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拦截机动车”违法惩罚法律适用问题初
探
非法拦截机动车”违法惩罚法律适用问题初探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以下简称
《治安管理惩罚法》)将正式施行,笔者通过对该法的学习,并与2021
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以下简称《道
路交通平安法》)进行比较,发觉两部法律均对“非法拦截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设定了惩罚。虽然两部法律的案由表述不完全相同,但笔者
认为两者的基本含义相近。即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拦截机动车,后果为
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造成交通严峻堵塞或财产较大损失。然而在设定
“非法拦截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惩罚上,两部法律却作出了不尽全都的
规定,随着《治安管理惩罚法》正式实施,公安机关及民警惩罚该种
违法行为,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可能产生歧义。现在笔者对“非法拦
截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性质及惩罚适用法律问题,在简洁分析分析基
础上,谈谈个人的看法和观点。
一、对“非法拦截机动车”违法行为惩罚的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九条一款(八)项规定:非法拦截机动
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峻堵塞或者财产较大损失的。由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依据该法第九十九条
二款规定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惩罚法》其次十三条
一款(四)规定:非法拦截机动车,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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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此处“情节较重的”可以理解为不
听民警劝阻、造成了交通严峻堵塞或财产较大损失以及造成其他严峻
后果情形等;依据该法其次十三条二款规定,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
对比两部法律规定不难看出,对非法拦截机动车,有不听劝阻,造
成交通严峻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或者其他严峻后果等情节较重
的,惩罚种类和幅度的规定不相全都。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的规
定,对实施上述行为设定的主惩罚为二千元以下,可以并处的惩
罚为十五日以下拘留;而依据《治安管理惩罚法》的规定,对实施上
述行为设定的主惩罚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的惩罚为五
百元,即使对首要分子的主惩罚也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可以并处的惩罚为一千元以下的。相互对比便可发觉,对非法拦
截机动车,有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峻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或者
其他严峻后果等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适用《治安管理惩罚法》惩罚
时就可能相对严峻。由于,对违法行为人适用的主惩罚是限制人身自
由的惩罚,其次可以并惩。适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惩罚时就可
能相对稍微。由于对违法行为人适用的主惩罚是,其次依据具体
状况可以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
二、“非法拦截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性质。
从行政惩罚法的角度看,全部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
于行政违法行为。但公安机关的管理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分为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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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其他公安行政管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般说受到的惩罚相对
较重。从广义上理解,原来的违反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消防管理、居
民身份证管理等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从狭义上讲,现
在的违反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消防管理等行为已不再属于违反治安管
理的范畴,而是属于违反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行为。但是对于其他公
安行政法律中规定了拘留惩罚的违法行为,应当仍旧属于违反治安管
理的行为。就“非法拦截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言,一个是《治安管理
惩罚法》上明确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个是《道路交通平安
法》中规定可以适用拘留的惩罚的违法行为。同时,在道路上“非法
拦截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客观上一般会造成诸如交通严峻堵塞、
财产较大损失等危害后果,直接关系着社会公共平安和社会治安秩序。
所以,可以确定无论是“非法拦截机动车,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情节较重的”行为,还是“非法拦截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
峻堵塞或者财产较大损失的”行为,应当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都应当适用治安管理惩罚的程序予以惩罚。
三、“非法拦截机动车”违法行为惩罚的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惩罚法》与《道路交通平安法》均为同一机关制定的法
律,即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道路交通平安法中有关涉
及拘留惩罚的违法行为应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相对于特地惩
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管理惩罚法而言,属于特殊规定。依据立
法法有关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不全都的,适用特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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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那么对“非法拦截机动车,且有较重情节的违法行为”实施惩罚应
当适用《道路交通平安法》的有关规定。但立法法同时又规定同一机
关制定的法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全都的,适用新的规定。《治
安管理惩罚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相对于2021年5月1
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平安法》来说为新的法律规定,那么对“非法拦
截机动车,且有较重情节的违法行为”实施惩罚,应当适用《治安管
理惩罚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非法拦截机动车,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不具有较重情节的,应当适用《治安管理惩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对非法拦截机动车,影响交通工具正常
行驶的,情节较重的,首先要列举出“情节较重的”具体情形,明确道
路交通平安法中非法拦截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峻堵塞或者
较大财产损失的情形是否属于情节较重的。假如不属于情节较重的情
形,则依据两部法律中各自违法行为的惩罚规定实施相应的惩罚;假
如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应当依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对同一事项的新
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全都,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建议由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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