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俊驹;林晓镍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出版物刊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44-49页
主题词:公司法;德国;美国;英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律救济;特性;立法;比较法;司法
摘要: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人合性和所有与经营相一致的特点,公司股东面临股份公
司股东未有的困境,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利益,各国在立法上或司法上采取了许多顺应
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要求的股东救济措施。概括对英、美、德等国的比较法考察,为使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摆脱困境,应赋予股东强制解散公司与收买股份请求权,扩大直接诉讼的范围,并
鼓励股东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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