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纲要求】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识,以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二)特征
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1.法的基本特征
2.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确定了规则及标准,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的规范性体现在:
(1)规定了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人们可以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体现权利);
(2)规定了人们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体现义务);
(3)规定了人们在应当为而不为或不应当为而为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后果(体现责任)。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1.法的两种创制方式
法的制定
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制定法”或“成文法”
国家对人们生活中已存在的某种习惯或之前司法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赋予其普遍适用的
法的认可效力,从而形成新的法律。
“不成文法”(比较典型的是“习惯法”、“判例法”)
2.法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与最高的权威性。(统一性: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法律体系、各项具体法律规范的根
本原则高度一致、各项法律规范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1.权利(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主体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得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
1
及保障手段)
2.义务(国家通过法律规定,要求义务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手段)
3.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仅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
职权及相应职责。
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1.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的是,法具有特殊的强制性。这种特殊性体现在法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来强迫人们遵守。
2.国家的强制力是保障法得以实施的最后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
【小试牛刀】
下列有关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通过强制力来保障法的实施,应符合一定的程序,依法进行
B.任何法律行为,都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
C.国家强制力是保障法实施的唯一手段
D.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重要标志是法律具有强制力
【答案】C
二、法律关系概述★
(一)概念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提示】法律规范是静态的,一经制定,除非立法机关根据一定程序对法律进行修改,否则在其生效范围内,
法律规范是不变的。
(二)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①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任何一种法律关系均以特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没有相应的
法律规范,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②一种社会关系只有经过法律规范的确认或认可才会上升为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只有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其他社会关系并不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只有在符合法律规范中有关主体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才能够建立法律关系。
【小试牛刀】
甲乙之间的下列规定,能够产生法律关系的有()。
A.甲将房租出租给乙
C.二人共进晚餐
B.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D.甲乙二人一同去西藏旅行
2
【答案】A
(三)种类
划分标准
法律关系所依据的法律部门
类型
宪法法律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诉讼法
律关系
确认性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对先前已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所形成的法
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律关系)
创设性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而建立的全新社会关系)
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纵向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数量
双边法律关系(双方法律主体)
多边法律关系(三个或三个以上法律主体)
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
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由第一性法律关系派生出的、从属地位)
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基本构成
1.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组织(包括国家机关、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非营利性法人或社会组织)
(3)国家
【注意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资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
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注意2】自然人,有权利能力并不等于一定有行为能力。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组织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
力是同时产生、同时存在的。
2.客体
物
(1)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树木等;
(2)生产物,如电脑、汽车、轮船等。
(1)人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2)人格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人身、人格
精神成果(智力成果)文艺作品、科学发明、知识产权
行为
3.内容
3
包括作为、不作为两种情形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
第1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2层级: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3层级: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
位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制定并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4层级:除部门规章以外的,由有关部门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
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5层级: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四、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层级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
法律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法》等
行政法规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