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叶中《宪法》考点

更新时间:2024-11-08 23:06:3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1日发
(作者:劳动合同书模板)

周叶中《宪法》考点

1、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

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

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

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

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

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

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

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

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

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4、宪法分类的意义

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

的有效途径

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

3)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

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

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

法,又大多冠以国名

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

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

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

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

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

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

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

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

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

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

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

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

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

自由彩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

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

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

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

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

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

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

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

对近代社会进行

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

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

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

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

并且在宪法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2)

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

关成为一种潮流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

步扩大

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

宪法修改频繁

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

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

大与加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

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

将进一步完善

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

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14、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

征:

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

1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

角度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规范的

高度抽象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

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

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

想指导2)整合和协调作用,3)补充作用

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

的权利。

17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

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

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

态。

18、法治有哪些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

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

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

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

和自由4)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

予,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5)司法独立

19、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

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

的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分为宪法本体

法和宪法关联法

20、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

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具有

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

21、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

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

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

23、宪法规范的特点是什么?

1)宪法规范的政治性: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

择过程;宪法规范具体内容的确定反映一种政治

选择;宪法规范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一定政

治利益的约束2)宪法规范的组织性和限制性

3)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根本

性的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

位,它制约和控制其他规范的存在4)宪法规范

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宪法规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

本要素,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不得轻易

变动,但是在宪政运作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价

值并不是绝对的,它只具有相对性的意义,当客

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

实发生矛盾与冲突时,也有必要调整原有的宪法

规范

5)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法律

规范,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

6)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宪法规范除了具有法律

规范的一般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中

原则性被宪法学者概括为宪法规范的共同特性,

为一切宪法规范所普遍具有。

7)宪法规范的历史性和概括性,宪法规范是一

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具有历史性的

宪法规范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需要采取高度

概括的形式,因而并不是社会现实的直观反

映。8)除此之外,宪法规范还具有广泛性、灵

活性、纲领性、现实性等方面的特点

24、宪法规范的效力:宪法规范的效力是宪法规

范对相关社会关系所产生的拘束作用,其效力包

括两个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政的内在要求

25、宪法关系:也成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

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

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

是立宪社会作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

是自爱宪法上的表现。

26、宪法关系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1)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

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

2)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

的法律关系3)宪法关系是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

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4)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的宪法联

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5)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

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27、宪法关系主体:是指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

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利和宪法义

务的直接承担者和直接行使者。

28、宪法行为:宪法行为是宪法关系中为公民

权利和国家权力所指向的课题,是权利与权力转

化为现实利益的唯一途径,是建立特定的宪法关

系并推动宪法关系运作发展的惟一方式。

29、宪法权力行为:是指国家及其机关依法行使

宪法授予的权力的行为、

30、违宪行为:是以公民等的权力行为或国家的

权力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或不

作为。

31、宪法作用的概念和特点

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规范通过调整宪法关系主

体的行为从而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特

点:

1)宪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

现实化2)宪法作用的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

为和社会关系

3)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

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

4)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

32、宪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

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

2)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

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

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

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

的安排

4)此外,宪法规范的作用的发挥还可以表现为

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

33、宪政的特征

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徒法不

足以自行”,即使有一部好的宪法,但如果得不

到充分实现,也只是一纸空文

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众所周知,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宪法的基本内容,

现代政治制度之所以要以宪法为基础,就是想通

过制定宪法的形式为国家权利设定根本的规则

——提供合法性来源,规定行使的依据、标准和

程序,明确其界限和责任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

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34、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联系:

1)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

系2)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区

别:

1)从外在状态的角度来看,宪法通常是指宪法

典,或者是指宪法性法律,因而一般式指静态的

文书形式;宪政则是指立宪政治的实际运行,即

动态的立宪的政治,同时,宪政不仅仅指宪政制

度,而且包括各种具体的宪政活动。

2)从内容范围的角度来看,宪法是规定国家组

织、活动的政治规范,是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机

构、权力关系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

事项的根本大法,尽管宪法中的各项规定,构成

国家的行为规范,但一国在具体政治实践中所遵

循的规范,但却不限于宪法的规定

3)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近现代宪政的基本

精神以及政治制度或程序上的原则,都是为了贯

彻人民主权思想,并试图通过制度和程序上的设

计,以达到约束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的目的,从而使人民主权思想得到贯彻落实,而

有宪法并不意味者有民主,宪法只不过是处理国

家政治事务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已。

35、宪政建设的条件是什么

1)限制权力经济,发展权利经济,为宪政建设

提供赖以发展的经济条件

2)正确处理执政党和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和宪法

的关系,建立合理的“权力——权利”结构,加

强民主政治建设,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政

治条件。而要做到这,需要正确处理以下问题:

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宪法的关系;正确处理领导人

的个人意志与宪法的关系;建立正确合理的“权

利——全力”结构;

3)剔除传统法文化的糟粕,吸收外来法文化的

精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思想文化条

件。:正确认识宪法和法律的社会功能,真正树

立起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弄清中国古代法精神

与现代法精神的差异,真正树立起契约精神等现

代法理念4)制定科学完备的宪法,健全法律体

系,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自身条件,具体

说来主要有:宪法的正当性;宪法外在结构的科

学性;宪法完备的自我保护机制;法律体系的完

整性。

36、为什么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国家

从国家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

民主专政的国家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

级专政理论的发展2)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

产阶级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工人阶级是人民

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人米民主专政

的基础;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

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

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

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

政治制度。

38、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

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1)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

主,这种民署需要通过一定的行驶才能实现:

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友由民主选举方

式选举产生;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从人民代表大

会的责任来说,他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

督。

2)在各种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行驶中,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3)不仅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我国的根

本政治制度。

3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庆,因而是具有很强的生命

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

理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年便于集中统一的行使

国家权力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

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40、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

关系:个既然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

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

关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的关系;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增设专门委员会;加强地

区、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加强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组织建设

(2)制度建设:会议制度;个既然你答常委会

与代表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

度;人大代表的视调查制度;人大代表的学习制

(3)成员素质的提高,要提高成员的素质必须

而且也只能分两步走: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的

将那些政治品德、政治思想好,参政议政能力强

的人选进去;对当选的代表通过学习、培训等各

种形式予以提高

41、论我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1)我国采

用单一制的原因:

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民族分布和民族成

分状况;融洽的

2)我国实行单一制的优越性:有利于国家的肚

里和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3)我国行政区

划遵循一下基本原则:有利于民族团结,考虑各

民族的要求利益和特定点,抱着你个民族区域自

治的实施;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要照顾

地理环境,又要照顾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

使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国土规划尽可能的协调

统一;兼顾效率和地方自主权的实现;参照历史

状况

4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

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

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

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其内容有:它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

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

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

权。

43、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

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

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

点:

1)一国两制,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境

内,其主体部分坚持

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在这一

前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

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

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

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

2)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但与其他一般行政区

域不同,它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

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当地人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

地人组成,中央

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亦

即所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

44、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如何

1)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从属性:

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地方

一级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级地方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

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在单一制国家

结构形式内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特别行政区

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它不享有国家主权,没有外

交和国防方面的权力,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

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

治权,具体说来: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

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

力;高度自己的其他方面。

(2)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属于

直辖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但它与省、自治

区和直辖市相比,除享有高度自治权外,还有以

下特性:在我国一般地方政权体系中,省、自治

区、直辖市下还设其他政权单位,但是特别行政

区不再下设任何政权单位;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干预程度不同;实施的法

律不同,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法律自成体系。

45、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有那些1)维

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

律的义务(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2)保

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4)

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5)遵守公共秩序的义

务(6)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

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义务(1)受教育义务(2)劳动义务

46、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

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

更加广泛(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

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

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

人民所代表的是体的概念

47、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保障:

物质保障;政治保障;法律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1)不得妨碍他人

的权利和自由(2)不得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

利和自由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方式:(1)在宪法中

直接加以具体的限制,即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某种

权利和自由,同时有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

加以限制

(2)在宪法中不作具体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

的原则

(3)在宪法中对公民的某些权利和自由不作限

制,但对各种权利和自由加以总的原则性规定

48、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1)

平等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主要有以下几

种: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

行、示威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

者检举的权利

49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1)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宗

教信仰自由

50、特定人的权利(1)保障妇女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3)保护

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4)关怀青少

年和儿童的成长(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51、选举制: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

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

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52、选举制度的作用

1)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

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制度保障

2)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

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

3)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

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

4)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

会的重要措施

53、试论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p301!!1)选举

权的普遍性原则

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其含义在

于,具有一国国籍,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享有选

举权的广泛程度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平等选举即平等选举权,是指凡选民在权利和地

位上平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并且每票的价值相等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

用的原则

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62、违宪责任的特征

(1)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虽然具有多重性,但

主要是国家立法机关

(2)违宪责任是基于宪法关系而发生的,即在

宪政实践中,因宪法关系主体违宪而引起

(3)违宪责任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

(4)违宪责任既具有法律性质又具有政治性

质(5)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也不同于其他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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