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异议

更新时间:2024-11-07 07:47: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重庆婚嫁)

审计报告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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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警鑫煤矿、殷光松关于审计报告的异议

在原告张平诉被告邢台市警鑫煤矿、石家庄市中原实业公司、殷光松承包

合同纠纷一案中,为确定原告的损失,法院指定邢台顺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计。该审计机构于2007年6月6日做出邢顺审字(2007)第117号审计报告。

邢台中院对该初审报告组织了法庭质证,被告方当庭提出了质证意见,并同意

审计机构在充分考虑被告方意见的基础上补充审计。2007年8月16日该审计机

构做出了补充意见。(以下将二者统称审计报告)从补充意见的内容看,与初

审报告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将初审报告中的“暂时”表述去掉。初审报告存

在的严重问题在补充意见中依然存在,被告方的意见并未得到充分尊重和考

虑,基于此被告提出书面异议,希望法庭在认定证据时对审计报告慎重对待,

对被告方的意见予以充分考虑,为本案的顺利解决奠定一个确实可信的基础。

被告方对审计报告总体认为:无论从审计过程到审计结果都存在着严重错

误,审计过程不合乎审计规范要求,审计结论不足以被法庭采信。

其一,审计过程未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实际采用的审计方法过于

粗陋,未体现任何专业技术性,这与意图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手段确定损

失、以助案件解决的审计初衷是相违背的,该审计完全没有达到这种效果。

根据审计规范,审计过程中应采用实体勘验、书面审验、查双方财务、了

解被审计单位的证据环境等技术方法和手段获取审计证据,并对审计证据加以

分析,在审计证据满足充分性和适当性的情况下作出审计结论。

但从本案审计报告得出各项审计结论的依据——审计证据来看,基本都是

采用了简单的对被审计人调查取证的方法取得的。

例如,确认事项中的第1项——治水费用70万元。对这些巨额款项,原告

都仅仅凭是白条收据和个人来证明(且证明人未出庭质证),是不符合会计制

度和证据制度的。审计机构应该对治水工程进行实体勘验,检验工程实际完成

效果如何,核定实际的用料、用工数量多少,并结合查验合同、预决算、施工

计划、图纸、工程的验收等书面审验,查会计记录,并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的

证据环境优劣的情况下作出肯定性的审计结论,然而对这些必要的技术手段和

方法,审计机构都没有采用,只是对被审计人进行了简单的调查取证,被审计

人怎么说就怎么认可了,被审计人的证明属于内部、主观证据,在所有证据中

其真实性可靠性是最差的,就凭这些得出结论,无论从审计证据的来源、数

量、质量、及时性等各方面都无法保证其充分性和适当性,不符合审计程序和

审计证据的要求,就此作出确认损失发生的审计结论不免过于粗陋,不足以被

采信。

再如,确认事项中的第8项——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有企业向税务部门报

送的会计报表等证明其发生状态,而审计机构仅仅让其本人持身份证自己证明

就予以认可。其他确认事项第3-7项、第9项,都存在无视审计要求,仅凭简

单调查取证就认可损失发生的问题,对此,被告方不能苟同。

其二,审计过程的不合规、不审慎必然导致错误的审计结论,导致审计确

认的损失与实际情况存在严重不符。

审计过程中不应孤立地对待审计事项,应注意其内部联系,包括其是否合

法合理、有无重复和矛盾等。而本案中审计机构对此不尽职尽责,敷衍了事。

首先,还就确认事项第1项来说,治水工程本身属于承揽工程的一种,这

类合同应以承揽方(治水工程队)完成必要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必要,原

告才需支付治水费用,未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就支付费用本身就是不合法也

不合理的。而就本案煤矿的实际治水结果来看,水并没有治住,这些在第一次

庭审中也被原告方请来的证人所证实。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方无需向工程队支

付45万元工程款以及欠付25万元工程款。不仅如此,原告方还可以向治水队

要求赔偿违约损失。退一步,如果这些费用原告方已经支付或承认欠付,那也

是原告方自作自受,愿打愿挨,不能把被告牵扯进去,让被告承担。但据实际

情况看,原告方并非如此,其正在邯郸某法院和治水队进行的诉讼表明,其正

在通过合同纠纷诉讼向对方追讨损失,这种途径无疑是正确的。但在此同时又

向邢台中院起诉要求被告方赔偿其治水损失则是不合适的,因为其损失并未最

终确定下来,而且有意图双重获赔之嫌,希望法院注意到这一情况,正确做出

处理。

其次,原告提出的治水工程款70万元中本身就包含水泥款,这在合同中有

显示。但是原告方又额外提出水泥款41万元,而据第四次庭审情况看,这41

万元根本不是独立发生的,而是属于70万元之中的,原告重复捏造损失项目,

意图加大损失数额,一审便知,但审计机构显然疏忽了这一点,虽然其最终并

未对水泥款损失予以确认,但理由是因为无法核实,并未指出原告系重复计算

损失,从这一点看,审计机构也是失职的。警鑫煤矿代理人王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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