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律推理符号说明R=规则;F=案件;E=结论

更新时间:2024-11-15 06:12:3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2日发
(作者:北京房屋中介)

十法律推理符号说明R=规则;F=案件;E=结论

十一、法律推理11

1.演绎:从一般到个别;从普遍到特殊。

例一:

RR:所有从这个袋子里取出来的豆粒都是白的。

FF:这些豆粒是从这个袋子里取出来的。

——————————————————————

EE:这些豆粒是白。

例二:

RR:所有立法机关公布的规范都是法律。

FF:纳粹党屠杀犹太人的法律是立法机关公布的规范。

——————————————————————

EE:纳粹党屠杀犹太人的法是法律。

2.归纳: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

例一:

FF:这些a,b,c,d,e,n等豆粒都是从这个袋子取出的。

EE:它们是白的

——————————————————————

R:所有这个袋子里的豆粒都是白的..

例二:F: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法、民法、刑法、商法„„都是立法机关公

布的规范。

EE:它们都是法律

——————————————————————

R:所有立法者公布的规范都是法律。

3.设证:从特殊经由规则推论到特殊,从案件(结论)经由规则到案

件。

例一:

EE:这些豆粒是白的

RR:所有从这个袋子取出的豆粒都是白的

——————————————————————

FF:这些豆粒可能是从这个袋子中取出的。

例二:

EE:纳粹种族法是法律

RR:所有立法者公布的规范都是法律。

——————————————————————

FF:纳粹种族法应该是立法者公布的规范。

4.类推:

RR:所有从这个袋子里取出的豆粒都是白的

F1

○○11这些豆粒是白的

F2:我手里握住的豆粒是从这个袋子取出的..

○○22它们是从这个袋子里取出的。

——————————————————————

E:你手里的豆粒可能是白的..

十二、法的演进

(一)法产生的主要标志:(1)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2)

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3)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个别调整——规范性调整——法的

调整;(2)习惯——习惯法——制定法;(3)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混

同——相对独立发展(三)法的继承与移植

1.法的继承: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继承的

内容有:法律术语、技术、形式;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规定;反映市

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规范;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

2.法的移植:同一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之间的借鉴与吸收。

(四)法系

1.法系: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是法的历史传统(主要标准)和外部

特征。

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1)

大陆法系,以罗马法为基础,英国的苏格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加

拿大魁北克省,也属于大陆法系。

(2)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

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以日尔曼法为历史基础。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思维模式的特点、法的渊源、法的

分类、诉讼程序、法典编纂、法院体系、法律概念、法律适用技术和法律

观念。

(五)法的现代化

1.法的现代化的种类:

(1)

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

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2)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

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变革。具有

以下特点:a、被动性;b、依附政治、经济变革;c、反复性。

(3)中国法的现代化四特征:

①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②由模仿民法法系到建立由中国特的社

会主义法律制度;③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④法律制度变革

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思想领域内斗争激烈。

(六)法治

1.法制:(1)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立法、守法、执法、司法、

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法治要求:(1)具有最高的权威性;(2)法律全方位的介入社会

生活;(3)法律具有正当性:民主;自由;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条件:

(1)法律至上(2)权利平等(3)权力制约(4)权利本位。

十三、法律与道德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规范确认和体现一个社会最低限度

的道德。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可以相互转化。

3.是否可以用一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对其法律系统做出评价?比如指出

某些法律是不公正的。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做。问题的关键是一个不合乎道德的法律是

否应不应该被遵守?如果认为不合乎道德的法律不应该被遵守,则有可能

导致无政府主义,消解法律秩序。

4.可否用法律来强迫人们遵守一个社会的道德?是否应该立法禁止社

会上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或者说是否可以用法律来强制人们来做社会上

认为是道德的行为?关键是看这个不道德的行为有没有对危害后果,如果

没有对他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构成

伤害,则不应该立法禁止,如果这样做的话则侵害了公民的自由。

6.法与道德的区别(①形成方式:②行为标准:③存在形态;④调整

对象:⑤运作机制程序:⑥强制方式;⑦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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