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复制庭审笔录申请书
申请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住所地:佛
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法定代表人:李。
委托代理人: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求事项:
申请人请求调取、查阅、复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顺劳人仲案
字[2018]号”案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
请求理由:
申请人与张劳动争议一案,即“顺劳人仲案字[2018]号”案,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2018年9月3日作出仲裁裁决。
现申请人因不服仲裁裁决,申请人已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申请人撤销仲裁裁决事宜,因律师未参与仲裁庭审,特请求贵委准予调取、
查阅、复制“顺劳人仲案字[2018]号”案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以便代理律
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宜。
此致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代理律师:
2018年9月12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24 19:11: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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