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所示: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需要承担履行法定义务并接受处罚的法律后果。
扣缴义务人责任的类型可以分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经济责任,是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而承担的补偿性法律后果。中国《税
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解缴外,
从应解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行政责任,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但是又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中国《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
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
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扣缴义务人
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
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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