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2016年法学(法务会计)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熟悉财务制度和会计
实务操作流程,能胜任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等金融法务工作或
者司法会计、舞弊审计、经济犯罪侦查、会计鉴证等与法务工作,具有“信
敏廉毅”素质,具备“法律信仰、法治思维、法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
才。
二、毕业生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毕业生应达到以下方面
的要求:
1.素质要求
(1)政治与思想素质
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
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
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
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和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协作
的品格。
(2)身体和心理素质
1
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础知
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
经过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
(3)人文社会科学素质
具有一定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理性的继承和批判精神、追求卓越
的态度、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担当意识、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
2.知识要求
(1)专业知识
熟悉法学基本理论和应用方法:系统深入地掌握法律知识体系。
(2)财会管理知识
掌握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
公司财务学、财务报表分析、会计信息系统等基础课程知识。
(3)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掌握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等社会科学知识;社会、
经济和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知识。
(4)工具性知识
熟练掌握英语,具有一定的英文写作和表达能力;了解信息科学基础
知识,掌握文献检索的一般方法;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及其相关软件应用
技术。
3.能力要求
(1)法学理论学习能力
2
要求具有独立自主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
力。
(2)应用法学知识和财务知识的能力
要求在获得相关基础知识与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具备应用所学法律知
识和财经知识发现实践中的财经法律问题的能力、分析法律文本的能力,
对财务信息的辨析以及财经法律事务处置等能力。
(3)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创新能力
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探索能力。
(4)外语读写能力
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达到国家大学
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水平。
三、培养特
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重视法科与财经学科对接,重视学生的法
律和会计实务能力,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基本理论知识,能灵活运
用审计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洞悉国内外财务准则和会计实务
操作流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四、主干学科
法学、会计
五、核心课程
3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公司企业法
方向)、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双语)、环境资
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会计基础核心课程:开设会计学原理、财务管
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公司财务学、财务报表分析、
会计信息系统等。法务会计核心课程:开设法务会计、经济犯罪侦查、舞
弊审计等。
六、主要实践环节
实践模块主要包括:民事法案例研究、刑事法案例研究、行政法案例
研究、经济法案例研究、审判实务、检察实务、律师实务、现实庭审、街
头演讲、辩论大赛等活动;
实习实训模块包括:军训、毕业实习等环节;
论文模块包括:学年论文1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
课外科研创新实践活动模块包括:学科竞赛及创业技能竞赛、学术论
文、文艺作品、发明创造、校园文化活动、职业资格与技能训练、社会实
践等。
七、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最低修满156学
分,其中课堂教学125.5学分,实践环节30.5学分,方可毕业。
4
八、学制与学位
法学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3-6年修满学分可以毕
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发给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
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九、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教学流程图
行政法
与行政
经济法总
论
民法总论
刑法总论
中级财务会计
财务管理
行政法
案例研
究
经济法案例
研究
法官实务训练;检察官实务训练;律师实务训练;
企业法务实务训练
法学创新能力
训练;学年论文
毕业论文
刑事法
国
际
私
法
(国
双
际
语
)
经
济
法
民事法
案例研
究
案例研
究
经
济
犯
罪
侦
查
舞
弊
审
计
大学英语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微积分ⅠⅡ
大学语文法律逻辑
法务会计原理
税
法
刑
法
分
论
法劳
动
环
与
境
社
资
会
源
保
法障
讼
法
国
际
法
商
法
民
事
诉
刑
事
诉
讼
法
财务报表分析
审计学
法理学
专业主干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5
宪法学
高级财务会计
会计学原理
实践课程
专业课程
通识课
6
附件三:2016年法学(法务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计划表
2016年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上机)、实习(实训)、论文(设计)和
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等四个环节。各环节学时与学分分配表如下。
2016年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分配表
实践
环节
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实验类别
独立
开设
必修/选修
开课时间
学期阶段
学分学时
34B31
34B41
03A42
34B51
07321
34B61
07131
实验
(上机)
07001
07011
07021
07031
07081
02202
02722
32082
10083
07101
07311
07341
实习
(实训)
07351
0700B
0701B
0702B
00801
13004
英语视听说1
英语视听说2
计算机应用
英语视听说3
现实庭审
英语视听说4
法律文书写作
民事法案例研究
刑事法案例研究
行政法案例研究
经济法案例研究
速录技能训练
会计实验
计算机审计
财务报表分析
军事训练
法学专业实训
模拟法庭训练
审判实务训练
检察实务训练
律师实务训练
政府法务训练
企业法务训练
企业运营沙盘模拟
毕业实习
基础性实验
基础性实验
基础性实验
基础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基础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通识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专业实训
集中实践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通识必修
通识必修
通识必修
通识必修
专业选修
通识必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通识必修
专业选修
专业选修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1
2
2
3
3
4
4
4
4
5
5
2
5
7
5
1
4
4
4
4
6
6
6
3
8
2、4、
6
8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2
1
2
2
2
2
2
1
3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6
3
1
1
1
1
0.5
0.5
0.5
1
4
16
16
64
16
16
16
16
16
16
16
16
16
32
32
32
48
16
16
16
16
8
8
8
16
-
-
-
-
必修课小计
必修课小计11.5
13301
论文
(设计)
科研创新
创业实践
活动
学年论文
毕业论文
集中实践
集中实践
必修课小计
是
是
专业必修
专业必修
3
3
1
6
7
13356
按《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
分认定办法》(江财教务字[2015]13号)执行
7
是必修1~8学期6
必修课总计30.5
8
本文发布于:2022-08-25 17:1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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