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太宗十思疏》的思想意义不足取
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劝诫唐太宗的“十思”,可归纳
为五个方面,即“俭”“谦”“慎”“正”“明”。五个方面大
都集中于个人的品德,于今而言,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应该说,
对于个人的品德要求在“人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暴
露了其致命的缺陷。这是因为即使有了不错的个人品德,也未必
能把国家治理得很好,比如清朝的道光皇帝,个人生活俭朴,但
就是在他任期内,中国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
了制度和人民的约束与监察,把搞好国家和改善百姓生活的希望
全部寄托在君主个人的品德方面,实在是一种幻想。
唐人吴兢所作的《贞观政要》总结了贞观时期的“人治”经
验,其中有关君主人品优劣与国家安危以及百姓生死关系的论述
不少。“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
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
曲,上治而下乱者。”(《贞观政要卷一?君道第一》)君主体
制的“为君之道”,实际上是“独裁之道”。君主握有巨大的权
力,只按个人的好恶行事,而不是按照“规则”办事,个人的品
德水准左右着国家的存亡和人民的福祸,如此“人治”,就存在
着很大的不稳定性。
“贞观九年,太宗谓侍臣曰:‘往昔初平京师,宫中美女珍
玩,无院不满。炀帝意犹不足,征求无已,兼东西征讨,穷兵黩
武,百姓不堪,遂致亡灭。’”(《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
把国家的兴衰和百姓的死活归结于君主的人品优劣,只是看到问
题的结果,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君主制的本质是“人治”,
其基本特征就是把人民看作是臣民(顺民、良民),就如马克思
说的:“在君主制中,整体,即人民,从属于他们存在的一种方
式,即他们的政治制度。”(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第280-284页)既然人民成了君主的附属,那么君主对人民的关
怀就成了“仁慈”(其实这是人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所以君主
的“仁慈”也就成了其良好人品的体现,于是君主人品的优劣决
定了人治社会的理想与否。
与之相反,“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
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
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第280-284页)。“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只有普遍、直接、平
等的选举才可以说是民主的选举。只有根据普选制,由全体居民
选出的委员会才是民主的委员会。从民主制的一般的、基本的、
起码的道理出发,无疑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列宁:《立宪民
主党和土地问题(1912年)》《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
社1990年2月第2版,第53-54页)
当然,苛求身为君主政体中的统治阶级对“人治”弊端有正
确的认识,勉为其难。“人治”的结果,便是君主个人的作为决
定了国家的盛衰和百姓的甘苦,这不能不说是君主制度的一种硬
伤。
由于封建社会的君主把个人当作国家(朕即国家),忠君就
等于爱国,所以“爱国”的大臣也就把劝诫君主提高个人品德修
养作为治国的一个重要议题。“谏议大夫魏征对曰:‘古者圣哲
之主,皆亦近取诸身,故能远体诸物。昔楚聘詹何,问其治国之
要,詹何对以修身之术。楚王又问治国何如?詹何曰:“未闻身
治而国乱者。”陛下所明,实同古义。’”(《贞观政要卷一?
君道第一》)将国家的治乱系之于君主修身如何的自觉,而不是
加强制度的约束与人民的监察,就很难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也
许有人会说,封建社会也有“法治”,但这种“法治”往往是针
对“下人”而言(“下人”包括臣民、政敌等等),何况法律也
通常只是几个人在密室商议的结果,并没有经过大众的审定,君
主个人的言行成了国家的意志,对此却没有一个及时有效的机制
进行监察,更谈不上为之改正了。
“贞观二年,太宗问黄门侍郎王曰:‘近代君臣治国,多劣
于前古,何也?’对曰:‘古之帝王为政,皆志尚清静,以百姓
之心为心。近代则唯损百姓以适其欲,所任用大臣,复非经术之
士。汉家宰相,无不精通一经,朝廷若有疑事,皆引经决定,由
是人识礼教,治致太平。近代重武轻儒,或参以法律,儒行既亏,
淳风大坏。’太宗深然其言。自此百官中有学业优长,兼识政体
者,多进其阶品,累加迁擢焉。”(《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
强调道德自律甚于法律规定,将“礼”作为人们言行的规范,因
而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能受教育的人毕竟是少数,由此形
成了泾渭分明的阶层,一般百姓难以参与政治体制建设。以
“礼”代“法”,模糊了“人情”与“规则”的界限,弊端显而
易见:“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
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
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
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第280-284页)
魏征与唐太宗曾有一段“舟”与“水”的对话:“贞观六
年,太宗谓侍臣曰:‘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
为敝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
过,所以至于灭亡。朕既在九重,不能尽见天下事,故布之卿等,
以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可爱非君,
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
可畏也。’魏征对曰:‘自古失国之主,皆为居安忘危,处治忘
乱,所以不能长久。今陛下富有四海,内外清晏,能留心治道,
常临深履薄,国家历数,自然灵长。臣又闻古语云:“君,舟也;
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陛下以为可畏,诚如圣旨。’”
(《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魏征引用“君,舟也;人,水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语,规劝唐太宗要正视人民力量,然
而魏征对此认知的出发点未必是正确的,因为他把人民这个整体
仅看作君主体制中的人民,作为“舟”的“君主”永远高高在
上,而作为“水”的人民,则处于臣属的地位,与其说是“舟”
对“水”要存敬畏之心,不如说是“舟”要更好地利用
“水”?λ?的支持。所以马克思说:“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
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1843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280-284页)如果把人民看作独立的主体,人民主权才
是政治合法的最终依据,就不会有“舟”与“水”的感慨了。
既然君主制要求帝王需有良好的人品,因为这关系到国家和百姓
的福祉,那么也就要求大臣需有良好的人品,因为它能提醒并促
进君主时刻保有良好的品行,所以就有了大臣的“劝谏”(大臣
应有“劝谏”的勇气,这是大臣良好人品的体现)。不过大臣的
“劝谏”只有在君主能够“纳谏”(君主能有“纳?G”的雅量,
则是帝王良好人品的体现)时才能显示其效用。大臣的良好人品
因君主而定,而君主的良好人品则不是大臣能够左右得了的。封
建社会的君臣关系,是人身依附的关系,如此出现没有独立人格
只为谋取私利的“小人”,就不足为奇了。“劝谏”不是法律意
义上的“追究”,“纳谏”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引咎”,负面
的作用就是“公”“私”不辨,“是”“非”不清,
“情”“理”不分。“臣(魏征)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
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
近君子,则朝无?z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小人非无小善,君
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
割。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
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
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嗅,玉石不分,屈原所以
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
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史鱼所以遗恨也。”
(《贞观政要卷五?公平第十六》)抽象的善和恶,具体到实际
中的取与舍,最终决定于君主的是否符合自己心意以及是否对于
自己有利的认可,如此“劝谏”与“纳谏”都有变质的可能,而
“君子”与“小人”之分,也就成了理论上的区别。
因为封建社会的君和臣关系(包括臣与臣的关系),既是上
下级的关系,又是人身依附关系,所以也就不会有平等与和谐。
层级分化明显,身份地位了然,一级跟着一级,原本是为国家服
务、为人民谋利的官员,已然失去了公职人员的纯粹本性,不为
国家百姓仆,但为官人主子奴。
君主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家长制,不去除家长制,就不会
有民主制。“民主制度独有的特点,就是国家制度无论如何只是
人民存在的环节,政治制度本身在这里不能组成国家。”(马克
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0-284页)在《党
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
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对广大干
部和众说来,是一种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是为了从封建主义
遗毒中摆脱出来,解放思想,提高觉悟,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努力为人民做贡献,为社会做贡献,为人类做贡献。肃清封建主
义残余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
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
生活的民主化(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
利发展。”这段精彩的讲话,可以作为认识《谏太宗十思疏》思
想意义不足取以及如何纠错的一个注脚。【
本文发布于:2022-08-19 22:21: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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