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证券法规(完整版笔记)

更新时间:2024-11-09 00:47:3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1日发
(作者:老婆有外遇怎么办)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纲要求】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识,以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二)特征

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1.法的基本特征

2.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确定了规则及标准,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的规范性体现在:

(1)规定了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人们可以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体现权利);

(2)规定了人们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体现义务);

(3)规定了人们在应当为而不为或不应当为而为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后果(体现责任)。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1.法的两种创制方式

法的制定

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制定法”或“成文法”

国家对人们生活中已存在的某种习惯或之前司法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赋予其普遍适用的

法的认可效力,从而形成新的法律。

“不成文法”(比较典型的是“习惯法”、“判例法”)

2.法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与最高的权威性。(统一性: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法律体系、各项具体法律规范的根

本原则高度一致、各项法律规范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1.权利(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主体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得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

1

及保障手段)

2.义务(国家通过法律规定,要求义务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手段)

3.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仅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

职权及相应职责。

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1.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的是,法具有特殊的强制性。这种特殊性体现在法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来强迫人们遵守。

2.国家的强制力是保障法得以实施的最后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

【小试牛刀】

下列有关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通过强制力来保障法的实施,应符合一定的程序,依法进行

B.任何法律行为,都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

C.国家强制力是保障法实施的唯一手段

D.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重要标志是法律具有强制力

【答案】C

二、法律关系概述★

(一)概念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提示】法律规范是静态的,一经制定,除非立法机关根据一定程序对法律进行修改,否则在其生效范围内,

法律规范是不变的。

(二)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①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任何一种法律关系均以特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没有相应的

法律规范,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②一种社会关系只有经过法律规范的确认或认可才会上升为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只有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其他社会关系并不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只有在符合法律规范中有关主体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才能够建立法律关系。

【小试牛刀】

甲乙之间的下列规定,能够产生法律关系的有()。

A.甲将房租出租给乙

C.二人共进晚餐

B.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D.甲乙二人一同去西藏旅行

2

【答案】A

(三)种类

划分标准

法律关系所依据的法律部门

类型

宪法法律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诉讼法

律关系

确认性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对先前已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所形成的法

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律关系)

创设性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而建立的全新社会关系)

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纵向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数量

双边法律关系(双方法律主体)

多边法律关系(三个或三个以上法律主体)

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

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由第一性法律关系派生出的、从属地位)

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基本构成

1.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组织(包括国家机关、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非营利性法人或社会组织)

(3)国家

【注意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资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

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注意2】自然人,有权利能力并不等于一定有行为能力。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组织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

力是同时产生、同时存在的。

2.客体

(1)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树木等;

(2)生产物,如电脑、汽车、轮船等。

(1)人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2)人格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人身、人格

精神成果(智力成果)文艺作品、科学发明、知识产权

行为

3.内容

3

包括作为、不作为两种情形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

第1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第2层级: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3层级: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

位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制定并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4层级:除部门规章以外的,由有关部门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

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5层级: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四、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层级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

法律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法》等

行政法规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

标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等

部门规章

规范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证券账户非

文件

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等

1.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

行业自律

规则

2.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

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发布证

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等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代理机构管理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等

4

【小试牛刀】

下列属于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的是()。

A.《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C.《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B.《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D.《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答案】C

【大纲要求】

第二节公司法

5

一、公司法概述★

形式上、狭义的公司法

《公司法》+历次司法解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实质上、广义的公司法

形式公司法+其他一切调整公司的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反垄断法》《合同法》等涉及公司

规定部分)

二、公司总论

(一)公司概念(★)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由一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

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种类(★★★)

划分标准

股东人数和股份流动性

相互之间的组织关系

公司注册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企业集团与成员企业

中国公司、外国公司

股份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

是否有国有资本及其所占比重

【注意】

有限责任公司

由特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非国有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的独立人格(★★)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四)公司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

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6

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1.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

2.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

3.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

4.没有独立财产

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1.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收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

子公司

2.

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拥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

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

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

【小试牛刀】

1.下列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Ⅱ.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Ⅲ.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Ⅳ.子公司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Ⅲ、Ⅳ

C.Ⅱ、Ⅲ

【答案】A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Ⅰ.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财产权

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A.Ⅰ、Ⅱ、Ⅲ、Ⅳ

C.Ⅱ、Ⅲ

【答案】B

(六)公司设立方式(★)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同时设立

单独设立)

内容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发起设立,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B.Ⅰ、Ⅱ

D.Ⅱ、Ⅲ、Ⅳ

B.Ⅰ、Ⅱ、Ⅳ

D.Ⅰ、Ⅱ

7

募集设立

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公司股份总额的35%),其余

(渐次设立

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复杂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募集设立。

(七)公司设立登记要求(★)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册,以

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

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1.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人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公司类型申请设立登记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提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申请名称核准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3.领取营业执照(意味着取得法人资格)

签发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①公司名称(“有限”、“股份”字样)

②公司住所(只有1个)

③注册资本

④经营范围(公司章程规定)

⑤法定代表人姓名☞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小试牛刀】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担任。

Ⅰ.董事长

Ⅱ.经理

Ⅲ.监事会主席

8

Ⅳ.执行董事

A.Ⅰ、Ⅱ、Ⅲ

C.Ⅰ、Ⅱ、Ⅳ

【答案】C

(八)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

1.对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B.Ⅰ、Ⅱ、Ⅲ、Ⅳ

D.Ⅲ、Ⅳ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

资人。

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在公司章程中与明确规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提示1】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提示2】在决议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示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小试牛刀】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C.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时,除法律另有规定,不得成为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人

D.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答案】A

三、有限责任公司★★★

(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意】注册资本(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出资要求:货币、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对作为

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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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证明书(包含: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

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股东名册(包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提示1】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一般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

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会会议认

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示2】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不记载,可导致章程无效)、相对必要

记载事项(如不记载,法律可采取补救措施)]和任意记载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小试牛刀】

1.下列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住所

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Ⅲ.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可以单独制定公司章程

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名称以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A.Ⅰ、Ⅱ、Ⅳ

C.Ⅱ、Ⅲ、Ⅳ

【答案】A

2.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的是()。

A.公司名称和住所

C.公司注册资本

【答案】D

(二)组织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1.股东会

(1)股东会职责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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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Ⅰ、Ⅲ

D.Ⅰ、Ⅱ、Ⅲ、Ⅳ

B.公司经营范围

D.员工的姓名或名称

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执行机构,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

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股东会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

(1)董事会职责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董事会组成

人数

成员为3~1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

①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

董事

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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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约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会会议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提示】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3.监事会

(1)监事会职责(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

东会会议。

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⑥依照《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意】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组成

人数

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主席1人,由有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股东代表+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

监事任期

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不得超过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注意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注意2】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3)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提示】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小试牛刀】

1.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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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2018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次股东会会议。会议的下列情况,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Ⅰ.会议未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Ⅱ.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监事

Ⅲ.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Ⅳ.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A.Ⅰ、Ⅲ、Ⅳ

C.Ⅱ、Ⅲ

【答案】D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Ⅰ.检查公司财务

Ⅱ.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Ⅲ.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

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A.Ⅰ、Ⅱ、Ⅲ、Ⅳ

C.Ⅱ、Ⅲ、Ⅳ

【答案】D

(三)股权转让

1.自愿转让

(1)内部转让(无要求)

(2)外部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

购买该股权

B.Ⅱ、Ⅳ

D.Ⅰ、Ⅱ

B.Ⅰ、Ⅱ、Ⅳ

D.Ⅲ、Ⅳ

不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股东

其他股东

30日内无答复

不购买该股权

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通知书

【提示】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

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人民法院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

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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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

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

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可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当事人

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司回购股权

股东会决议反对票,股东股权回售情形:

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

续的。

【提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

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股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试牛刀】

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股权。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表述中,符合公

。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A.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答案】C

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某欲转让其股权,于2017年2月15日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张某2017年3月

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张某需要在()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A.3月15日

C.3月31日

【答案】C

B.4月15日

D.4月30日

四、股份有限公司★★★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注: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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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注册资本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注意】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提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一般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

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

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方法、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通告和公告办法等。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小试牛刀】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B.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C.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在缴足注册资本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D.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答案】C

(二)设立程序

1.订立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认缴资本

发起设立发起人当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①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35%

②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招股说明书

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银行代收股款协议

4.选举两会(董事会、监事会)

【提示】创立大会

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召开

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15

验资机构验资

职责

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②通过公司章程;

③选举董事会成员;

④选举监事会成员;

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后30日)

①公司登记书

②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③公司章程

④验资证明

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⑥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⑦公司住所证明

(三)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1)职责(同有限责任公司)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股东大会会议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

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16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董事会

(1)董事会组成

人数

成员为5~1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董事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

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董事会会议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注意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注意2】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小试牛刀】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

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Ⅰ.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Ⅱ.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Ⅲ.通过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监事并给予年薪20万元的决议

Ⅳ.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和记录员张某签名存档

A.Ⅰ、Ⅱ、Ⅲ、Ⅳ

C.Ⅱ、Ⅲ、Ⅳ

【答案】C

3.监事会

人数

成员不得少于3人;

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股东代表+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任期

每届不得超过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7

B.Ⅱ、Ⅳ

D.Ⅰ、Ⅱ

【注意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注意2】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股份发行

1.股份存在形式:股票(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载明事项

①公司名称;

②公司成立日期;

③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④股票的编号。

股票类型股东名册记载内容

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记名股票

(发起人、法人)

②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③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④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无记名股票

【小试牛刀】

下列关于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Ⅱ.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Ⅲ.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Ⅳ.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既可以记载该法人的名称,也可以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A.Ⅰ、Ⅲ、Ⅳ

C.Ⅰ、Ⅱ、Ⅳ

【答案】D

2.股票发行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原则

3.股票发行价格:可按票面金额,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4.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①新股种类及数额;

②新股发行价格;

③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④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五)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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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B.Ⅱ、Ⅲ、Ⅳ

D.Ⅰ、Ⅱ、Ⅲ

1.转让方式

由股东以背书或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

记名股票

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

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2.股份回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其中,公司因前款第①项至第③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①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②

项、第④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③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3.发起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提示1】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提示2】董监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提示3】公司章程可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小试牛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Ⅰ.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Ⅱ.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最长半年内

Ⅲ.在这些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Ⅳ.在这些人员离职后一年内

A.Ⅰ、Ⅳ

C.Ⅱ、Ⅳ

【答案】B

(六)上市公司

B.Ⅰ、Ⅲ

D.Ⅱ、Ⅲ

19

1.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

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2.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经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小试牛刀】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

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A.三分之一

C.半数

【答案】B

B.三分之二

D.十分之一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尽职责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

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

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挪用公司资金;

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

他人提供担保;

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

20

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注意】

董事、高管违规收入,归公司所有

董监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1.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种类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注意】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2.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

1.公积金

(1)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2)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分类: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溢价款,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

公司的亏损)

2.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

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1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

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

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小试牛刀】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A.60%

C.80%

【答案】B

B.50%

D.70%

七、公司合并、分立★

(一)公司合并、分立的类型

项目

合并

分立

分类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责任承担

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

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小试牛刀】

甲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甲公司分立为两个子公司。甲公司的债权债

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分立后,原甲公司的债务由集团公司承继

B.因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故其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

C.甲公司分立事宜应当在报纸上公告

D.甲公司分立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

【答案】C

八、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高管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2

控股

股东

实际

控制人

关联

关系

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

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注意】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九、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15%的;

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

5~50万元的;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15%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15%以下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

处以5~50万元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

处以20万元以下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

30万元的。

处置措施

抽逃出资

另立会计账簿

未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资或清算时,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不告知债权人

①隐匿财产

④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对公司处以1~10万元。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②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虚假

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10%的

记载

③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10万元的。

23

经营活动

【小试牛刀】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的。

A.10%以上20%以下

C.5%以上20%以下

【答案】B

B.5%以上15%以下

D.1%以上10%以下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大纲要求】

24

一、法规概述★

199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2006年8月27日修订。

立法宗旨:为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合伙企业总论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

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二)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项目合伙企业公司

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是

企业法人

法律地位不同不是法人,是非法人企业

财产独立性不同

合伙企业财产与合伙人仅相对独立,合伙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以出资为

限,承担有限责任

资合性+人合性

承担的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信用基础不同具有高度的人合性

(三)合伙企业的种类★★★

1.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划分: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普通合

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权利越大、责任就越大、限制也就越大】

项目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合伙人对企

所有出资人均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

业债务的责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

限连带责任

任方面责任

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无上限规定。

合伙人数量【注】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

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50

人以下,且

方面决定,可委托1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人权利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方面事务

利润分配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

25

方面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

业的全部亏损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竞业禁止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

方面

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

关联交易

同意的除外;

方面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

出资份额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

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

出质方面

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质行为无效

出资份额出质的除外

【小试牛刀】

1.下列企业中,全体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是()。

A.普通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A

2.下列选项中,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不包括()。

A.投资投入不同

C.财产独立性不同

【答案】A

B.法律地位不同

D.承担的责任不同

B.有限责任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四)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限制★★★

为保护国有资产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另

外,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财产也不宜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也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三、普通合伙企业

(一)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事务的执行

✿争议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财产权利✿劳务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26

(二)财产的分割、转让和处分★★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1.财产的分割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

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财产的处分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

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财产的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有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修改合伙协议后成为合伙人】

【小试牛刀】

1.下列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转让和处分,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B.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可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C.合伙人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出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须经其

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一起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除非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B

2.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B.自然人

D.上市公司C.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答案】B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执行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

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7

定期①事务执行情况

报告②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

监督

撤销委托

2.【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重点)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

合伙协议→合伙人协商→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小试牛刀】

下列有关合伙事务执行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仍可继续执行合伙事务

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无权监督执行事务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受委托执行合伙事物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

委托

D.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采取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

【答案】C

(四)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的自有

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财产不足清偿

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无关债务

【通知全体合伙人、优先购买权】

(五)入伙、退伙的条件和程序★

合伙企业接纳新的合伙人进入合伙企业的过程,即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

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企业并被合伙企业接纳,从而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

入伙

28

退伙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特定情形发生而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资格

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

1.新入伙★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入伙(新合伙人)条件

2.退伙、除名★★★

合伙人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资格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自愿条件

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法定情形的出现,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①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

限合伙企业。

②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

法定人退伙。

退伙

【此事件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当然条件【法定资格丧失】

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时,其他合伙人作出决议将某一合伙人除名,其该名合伙

人失去合伙人资格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

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

条件【履约行为】

退伙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小试牛刀】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当然退伙情况()。

29

A.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D.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答案】D

(六)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

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性表现—责任承担方式】

✿1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

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小试牛刀】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之处的是()。

A.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1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

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

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

四、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

除需满足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内容的要求外,还应载明的事项【合伙人的情况】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0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

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

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小试牛刀】

甲企业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列有关甲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A.甲企业由6名合伙人设立

B.甲企业有5名普通合伙人

C.甲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D.甲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答案】C

(四)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

1.财产份额的外部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

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31

表见普通合伙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

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

任。

3.入伙、退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法定退伙):【资格丧失】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

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

财产承担责任。

【小试牛刀】

一家合伙企业存在下列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是()。

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

【答案】D

(五)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

1.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

合伙人一致同意。

3.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解散原由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清算规则

1.清算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

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

定清算人。

2.债权保护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公司:30日】内在报纸

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注意】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清偿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三)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

清偿。

3.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小试牛刀】

甲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X1年3月,顾某为普通合伙人,丁某为有限合伙人。20X2年3月,潘某与甲公司签订

《借款协议》约定,甲公司从潘某处借款800万元。20X3年5月,甲的合伙人变更为乙公司(普通合伙人)和丙

,同时,顾某和丁某退休。后因甲迟迟不归还800万元借款及利息,潘某提起诉讼。下列说公司(有限合伙人)

法中错误的是()。

A.顾某作为甲公司普通合伙人,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丁某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已经退休,不再承担该项债务责任

C.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普通合伙人,应当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丙公司作为家公司的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该项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3

【答案】B

六、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采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

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

下的。

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未标明合伙企业名称字样

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执照问题】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5000元以上

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业

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5万元以下的。

【变更登记问题】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

登记的,处以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职务侵占、非法侵占

擅自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合伙企业

交易

清算人违法违规

擅自处理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方可执行事务

赔偿

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

事务

合伙人协商或调解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

争议

处理

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申

请仲裁

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政处分

【两归还一赔偿】:侵占财产归还,取得利益归还合伙企

业;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34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

、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

第四节证券法

【大纲要求】

一、总则

(一)《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

(二)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

具有平等的法律的地位,遵守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

35

二、证券发行

(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是指经过批准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股票、公司债券

以及其他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了解)

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的认定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提示】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2.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和规则

条件

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1】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

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注意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受理之日3个月内,作出

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3.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程序和规则

【条件】——股3限6不超40,3付1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36

【注意】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小试牛刀】

1.下列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C.财务状况良好

D.最近5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答案】D

2.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

Ⅰ.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Ⅱ.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Ⅲ.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Ⅳ.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A.Ⅱ、Ⅲ、Ⅳ

C.Ⅰ、Ⅲ

【答案】D

B.Ⅰ、Ⅱ、Ⅳ

D.Ⅰ、Ⅱ、Ⅲ、Ⅳ

(二)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种类(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1.包销(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

的承销方式)

2.代销(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股票未达发行总数70%,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应采用代销方式;

•股票发行采取代销方式设立的,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失败后的处理措施。

承销协议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证券承销团及主承销人★★

承销团指两个以上的证券经营机构组成承销人,为发行人发售证券的一种承销方式。

37

(联合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注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

销。

指承销团在承销过程中,其他承销团成员均委托其中一家承销人为承销团负责人,该负

主承销人责人即为主承销人。

主承销人的行为后果由承销团承担。

【小试牛刀】

1.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票面总值达一亿元的股票,应由()为其承销。

A.该公司的资产评估机构B.会计师事务所

D.律师事务所C.主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

【答案】C

2.下列关于证券承销业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B.代销的特点是承销期结束时,未售出的证券将被全部退还给发行人

C.包销的特点是承销期结束时,证券公司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

D.证监会应当为发行人指定承销的证券公司

【答案】D

3.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00万,现该公司想改变当初招募说明书中的资金用途,依照法律规定,该决

议需经()认可。

A.证券交易所B.公司股东大会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中国证券业协会

【答案】B

三、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的条件★★★

1.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2.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二)证券交易的方式★★★

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三)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8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申请——向交易所报送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告

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

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股票暂停及终止上市的情形(满足之一)

股票暂停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

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

者;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

利;

4.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债券上市交易★★★

上市条件【1年,发行5000万】

39

股票终止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

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

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上市申请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6.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7.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提示】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债券暂停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债券暂停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

上市条件;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

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债券终止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且后果严重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且在限

期内未能消除的;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且在

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且后果严重的;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且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6.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五)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

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制度:首次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

首次报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

中期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②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③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④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40

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①公司概况。

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④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临时报告(重大事件)

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②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③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④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⑤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⑥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⑦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⑧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⑨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⑩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⑪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调,公司董事、调事、高调管理人调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调制措施。

⑫国调院调券调督管理机构调定的其他事调。

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

信息披露资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损失

(六)禁止性行为

1.内幕交易★★

内部消息

①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1

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他

2.操纵市场★★

①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

证券交易量;

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④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3.欺诈客户

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③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④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⑥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⑦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4.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小试牛刀】

1.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报送的年度报告的内容有()。

42

Ⅰ.公司概况

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A.Ⅰ、Ⅱ、Ⅲ

C.Ⅱ、Ⅳ

【答案】D

2.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Ⅰ.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Ⅱ.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股票交易

Ⅲ.持有上市公司5%股权的股东利用内幕消息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A.Ⅰ、ⅡB.Ⅲ、Ⅳ

D.Ⅱ、Ⅳ

B.Ⅰ、Ⅲ、Ⅳ

D.Ⅰ、Ⅱ、Ⅲ、Ⅳ

C.Ⅰ、Ⅲ、Ⅳ

【答案】C

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Ⅰ.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Ⅱ.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Ⅲ.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Ⅳ.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A.Ⅱ、Ⅲ、ⅣB.Ⅰ、Ⅱ、Ⅲ

D.Ⅰ、Ⅱ、ⅣC.Ⅰ、Ⅱ、Ⅲ、Ⅳ

【答案】C

四、上市公司收购

(一)上市收购的方式★★★

1.要约收购(最常见、最典型)

收购要约

收购股份(全部或部分)

期限30~60日;

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不得以要约以外的形式或条件买入

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提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

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触发要约收购。

43

2.协议收购(最常用)

收购协议达成协议,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

指定的银行。

3.其他合法方式

(二)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事项

收购期限届满或收购行为完成

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

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

【小试牛刀】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正确的有()。

Ⅰ.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Ⅱ.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Ⅲ.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Ⅳ.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主要股东

A.Ⅰ、Ⅱ

C.Ⅲ、Ⅳ

【答案】D

B.Ⅰ、Ⅲ、Ⅳ

D.Ⅰ、Ⅱ、Ⅲ

→终止上市交易

→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

五、证券交易所(设立和解散国务院决定)★★

证券交易所可以自行支配的各项费用收入,应当首先用于保证其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并逐步

改善。

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

产积累分配给会员。

组织架构:理事会(设总经理1名)

风险基金: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

44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证监会决定)★★

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应当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

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

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在上市交易时,应当全部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

证券公司

投资者

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

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年。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业务收入和收益中提取;也可以由结算参与人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

【小试牛刀】

1.下列有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中,错误的是()。

A.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B.未经证券交易所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C.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不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D.投资者可以以电话的方式委托证券公司代卖其产品

【答案】C

2.下列有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可以不开立证券账户

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挪用客户的证券

Ⅲ.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

45

A.Ⅰ、ⅢB.Ⅱ、Ⅳ

D.Ⅱ、Ⅲ、ⅣC.Ⅰ、Ⅲ、Ⅳ

【答案】D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

【大纲要求】

一、《证券投资基金法》

(一)立法宗旨

1.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2.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的组成

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合同法》等。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等。

部门规章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平竞争行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

行)》《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

行业自律规则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

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当事人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6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1.权利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有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其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职权

(1)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2)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其他

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人员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

职权:

(1)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

47

(4)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

1.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①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②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③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⑤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⑥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⑦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⑧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⑨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⑩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⑪以基金管理人名调,代表基金份调持有人利益行使调调调利或者调施其他法律行调。

⑫国调院调券调督管理机构调定的其他调调

【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

2.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③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

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④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⑥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⑦有良好的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其他

3.禁止性行为

(1)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①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②未依法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

③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其他

48

(2)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监、高和其他从业人员

①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②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⑤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⑥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⑦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其他

(三)基金托管人

1.具体职责

①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②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③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④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⑤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⑥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⑦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⑧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⑨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⑩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⑪其他。

【小试牛刀】

1.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其主要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

Ⅰ.具有经营金融业务的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

Ⅱ.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Ⅲ.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

Ⅳ.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A.Ⅰ、Ⅱ、Ⅳ

C.Ⅰ、Ⅲ、Ⅳ

【答案】B

2.我国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基金中期报告需要由()复核。

A.中国证监会

C.证券交易所

B.基金发起人

D.基金托管人

49

B.Ⅰ、Ⅱ、Ⅲ、Ⅳ

D.Ⅱ、Ⅲ、Ⅳ

【答案】D

三、基金财产独立性

(一)基金财产的内容

①通过基金募集行为从基金投资人处获得的所有资金总和

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二)独立性

1.财产本身的独立性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服务机构】的固有财产。

基金财产不属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服务机构】的清算财产。

2.债权债务独立性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四、公募基金与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方式不同】

(一)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区别

募集方式

和对象

管理人的类型

及产生方式

公募基金

公开

不特定对象、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

过200人

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私募基金

不公开

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

人)

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既可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债券、基金份额,

也可投资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如股权、

期货、期权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

资标的。

要求较低,较强的保密性(仅负有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供基金信息的义务)

投资范围

只能用于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或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信息披露

要求

严格(规定时间内披露)

(二)公募基金的运作方式

1.分类:包括封闭式、开放式和其他方式

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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