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忠副厅长在司法部残疾人工作座谈会介绍经验 ▪ 欢迎访问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2011年08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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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忠副厅长在司法部残疾人工作座谈会介绍经验
发布日期:2011-08-02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
u3000u3000日前,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主持召开司法部残疾人工作座谈会,听取残疾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法律援助工作司、律师公证工作司、法制宣传司、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浙江、广东、河南三省司法厅分管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陈志忠副厅长应邀在会上介绍“十一五”以来我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做法、经验和“十二五”残疾人工作思路,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的肯定。
u3000u3000“十一五”以来,我省接待残疾人来访咨询32190余人次,接受残疾人来电咨询43460余人次,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83件,举办残疾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594场,发放法律宣传册62300余份。为残疾众节省律师费用近亿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用于残疾人工作的2700余万元,有效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受到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副省长陈加元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u3000u3000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维权。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残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系统化。省厅“十一五”工作规划中明确规定了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各项具体指标,每年年度工作均将扶残助残作为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重点。省厅与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牌子、人员和经费三落实进行部署。要求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具有2名以上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可采用专兼职相结合办法。要求市级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场所达到30平方米以上、县级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场所达到20平方米以上。《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法律援助列为“十大行动”之一的“小康-阳光法律援助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将“助残扶残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列为重点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整合资源,提高为残疾人维权的合力。对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志愿者和法制宣传人员到社区、福利企业、福利院
,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案件受理,向残疾人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对外,加强与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院等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绿通道”。
u3000u3000二是强化惠民措施,提供便捷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司法部开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努力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在硬件上,健全残疾人专项法律援助网络。全省县级以上残联组织全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有91个市、县(市、区)建立了“临街落地”便民接待窗口,占机构总数的90%;有71个便民窗口建立无障碍通道,占机构总数的70%。有十几个市、县的便民窗口配备了拐杖、轮椅等残疾人专用工具。在软件上,明确规定对于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三优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都开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的“绿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并做到律师当日介入。同时,借助县中心、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点三级服务网络和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使残疾人在村委会的电脑前,通过视频就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咨询法律问题。针对残疾人发放8万张“法律援助卡”,对持有“法律援助卡”的残疾人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做到直接受理。实行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推出了许多特便残措施:如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参加手语培训班;如在残疾人学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如设立以残疾受援人为重点发放对象的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如建立残疾人法律顾问团、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在残联服务处安排律师值班等等。
u3000u3000三是规范服务措施、确保扶残助残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以法律援助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跟踪、检查投诉、奖惩等制度,提高扶残助残法律援助质量。针对残疾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可能是陈年积案、取证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特点,采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非诉讼方式结案,在久拖不决案件得到解决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u3000u3000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彰显维权成效。自2009年起,我省连续三年举行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扶残
助残—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通过集中人力、精力和时间,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创新便民措施、丰富服务内容,积极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三年专项行动中,全省共集中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301件,接受残疾人咨询25234人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此,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残疾人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助,司法厅组织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发挥了其他方面不可替代的助残作用。要好好总结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u3000u3000五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助残氛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维权能力。如利用“12348”法律咨询平台,开通残疾人咨询专线;在“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开展广场法律咨询和送法进社区活动;借助“五五”普法,开展“扶残助残在我身边”的法律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等活动;开展“送法进福利工厂”活动;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单位联手,结合已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以案说法,向残疾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制度及其申请渠道和方式;通过社区向不方便出行的残疾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与省残联联合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表现突出的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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