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精解
第一条1、可否以婚姻法法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
姻无效的?
答:当然不可。婚姻不同合同,无效后果很严重。
2、【结婚登记瑕疵的处理】因结婚登记程序瑕疵要求撤
销结婚登记,以何种程序起诉。
答:当然是行政程序。因为登记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条拒做亲子鉴定的处理。
答:承担败诉后果。
第三条父母没离婚,不给抚养费,孩子可否起诉?
答:当然可以。
第四条不离婚可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答:原则不可。但有重大事由例外。重大事由包括一方
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或一方给自己亲属看病,对方不
同意两种情形。
解读:根据物权法99条之规定,除共有基础丧失可以
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外,有重大事由也可要求分割。解释对重
大事由进一步明晰化。
第五条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答: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夫妻间赠与房产撤销纠纷如何适用法律?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可以撤销。
解读:夫妻赠与是财产行为而非身份行为。应该适用合
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除属于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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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或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合同外,可以撤销。需
要说明的是,不能将夫妻赠与当然视为有道德义务性质的合
同。
第七条【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认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
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如何认定产权。
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
女名下的,如何认定产权。
答:按份共有。
第八条精神病人配偶严重损害其利益,其他亲属如何
帮忙?
答:可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并在变更后代理提起离婚诉
讼。
第九条老婆擅自中止妊娠,丈夫可否索赔?
答:不可。但可要求离婚。
第十条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
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
答:归该方所有,但要给对方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可否适用善意取
得?
答:当然可以。
第十二条购买父母房改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
可否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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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但购房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解析:价值取向是为了维护房改政策。
第十三条【养老保险金的处理】
1、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
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应
否支持?
答:不支持。
解析:一是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而是
离婚后取得的财产;二是维护养老保险政策。
2、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
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应否支持。
答:应该支持。
解析:个人账户部分相当银行存款。允许继承,当然也
可以分割。
第十四条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协议
离婚未成,该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是否有效?
答:有效但未生效。
解读:一是此类协议属于附条件民事行为,条件不成就,
当然不生效;二是在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对其
不利,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再按财产分割协议分割
财产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争议问题: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处理?
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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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
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如何处理?
答:告知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
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如何认
定?
答: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
第十七条双方均有离婚损害赔偿之情形,一方或者双
方向对方索赔,如何处理?
答:均不支持。
第十八条离婚后,发现遗漏共同财产未处理,可否再
次起诉要求分割?
答: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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