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pretationandReviewoftheBehaviorwith
IllegalPurposesCoveredbyLegalForms
作者:梅夏英[1];邹启钊[1]
作者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出版物刊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页码:63-67页
年卷期:2013年第4期
主题词:合法形式;非法目的;法律规避;制度创新
摘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系法律规避行为之一种,表面上并不违法。其与一般的直接
违法行为的区别,在于该种行为的阻却生效要件需通过对法律行为的解释及相关法律的解释方
可判定。在判定阻却生效要件所涉的解释方法上,除一般的解释规则外,尚需将相关的法律行
为视为一个整体,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相关强行法是针对法律行为的法效意思还是目
的意思而分别对待。我国司法实践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认识较为混乱,而相关司法解
释数量有限,因此需要分析与梳理,并肯定法律规避行为在制度创新方面的积极意义,给
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定的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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