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点播权节目购销合同书
甲方:
签约联系人:
地址:
乙方:
签约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拥有节目的相关版权向
乙方出售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节目名称、长度)
电影,以下均称节目:
中文片名:《
英文名:《
时长:
》
》
分钟
第二条(版权与授权)
A.所授权利:视频点播权(非独家)
B.授权范围:仅限于在乙方自身经营的媒体范围内提供视频点播服务,并且限于中国境内(香港、
澳门、台湾除外)。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期限:自甲方提供节目材料起年
第三条(版权费及存入帐户)
A.电影:《》单
元人民币。
价:
B.节目的版权费共为____________元。(即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节目磁带费共为
D.合同总金额为
E.存入户口:
帐户名称:
元。(即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即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乙方在使用支票付版权费时,心须在支票上注明付款抬头为甲方的公司名称,否则因空白抬头而
发生款项遗失现象,则甲方可以认定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仍将承担付款责任。
第四条(版权费、磁带费支付日程)
定金(总合同金额的40%元,即)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余款(总合同金额的60%元,即)乙方必须在收到节目材料7个工
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余款。在乙方支付完全部节目款之前,甲方仍保留本合同中所涉及节目之版权,
乙方无权进行点播、播映业务。
第五条(节目材料)
本交易提供的材料的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节目材料(母带)必须符合广电部正常的制作播出要求。若乙方收到甲方节目磁带
不符合以上的质量要求,应该在收到磁带的两周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收到节目的技术审查反馈表。
甲方对不符合广电部播出标准的磁带必须进行替换。若乙方在两周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甲方可以认定
节目磁带已通过乙方技术质量审查。
节目磁带及复制、邮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节目磁带发送日程)
甲方在收到乙方节目定金后,应在一天内向乙方提供合同项下节目材料。
第七条(版权使用保留)
A.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版权费前,节目的一切权利仅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行使任何权
利(但乙方在经销时,可以对这些节目进行宣传推广)。
B.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余款,并且经甲方多次催付未果,仍然逾期未付达两个月,甲有权因乙方违约
而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合同终止,同时将乙方所支付的定金作为给甲方正常的节目贸易业
务带来损失的违约金不再退回。
第八条(版权及义务事项)
A.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节目版权的合法性,如由于甲方版权问题而造成版权纠纷,一切法律和经济责
任由甲方承担。
B.授权期限届满,乙方不得继续提供本合同所涉及节目的视频点播服务,否则,属盗版性质的行为,
须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C•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涉及节目的任何权力,否则为违约行为。
D.乙方事先获甲方书面批准之前,对节目的画面或音乐等内容,不得擅自删剪或者任意改编,但可
按中国政府的审查规定进行删减。
E.乙方要严格管理母带外流,防止本合同节目的素材非法流入电视、音像等媒体进行盗版活动。如
乙方由于故意导致或管理疏忽,引起节目材料外流并导致各类盗版活动,则应承担全责并赔偿甲
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自动中止,
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3^日内向
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
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
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
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条(通知)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
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面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解除合同)
如有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事项时,一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如通知后15天之内仍无更正,
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一切相关损失全部由违约一方承担赔偿。
第十二条(管辖法院)本合同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的有关版权和著作权的一切相关法律,若发
生争议,仲裁和诉讼地应在北京。
第十三条(其他)如发生与本合同相关纠纷时,以相互对话的方式来寻求解决的有效途径,且本合同
书上未涉及到的一切规定,双方均以诚实、信义为本,经书面协议决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本文发布于:2022-08-19 18:48: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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