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关于不适用代理情形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9 03:19:1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0日发
(作者:税收优惠)

法律上关于不适用代理情形的规定

代理在民事活动中适用范围很广泛,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所有的民事活动都适

用代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得代理。

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

理。

2、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文艺表演、绘图

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

代理。

第二、违法行为不得代理。

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

金等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

第三、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适用死刑的情况的规定。

本条是对原刑法第四十四条的修改。鉴于1991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

准了我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对其中关于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的条款

并未提出保留;而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单独的刑种,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因

此,根据我国一贯实行的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刑法修

订时删除了原条文中关于“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对下列两种人不能适用死刑:一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

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人道

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其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满十八周岁,

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

1/2

年龄。必须是过了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十八周岁。二是对于在审判的

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

是无辜的,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

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

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

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

产后移送起

2/2

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本文发布于:2022-08-20 09:30: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8153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行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