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英格兰议会请愿书及法律 文书中英文的始用

更新时间:2024-11-08 01:28: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南京拆迁)

Blood,BrainsandBay-Windows:TheUseofEnglish

inFifteenth-CenturyParliamentaryPetition

作者:[英]格威利姆·多德[1];张尚莲(译)[2];史耕山(译)[2]

作者机构:[1]英国诺丁汉大学历史系,英国诺丁汉;[2]河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出版物刊名:经济社会史评论

页码:26-46页

年卷期:2019年第4期

主题词:英格兰;议会请愿书;英语;15;世纪

摘要:英语作为英格兰的方言早已存在,但是英格兰人使用英文作为官方撰写语言却始于15

世纪。此前英格兰的传统官方文字是法语或拉丁语,15世纪的议会请愿书及其法律文书率先启用

英文表达,对于英文的规范与推广至关重要。选择英语或法语来撰写并非差异迥然,但在申诉暴行

或遭受迫害的请愿书中,英语文本更能生动鲜明地表达请愿者的语气,请愿者可以更熟练地强化修

辞效果、增加个人细节,以及使用更丰富的词汇来表达诉求,而这些手段在高度程式化的法语请愿

书中却很难做到。此外,使用英文还可使请愿书在语言描述方面更为灵活生动,并更容易博得那些

讲英语并负责判决的议会官员的同情与支持。一些法律文件使用英文也是同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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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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