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易平台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更新时间:2024-11-07 12:36: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孙志远)

天天易平台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甲方:深圳前海万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

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舒城

乙方:【本产品受让方/投资者】

鉴于:

1、甲方是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人,也是通过天天易发布融资信

息的融资人。

2、乙方系通过天天易网站界面在线购买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

品的投资人,也是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受让人。对自然人投资者而

言,本产品适合经《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详见天天易网页)

测试具备成长型及以上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投资。

3、甲方拟通过本协议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所形成的收益权转让

给乙方,而乙方拟通过本协议投资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应收账款收

益权,为此,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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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本协议无需由甲乙双方签署,甲乙

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第10.3款载明的生效方式行事的,本协议

对双方当事人正式生效。

第一条产品受让额度及期限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兹同意投资受让甲方转让的收益权产品,

投资受让产品额度、投资期限/存续期、产品预期收益率和支付

所受让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款项等,按《产品说明书》及天天易

网站产品页面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关于收益率

2.1乙方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照《产品说明书》及天天易网站产

品页面中规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年化)【X%】为准。

2.2预期年化收益率为以预计产品到期时可取得的收益为基础

并按每一整年度折合计算表示的收益率。

第三条关于转让/投资受让之价款及后续管理费

3.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转让/投资受让之价款金

额(人民币)以乙方在线申购的金额为准。但若申购的数额未全

部成交的,则只以实际成交后的凭证上所列明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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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前述价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唯一价款。

并且,当本协议生效后,该产品所对应的“基础资产”的全部应

有责任仍然归属于甲方,甲方承诺不因承担上述全部责任向乙方

另行计收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关于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

4.1乙方拥有本协议项下产品到期后获得产品相应本金及收益款

项偿付的权利,该权利受法律保护。但乙方对本产品所对应的

“基础资产”无追索权。无追索权并不减损甲方到期偿付责任与

义务,也不减损乙方产品项下的任何权利。

4.2双方在此一致同意并确认:相关事项除遵守本协议外,也应

遵循《天天易平台服务协议》、《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以及第三

方支付方、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质押担保

为保障乙方利益,甲方将其保管的、应收账款债权人所质押的银

行承兑汇票为本协议提供担保。如产品到期日后3日(遇节假日

顺延)内,甲方未履行应收账款收益权回购义务及乙方相应投资

本金及收益的支付义务,甲方将即时将票据项下款项支付至乙方

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用以向乙方全额偿付本金及收益款项。

第六条应收账款收益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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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在融资期满后,甲方应当向乙方回购本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

收益权。

6.2甲方到期将回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即完

成回购义务。

第七条本金及投资收益支付天天易网站产品页面列明的产品到

期日、偿付日支付本金及收益款项。

7.2到期日即甲方将本金及收益款项结转至乙方第三方资金托

管账户内的日期。

7.3偿付日即产品到期日次日(到期日次日如是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工作日),也就是甲方通过第三方资金账户托管账户将产品的

本金及收益款项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的日期。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

和银行的系统技术原因,最终款项进入乙方账户的时间可能会延

后1-3日,即偿付日为到期日次日或可能延长至到期日后第三日。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均应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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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甲方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

足额履行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价款的义务,凡不能够按上述7.3

条及本产品《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按时及足额支付投资本金及

收益价款的,构成甲方违约。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缔约各方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认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均可以

向新浙互联网金融所在地人民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未载明之相关事宜,应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执行。持有产品的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亡故的,产品到期甲方

偿付的投资本金及收益款项仍应返还至乙方名下账户,若该账户

无法打入或提取资金款项,则产品到期甲方偿付的投资本金及收

益款项应视情形依《民法通则》、《继承法》等规定由乙方的各

相关当事人依法解决确定权利人后支付。

10.2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新浙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布、资料托管、

交易登记、资金结算等事宜。新浙互联网金融不就本产品到期清

偿事宜做任何承诺与保证,亦不承担任何相关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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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双方同意本协议无需由甲乙双方签署,天天易网站上发布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品,乙方在线购买该产品并足额支付(含

通过网络方式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站界面在线支付)产品转让

价款,本协议即均对甲乙双方正式生效。

10.4对于预约机构投资者而言,其还需要与该业务资金托管银

行签署有关书面协议确定相关事宜,但该协议事项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10.5本协议生效后,通过天天易网站披露的相关交易与登记结

算规则、《产品说明书》及本协议附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0.6本协议文本可由交易双方及相关各方在天天易在线下载,

协议生效后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

产品说明书

1.1产品定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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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易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品。

1.2交易类型:本产品的交易类型为:“转让方之应收账款收益

权转让—无追索权型”。

1.3产品要素表

名称

融资方

转让期限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

深圳前海万马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7天

收益率说明预期年化收益率5.2%

是否可提前终

清偿方式

资产分类

无违约不可提前终止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品风险揭示书

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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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品”投资活动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客

户(“投资者”)投资本产品的,新浙互联网金融并不保证该产

品本金的安全及投资收益。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

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品”收

益,并可能面临损失产品本金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宏观经济风险

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

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市场的波动,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变化。

2、政策风险

有关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

起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变化。

3、转让方的信用风险

转让方可能面临经营不善、信用下降或丧失、资不抵债、破产等

风险,可能导致转让方到期无法偿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但该风

险因由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信用担保而予以消除或充分减小。

4、票据的到期不能承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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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风险是指基于虚假票据或延期兑付等其他原因,票据项下款项

未能及时兑付,间接影响到本产品本金及收益的到期清偿。天天

易平台上进行融资担保的质押担保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于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

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同时原债权人与本协议

甲方在办理质押手续时已充分确保了票据真实性,因此基本不存

在到期不能承兑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

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

6、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

的瘫痪;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可

能是投资者的交易无法正常进行,从而导致投资收益的损失。

7、其他风险

(1)由于投资者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

能会使投资者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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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交易中他人给予投资者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

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投资者发生亏损的可

能。

(2)网上交易、热键操作完毕,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

作而造成的损失;其中网上交易未及时退出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

从而造成损失。

(3)委托他人代理产品交易,且没有时常关注账户变化,致使

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4)新浙互联网不就本产品到期分配事宜做任何承诺与保证,

亦不承担任何相关风险和责任。

以上并不能揭示从事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投资者

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通过天天易公布的信息及其他公告了解拟

交易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

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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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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