振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新编税法教程》,林新祝编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税法理论与实务》,严振生著,中央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5年版。

票据法

票据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的选考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票据和票据

法的一般原理,票据关系和非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的特性,票据瑕疵,票据抗辩,票据时效,

汇票的出票、背书、保证、承兑、付款和追索权规则,本票和支票的特别规则以其适用汇票

规则,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等。本课程紧密联系我国票据法与票据实践,并着重于我国票据

法的立法原理和票据司法、金融实践的应用。

《票据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票据法》,全国考办组编,姜建初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票据法概论》,谢怀轼主编,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

保险法

保险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的必选课。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保险法

的一般原理及基本原则;掌握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各种保险合同的特征及内容;了解我国

保险法的基本内容,即保险业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及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

《保险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保险法》,全国考办组编,覃有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1、《保险法教程》,庄永文主编,法律出版社,1985年出版。

2、《保险法概论》,覃有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的选考课。主要阐述国家公证机关

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的法

律制度,研究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资格,律师性质、任务、业务范围和管理体制,律

师的权利、义务、工作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公证与律师制度》,全国考办组编,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参考书目:

《律师与公证》,冯超主编,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和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选考课之一。该课程阐述了

房地产法的一般原理、规则及其实际应用,特别是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城市住房商品化制度,

突出既依法保护耕地,又依法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国策;同时也论述了房地产业务中的

一些法律操作性问题。

《房地产法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学习教材:

《房地产法》,全国考办组编,程信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参考书目:

1、房维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版。

2、徐康平主编:《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学苑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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