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

更新时间:2024-11-08 11:20:3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1日发
(作者:深圳港澳通行证续签)

1、宪法的特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

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劳上,

宪法的法律效劳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

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涉立法

权紧迫命令权拜托立法权;跟着国家权益进入社会

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

定愈来愈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拟订一般法的依照,任

何一般法、法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反;

(3)宪法是全部国家机关、社会集体和全体公民的

最高行为准则;在拟订和改正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余

法律更为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益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假如说宪法

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益和自由,那么这类

对公民权益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

表现,或许说是民主事实的必定结果。2、宪法是集中

表现统治阶级成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

的国家根本法

3、宪法的实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成立民主制国家

过程中各

种政治力量对照关系的集中表现4、宪法分类的意

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认识宪法特点、实质的

有效门路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

提和基础3)对于立宪和行宪拥有重要意义

5、成文宪法:是指拥有一致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

着的特点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

多冠以国名

6、不可文宪法:是指不拥有一致法典形式,而散见

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老例的宪法,最

显着的特点在于,固然各样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

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拟订、改正的机关和程序不一样

于一般法律的宪法

8、柔性宪法:是指拟订、改正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

法律同样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

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

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

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

想文化条件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

1)确定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

2)宪法重申公民权益,特别是自由权益,拥有自由

彩3)国家权益遇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

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拥有政治法的特点

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

5)固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

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限制

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11、宪法的发展趋向怎样?

1)宪法发展体现出双方面的发展趋向:从宪法对近

代社会进行

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2)宪法愈来愈重视公

民基本权益的保护

3)宪法保障得以增强,成立特意的宪法监察机关成

为一种潮流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向进一步扩大

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向: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

法改正屡次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向

政府行政权益在客观大将遇到必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

院审讯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获得扩大与增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磋商制度在宪政

实践中将获得进一步增强和发展

公民基本权益也将获得重要发展宪法监察制度将进一

步完美

13、宪法拟订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依照必定

原则创建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益14、宪法基

根源则的观点和特点

是指人们在拟订和实行宪法过程中一定依照的基本

的准则,是贯串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点:

广泛性;特别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固性15、宪法基

根源则的作用

1)宏观指导作用,因为宪法基根源则是从宏观角度

和全局角度对各样宪法现象和宪法例范的高度抽象

和归纳,所以从实质上讲,宪法基根源则决定着宪

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定会从整体上对峙

宪、行宪和护宪供给明确的思想指导2)整合和协调作

用,3)增补作用

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当享有的权益,是

一个人为知足其生计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益。

17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依照民

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

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系统和运转状态。

18、法治有哪些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余任何法律、法律不

得与之相反抗,全部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一定以宪

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2)法律眼古人人同等

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益和自

由4)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与,其权益

一定依法履行5)司法独立

19、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一

致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系的法

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详细分为宪

法本体法和宪法关系法

20、宪法老例:是指宪法条则无明确规定,但在实

质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拥有宪法

效劳的习惯和传统21、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则无明

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讯实践中渐渐形成,并

经国家认同、拥有宪法效劳的判例23、宪法例范的特

点是什么?

1)宪法例范的政治性: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

程;宪法例范详细内容确实定反应一种政治选择;

宪法例范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必定政治利益的

拘束2)宪法例范的组织性和限制性

3)宪法例范的最高性,宪法例范作为一种根天性的

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它制

约和控制其余规范的存在4)宪法例范的稳固性和适应

性,宪法例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因素,在社会

生活中需要长久稳固,不得轻易改动,可是在宪政

运作中,宪法例范的稳固性价值其实不是绝对的,

只拥有相对性的意义,当客观现真相况发生变化,

特别是宪法例范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矛盾时,也

有必需调整原有的宪法例范

5)宪法例范的制裁性,宪法例范作为一种法律规

范,拥有特别的制裁举措

6)宪法例范的原则性,宪法例范除了拥有法律规范

的一般性以外,还拥有自己的特别性,此中原则性

被宪法学者归纳为宪法例范的共同特征,为全部宪

法例范所广泛拥有。

7)宪法例范的历史性和归纳性,宪法例范是必定历

史阶段的产物,拥有历史性;拥有历史性的宪法例范

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需要采纳高度归纳的形

式,因此其实不是社会现实的直观反应。8)除此以外,

宪法例范还拥有宽泛性、灵巧性、大纲性、现

实性等方面的特点

24、宪法例范的效劳:宪法例范的效劳是宪法例范

对有关社会关系所产生的拘束作用,其效劳包含两

个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劳;宪政的内在要求

25、宪法关系:也成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依照必

定的宪法例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

的权益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

社会作为基本的政治次序在法律上、特别是自爱宪

法上的表现。

26、宪法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1)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

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

2)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系统中最为基本的法

律关系3)宪法关系是以宪法例范为调整依照,是宪

法例范的详细化和现实化

4)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的宪法联系,

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益义务互动的方式

5)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

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27、宪法关系主体:是指依照宪法例范直接参加宪

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益和宪法义务的

直接担当者和直接履行者。

28、宪法行为:宪法行为是宪法关系中为公民权益

和国家权益所指向的课题,是权益与权益转变为现

实利益的独一门路,是成立特定的宪法关系并推进

宪法关系运作发展的唯一方式。

29、宪法权益行为:是指国家及其机关依法履行宪

法授与的权益的行为、

30、违宪行为:是以公民等的权益行为或国家的权

益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犯宪法的作为或不作为。

31、宪法作用的观点和特点

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例范经过调整宪法关系主体的

行为进而最后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特点:

1)宪法的作用在实质上是统治阶级根本义志的现实

化2)宪法作用的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社会

关系

3)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踊

跃作用,也可能产生悲观作用

4)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必定的社会条件32、宪法

的规范作用

1)引导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

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带路的作用

2)评论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

拥有判断、权衡人们行为的作用

3)展望作用,是指依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

人们能够早先了解或预计到其余人将怎样行为以及

行为的结果,进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安排

4)别的,宪法例范的作用的发挥还能够表现为教育

作用和强迫作用。33、宪政的特点

1)宪法的实行是成立宪政的基本门路,“徒法不足

以自行”,即便有一部好的宪法,但假如得不到充

分实现,也不过一纸空文

2)成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尽人皆知,国

家权益与公民权益的关系是宪法的基本内容,现代

政治制度之所以要以宪法为基础,就是想经过拟订

宪法的形式为国家权益设定根本的规则——供给合

法性根源,规定履行的依照、标准和程序,明确其

界线和责任3)建立宪法的最高威望是宪政的集中表

现34、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联系:

1)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2)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差别:

1)从外在状态的角度来看,宪法往常是指宪法典,

或许是指宪法性法律,因此一般式指静态的文书形

式;宪政则是指立宪政治的实质运转,即动向的立

宪的政治,同时,宪政不不过指宪政制度,并且包

含各样详细的宪政活动。

2)从内容范围的角度来看,宪法是规定国家组织、

活动的政治规范,是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机构、权

益关系以及公民的基本权益和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根

本大法,只管宪法中的各项规定,构成国家的行为

规范,但一国在详细政治实践中所依照的规范,但

却不限于宪法的规定

3)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近现代宪政的基本精神

以及政治制度或程序上的原则,都是为了贯彻人民

主权思想,并试图经过制度和程序上的设计,以达

到拘束国家机关的权益,保障公民权益的目的,进

而令人民主权思想获得贯彻落实,而有宪法其实不

意味者有民主,宪法只可是是办理国家政治事务的

一种手段和工具而已。

35、宪政建设的条件是什么

1)限制权益经济,发展权益经济,为宪政建设供给

赖以发展的经济条件

2)正确办理执政党和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和宪法的关

系,成立合理的“权益——权益”构造,增强民主

政治建设,为宪政建设供给赖以发展的政治条件。

而要做到这,需要正确办理以下问题:正确办理执

政党与宪法的关系;正确办理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与

宪法的关系;成立正确合理的“权益——全力”构

造;

3)剔除传统法文化的糟粕,汲取外来法文化的精髓,

为宪政建设供给赖以发展的思想文化条件。:正确

认识宪法和法律的社会功能,真实建立起对宪法和

法律的崇奉;弄清中国古代法精神与现代法精

神的差别,真实建立起契约精神等现代法理念4)拟订科

学齐备的宪法,健全法律系统,为宪政建设提

供赖以发展的自己条件,详细说来主要有:宪法的

正当性;宪法外在构造的科学性;宪法齐备的自我

保护体制;法律系统的完好性。36、为何说我国是人

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从国家的政治属性和阶级实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

主专政的国家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

理论的发展2)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

专政的领导力量;工农结盟是人米民主专政的基础;

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的构成部分

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联合

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益的我国

人民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民主选举构成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

代表大会为基础,成立所有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察,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38、为何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

民主的基本形式?

1)社会主义民主就其实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

类民署需要经过必定的行驶才能实现:从人民代

表大会的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

表构成,而人民代表友由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

民履行国家权益;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他

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察。

2)在各样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行驶中,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3)不单这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是我国的根本政

治制度。3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胜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合适中国的国庆,因此是拥有很

强的生命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

管理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年便于集中一致的履行国

家权益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一致领

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踊跃性的发挥

40、怎样增强和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余机关组织的关

系:个既然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的关系;

2)增强者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己建设

(1)组织机建立设:增设特意委员会;增强地域、

乡、镇人大的机建立设;增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组织建设

(2)制度建设:会议制度;个既然你答常委会与代

表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人大

代表的视检查制度;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

(3)成员素质的提升,要提升成员的素质一定并且

也只好分两步走: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的将那些

政治道德、政治思想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选进

去;对入选的代表经过学习、培训等各样形式予以

提升41、论我国的单调制的国家构造形式1)我国采纳

单调制的原由:

长久推行单调制的历史传统;民族散布和民族成分

状况;和睦的

2)我国推行单调制的优胜性:有益于国家的肚里和

一致;有益于国家的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有益于

各民族的共同繁华和发展3)我国行政区划依照一下基

根源则:有益于民族团结,考虑各民族的要求利

益和特定点,抱着你个民族地区自治的实行;有益

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要照料地理环境,又要照

顾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使行政区划与经济区

划、领土规划尽可能的协调一致;兼备效率和地方

自主权的实现;参照历史状况

42、民族地区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

内,在中央政府的一致领导下,以少量民族聚居区

为基础,成立相应的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履

行宪法和法律授与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其内容有:

它一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一

致领导下;民族地区自治一定以少量民族聚居

区为基础;民族自治机关履行自治权。43、特别行政区

的观点和特点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地区范围内

建立的,享有特别法律地位、推行资本主义制度和

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地区。特点:

1)一国两制,即在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境内,

其主体部分坚持

推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思想基根源则;在这一前

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

题,依据宪法的规定成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

长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

生活方式,不推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2)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个地方行政

地区,但与其余一般行政地区不一样,它推行高度

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当地人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

人构成,中央

人民政府不差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当公职,亦即

所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44、中央与特别

行政区的关系怎样

1)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附属性:特别

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地方一级行政

地区;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

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

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在单调制国家构造形式内中央

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但它不享有国家主权,没有外交和国防方面的权益,

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享有宽泛的自治权,

详细说来: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

权和终审权;自行办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益;高度

自己的其余方面。

(2)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属于直辖

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但它与省、自治区和直

辖市对比,除享有高度自治权外,还有以下特征:

在我国一般地方政权系统中,省、自治区、直辖市

下还设其余政权单位,可是特别行政区不再下设任

何政权单位;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干涉程度不一样;实行的法律不一样,特别行政

区所推行的法律自成系统。45、我国公民基本义务

的主要内容有那些1)保护国家一致和民族团结的义

务2)恪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1)恪守宪法和法律的义

务(2)守旧国家奥密的义务(3)爱惜公共财富的义

务(4)恪守劳动纪律的义务(5)恪守公共次序的

义务(6)尊敬社会公德的义务

3)保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捍卫祖国和依法

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余义务(1)受教育义务(2)劳动义务46、公民

与人民的差别

(1)范围不一样,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

观点,人民是与仇敌相对应的政治观点

(2)范围不一样,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为

宽泛(3)结果不一样,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全部权益并执行所有义务,公民中的敌

人,则不可以享有所有权益,也不可以执行公民的

某些荣耀义务

(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观点,人民

所代表的是集体的观点

47、公民基本权益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线保障:物质

保障;政治保障;法律保障

公民基本权益和自由的界线:(1)不得阻碍别人的权

益和自由(2)不得违犯国家认可的公民权益和自

公民基本权益和自由的限制方式:(1)在宪法中直接

加以详细的限制,即宪法例定公民享有某种权益

和自由,同时有规定在某些特定状况下能够加以限

(2)在宪法中不作详细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的原

(3)在宪法中对公民的某些权益和自由不作限制,

但对各样权益和自由加以总的原则性规定

48、公民参加政治生活方面的权益和自由(1)同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言论自由;第一版自由;结社自由;集合、游行、

威自由(4)责备、建议、申述、指控或许举报的权

益49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崇奉自由(1)人身自由

(2)人品尊严不受入侵(3)住所不受入侵

(4)通讯自由和通讯奥密受法律保护(5)宗教崇奉

自由50、特定人的权益(1)保障妇女的权益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益(3)保护婚姻、

家庭、母亲、少儿和老人(4)关心青少年和少儿的成

长(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51、选举制:是一国统治阶级经过法律规定的对于

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

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52、选举制度的作用

1)为选民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构成国家机构,进而

为实现国家权益的转移供给制度保障

2)为选民监察权益履行者,并在必定条件下改换权

益履行者供给了重要门路

3)是促使民心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想法识得

以提升的重要手段

4)仍是和缓社会矛盾、排除社会危机、保持社会安

定的重要举措53、试论选举制度的基根源则p301!!

1)选举权的广泛性原则

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其含义在于,

拥有一国国籍,达到必定年纪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的

宽泛程度2)选举权的同等性原则

同等选举即同等选举权,是指凡选民在权益和地位上

同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并且每票

的价值相等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原则5)差额选举的原则6)选举权益

保障的原则

54、国家机构:是必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

治职能而成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55、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其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

面:在国家权益机关同人民的关系方面;在国家权

益机关与其余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权益机关居于

核心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依

照下级听从上司、地方听从中央的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应

广大人民民众根本义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照来治理

国家,形成一种稳固有序的社会状态(3)责任制原

(4)联系民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5)精简和效率

的原则

56、宪法解说:是指在宪法实行过程中,由必定主

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线所做的一种说明57、

宪法解说的原则有哪些(1)依法解说原则(2)切合

制宪目的的原则

(3)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根源则为指导(4)适应社

会发展需要的原则(5)字面解说的原则(6)整体解

说的原则

58、宪法改正:是指在宪法实行过程中,跟着社会

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

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删除、增

添、更改宪法内容的活动

59、违宪审察:是指享有违宪审察权的国家机关通

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察和判决某项立法或某

种行为能否合宪的制度60、违宪审察的特点是什么

(1)违宪审察主体是享有违宪审察权的国家机关

(2)违宪审察有特定的审察范围(3)违宪审察程序

多样化

(4)违宪审察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讯

61、违宪责任:是指一种特别的法律责任,它是指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集体、企事

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反宪法的原则、精神

和详细内容因此一定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62、违宪责任的特点

(1)违宪责任的担当主体固然拥有多重性,但主假

如国家立法机关

(2)违宪责任是鉴于宪法关系而发生的,即在宪政

实践中,因宪法关系主体违宪而惹起

(3)违宪责任追查程序拥有多元性

(4)违宪责任既拥有法律性质又拥有政治性质

(5)违宪责任的担当方式也不一样于其余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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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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