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更新时间:2024-11-07 18:48:2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研究生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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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借款的时候需要签订借款合同,规范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盼望大家能喜爱!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抵押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话: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

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

行。

第一条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____根据年字号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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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务人____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小

写)。如借款合同双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削减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则以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论何种缘由未按借款合同商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

(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

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

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二条抵押期间

[选择1.假如登记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

商定的被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选择2.假如登记机关坚持登记准确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肯定期间)。

第三条抵押财产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有关状况详见抵押财产清

单。

二、假如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抵押人有义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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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缘由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

额削减至缺乏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

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以限制流通物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人应帮助抵押权人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有效合法成立;

五、假如由于自然灾难、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缘由导致抵

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削减,抵押人应马上实行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并马上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四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财产的

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

财产的检查。

二、抵押人应妥当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财产,实行有效措施

保障抵押财产的安全、完好,如抵押财产需要修理,抵押人应准时进行,

并承当相应费用。

三、抵押人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未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

的上述行为无效。

第五条抵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人应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

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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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

二、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

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三、抵押权人在抵押登记期满而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时,抵押人

必需继续办理登记手续。

四、假如抵押财产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

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将在前述工程、设备或物品建成或到

达后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抵押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履行到期

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

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将抵押物折价清偿

所担保的债权。假如实行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

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应实行拍卖的方法处

分抵押物。

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

项下抵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冲抵借款合同项

下的债务。

三、抵押权因以下缘由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抵押权人应将其保存的抵押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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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证明和保险单正本交还抵押人。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处

分权。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

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

法的授权。

三、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

精确、真实、完好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因为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丧失向其他债

权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五、抵押人应向债权人预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形式

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转变;抵押人不因上述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转

变而免除担保责任。

六、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

登记,应马上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八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

权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承当抵押担保范围

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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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承诺

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缘由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无效;

3.抵押人违背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转让、以实物形式

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阻碍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有

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5.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帮助抵押权人续办抵押登记,致使抵押在

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该抵押物的保险未落实或

因任何缘由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状况下,抵押人负有抵押

过失或违约责任,抵押权人有权实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抵押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抵押人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

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抵押人在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

账户内的资金或对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任何债权

与抵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九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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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的登记费、公证费及抵押财产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

估价、修理、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承当。

第十条权利放弃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对于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

出抵消的主见。

二、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

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

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

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

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

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

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

纳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抵押人承当,但法院判决或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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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一、抵押财产清单;

二、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四、抵押物评估报告;

五、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本合同的附件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选择1.适用于不动产抵押,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担保法》

规定的需要登记抵押才生效的其他财产]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选择2.适用于动产抵押]

本合同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___公证处、___登记机

关、以及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___(公章)抵押人: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代表人

或授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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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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