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更新时间:2024-11-08 06:01:0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济南门头房出租)

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

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

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

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

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

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

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1/14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

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

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

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

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

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

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

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

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

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

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2/14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5、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

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

师应当如何去做?

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

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

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

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

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

3/14

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

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

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

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

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B。

6、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

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

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XX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

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

为命令性规则

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

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正确。

7、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

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

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14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8、甲去购买,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

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并替乙保管。开奖

时,甲为乙购买的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

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9、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XX

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

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

5/14

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

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

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

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

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

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10、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

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

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

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

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

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

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

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6/14

A.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

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

会典》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1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1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

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

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

7/14

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

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

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

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

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

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

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

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

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B。

1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

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8/14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14、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15、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

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

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

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16、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XX卷二单选第41题>

9/14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

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

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

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

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

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

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

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17、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

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

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10/14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

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

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

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

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

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

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

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18、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

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

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19、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XX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XX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

11/14

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

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

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

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XX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XX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

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

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

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

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

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

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

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20、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

12/14

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

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

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

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

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

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

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

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

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

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2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

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13/14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

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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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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