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事务所非诉讼法律服务》

更新时间:2024-11-06 15:25:3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新疆工资)

浅谈律师事务所非诉讼法律服务

前言

从法学院毕业已近两年,虽说毕业后进入社会就参加了工作,但至今还未从

事过一直向往的法律工作。抱着对专业的热爱和对从事法律工作的渴望,我从来

没有放弃对法律工作的追求与向往。工作生活之余复习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

成为一名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一直是我的愿望。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对这个职业

做过更多的研究,一直以来在我的心目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工作人员,能够

提供的主要服务便是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当我对此还停留在这

种社会认知的水平时,我得到了毕业以后第一次来自律师事务所的面试机会。没

有走进辽宁华府律师事务所参加面试之前,我仍然片面的理解着律师事务所这个

行业,直到我幸运的来到于为民主任的办公室,接受他的面试,才意识到自己并

不是十分了解自己将要从事的这份工作。

与其说这是一次面试,不如说是一位资深的大律师、一位长者、一位有开拓

意识的法律人对一位渴望进入这个领域的所谓的新人所上的一堂课。这堂课让我

意识到之前我所了解的只是这个行业的冰山一角,一直认为诉讼服务是律师事务

所的主要业务的我,第一次从于为民主任的口中,听到非诉讼法律服务这个词,

并且于主任还耐心细致的为我列举了三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实务中的例子,即企业

招投标,企业合理避税和中小企业融资。通过于主任的讲诉,我才知道律师事务

所不只是从事诉讼法律服务,还从事如招投标等此类非诉讼法律服务,这让我对

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结束了与于为民主任的见面,内心豁然开朗,感觉自己已

经到了事业的发展方向。我觉得从这一刻起我应该全方位的认真的了解一下自

己想要从事的这项工作。

通过近几天对国内律师事务所在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问题的研究发现,非诉

讼法律服务已经成为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能力已经成

为衡量律师事务所专业水准的最重要标志。这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是在当

事人的日常生活,生产,经营,交易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以防范法律

风险,这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在当今中国的法律服务中,这种趋

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律服务领域里,更多的律师事务

所从传统的诉讼业务中挣脱出来,他们将眼光投向了非诉讼领域。在上海、北京、

广州、深圳等城市,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或外向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服务和收费

中,非诉讼业务的比例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传统的诉讼服务。近几年,资本市场

风起云涌,又造就了许多新型的法律服务领域,这些非诉讼法律服务都值得作为

一个即将从事法律工作的我,积极的进行学习和探索。

正文

一、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概念

如果用逻辑上的二分法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进行分类,可分为诉讼和非诉讼

两种。诉讼是律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其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

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可以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非

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

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

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非诉讼业务在单

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

体。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人员,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法律高级职员。

二、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不涉及诉讼程序。即使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争议和对抗,也不会像诉

讼中那样激烈,而且事务处理方式并无定制,富于灵活性与创造性。

(二)、对该专项事务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要求更高。非诉讼业务不仅要

求律师或法律高级职员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求其精通该特定领域的各种规

则与流程,要求对该领域具有专业而精准的看法以及处理事务的经验。

(三)、对律师和法律高级职员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

素质要求更高。在非诉讼业务中,执业者往往需要制作大量的文书并将其意志有

效的传达给不同人,并需要与大量的非专业法律人士进行沟通与合作。

(四)、涉及事务面更广。非诉讼业务几乎能覆盖社会分工的每个行业的每

个环节,与诉讼业务相比,更具有市场开发潜力。

三、国内现已开展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及其内容

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总认为只有融资上市、企业拆并、破产清算等业务才称

得上是非诉讼业务,由于其要求颇高,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往往只能望洋兴叹。但

从上述概念与特点来看,非诉讼业务有着极其广阔的领域,一点也不神秘,实际

上在我们的日常业务中,已有相当比例的非诉讼业务,诸如大家熟知的合同事务、

担任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信调查、代为发表声明或公告、

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等等都属于非诉讼业务范围。通常非诉讼业务有以下几类:

(一)、一般的非诉讼法律业务

1、解答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业务

这是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会涉及的非诉讼业务,但多被众律师事务所忽视。解

答好法律咨询,既需要执业者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否

则,只会给当事人带来误导。法律咨询应当得到律师事务所的重视,它也会影响

律师事务所的声誉与发展。律师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

诉状、申诉状,委托书、遗嘱等法律事务文书。

2、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业务

既为法律顾问,主要负责的还是非诉讼事务,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所以聘请法律顾问,就是为了避免诉讼事务的产生,使自身的行为更加符合法制

规定。例如,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建议,

还要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法制化管理,制订章程、合同管理规定、员工手册等,

这些需要从业者同时具备经济及管理知识。其中公司业务包括为企业(公司)设

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

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3、合同、协议的谈判、协商、草拟、审查、修改等法律业务

合同、协议在律师事务所的参与下,制订的将更为规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将来的纠纷提前打下预防针。

4、律师见证法律业务

律师见证在国内,正处于初始阶段,也越来越为当事人意识到。其相比公证,

具有费用低廉、办理快捷之优势。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根据亲眼

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依照法律规定,对委托人发生的法律事件或者法律行为

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律师事务所事务。

5、代办公证法律业务

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证事宜的一种非讼法律

事务。

6、资信调查法律业务

资信调查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被调

查人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等所进行的调查活动。比如,针对某企业的资信调查

报告一般应包含如下多方面内容:公司概况、公司简历及组织结构、负责人情况、

财务状况、往来银行、付款记录、经营情况、现场调查情况等。

7、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法律法业务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根据委

托人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

的书面法律意见。律师函是指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

向委托人指定的当事人发送就相关事务进行声明的函件。

(二)、新兴的非诉讼法律业务

1、房地产法律业务

(1)向客户在中国境内投资房地产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包括制作、审阅、

翻译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出售合同、预售合同、租赁合同、售后包租合同、先

行交付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各类法律文本

(2)向客户提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法律意见并代理

各类登记手续

(3)就客户的房地产招投标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就客户的房地产项目融资安排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开发商进

行土地或房产项目的抵押贷款安排并制作所有相关的法律文本,协助小业主融资

购买各类商品房并代理办理相关的公证和登记手续。

(5)拖欠工程款、设计费的追偿;施工质量与工期索赔

(6)房地产抵押欺诈的调查与索赔侨房、私房的产权发还与收房

(7)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与物业管理的选择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追偿;

房地产相关税费

2、金融法律业务

(1)为银行信贷管理、有关贷款合同设计、风险控制和融资交易等提供专

业律师服务;

(2)在银行债权管理和贷款追索方面提供包括咨询、法律文件起草、代理

诉讼等专业服务;

(3)为金融机构的债转股项目提供资产调查、公司重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4)为保险公司提供包括保险产品业务管理、保险理赔、投资管理等律师

咨询和代理服

(5)代理各种金融、保险纠纷处理

(6)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

务。

3、劳动法律业务

(1)企业人事制度规章的起草、审核和修改;

(2)为企业人事调整计划提供法律咨询;

(3)聘用合同起草、谈判、审核和修改;

(4)企业改制重组中与人事安置有关的法律事务处理;

(5)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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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引起的伤亡事故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处理。

4、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与知识产权管理、市场化和保护策略相关的法律咨询

和实施方案。服务领域包括:

(1)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战略组合管理

(2)知识产权商业交易

(3)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4)知识产权诉讼和纠纷解决

(5)知识产权获取、注册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域名管理

5、招标、投标法律业务

(1)代理发布招标通告。发布招标通告,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首要环节,律

师事务所在代理发布通告前,应就委托机构的主体资格,货物、工程或项目的合

法性,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等事项开展相应的调查及审查,以确保代理事项

及项目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顺利进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

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

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协助开展资格预审,审查投标人主体资格。资格预审是招标活动的重

要环节,通过资格预审工作,可以筛选潜在的投标人,缩小投标人范围,减轻招

标活动中无用的人力物力损耗,提高效率,加速招标进度。

(3)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此阶段律师事务所应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起草投标人须知,列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投标价格的要

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多数额及

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

标、评标、定标的时间,评标标准及方法等各项内容,就招标文件中表述不准确

的内容,律师应协助审查和修改。此外,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律师事务所还应

协助招标人编制标底,并密封保存。

(4)出售招标文件。协助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

地点、价格出售招标文件。

(5)澄清及修改。在必要时,协助招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

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者,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非实质性修改,完善招标

文件,防范可能发生的争议,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6)协助组织开标。开标是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其中招标人应

注重和体现的及投标人更关注的是开的公开、公平、公正。为此,律师应协助组

织开标,并注重在开标每一细节上体现上述三公原则。

(7)协助定标。定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关键和须律师

事务所严加把握的一个环节。

(6)就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出具法律咨询意见。司法部、国家计委共同颁

布的《关于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了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法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聘请有资格从事招标投标业

务的律师就招标文件和有关合同文本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6、税务法律服务

一般包括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税务尽职调查、税务审计和涉税

争议代理等内容。

(1)税务咨询。税务咨询是指根据客户需要,通过当面、信函、电传、E-mail

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解答日常涉税法律问题。

(2)税务顾问。税务顾问是指接受客户委托,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

花税以及增值税领域提供法律意见,为企业设立、重组、并购等事项提供税务法

律顾问服务。税务顾问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实现涉税零风险,具体可分为常年税务

顾问和专项税务顾问:

(3)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接受客户委托,对特定事项进行安排与调整,

避免税务风险、降低税收负担,使客户获取最大的税收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目的

主要有以下几点:直接减轻税负;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主体合法权益;实现

涉税零风险。

我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均存在不同程度

的税收筹划空间。在具体操作中,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多项税收筹划法律服务,

具体范围包括:公司税务,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融资方案设计,公司设立,并购

与重组,外汇交易和转移定价等税务方案设计。

此外,对于高收入或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中外人士,税务律师可从税负角度提

供个人理财管理方案及涉税争议解决服务。

(4)税务尽职调查。税务尽职调查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的投资、并

购等商业事务提供税务尽职调查服务,降低企业并购的税务风险。

(5)税务审计。税务审计是税务律师为企业提供的法律审计服务,包括年

度税务审计、清算税务审计、稽查前税务审计以及其他专项税务审计。

7、保险法律服务

(1)起草集团保单;

(2)保险尽职调查;

(3)保险欺诈调查;

(4)理赔和索赔;

(5)协助订立和审查保险合同;

(6)提供成立保险机构咨询服务;

(7)提供设立保险产品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8)提供客户投保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9)提供理赔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10)提供索赔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11)向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所需的保险法律咨询意见;

(12)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8、涉外业务

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

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律师事务所可以将非诉讼业务分成不同的类别,从作用方式

着眼,将非诉讼业务分为以下四类:

(一)、咨询类

此类业务是根据客户提供的背景介绍,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但对背

景资料不承担核实的义务。

(二)、调查类

此类业务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有关的事实进行核查,向客户提交核查结论,

律师事务所对调查结果与结论都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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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见证类

此类业务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有关的客观事实进行见证。

(四)、监管类

此类业务是根据客户的要求与指令,对客户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五、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市场分析与市场定位

(一)、市场分析的目的是挖掘和出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存在的具体表现

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呈现

出细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广义来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通过诉讼或仲裁方

式处理和解决的事务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包含在非诉讼法律服务范畴之内。

在此概念下,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可以理解为三类:

1、基础服务类。包括日常法律及政策咨询、法律文件起草、商业谈判、债

务催收、诉前和解、律师见证、律师声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规

范建制、置业与投资、版权登记、工商登记、代理保险投保等。这类法律服务既

可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中,也可独立作为单项非诉讼法律服务。与诉讼

业务相同,此类非诉讼法律业务大多是每个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功能,也是律师事

务所每天都在从事和开展的基本法律服务。

2、高端项目类。包括公司设立、企业改制、收购重组、破产清算、上市融

资、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转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

重大资产处置、连锁经营、金融债权或资产包转受让、银行贷款审查、商标专利

申请、转让与许可使用、股票债券发行、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等。这类服务专业化

要求高,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和工作量大,且通常需要团队协作进行。

3、居间类。此类服务是律师事务所,以通过向委托人提供订立交易合同的

媒介服务为对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也是非诉法律业务的新领域,主要表现为诸

如在金融机构存贷款、联营联建、房地产项目转让、企业收购兼并、资产处置、

介绍引进投资等过程中为委托人提供交易对象信息并促成合同订立的中介服务

活动。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非诉讼法律业务范围广泛,律师事务所

深度开发和继续细化的空间很大,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广开思

路,积极挖掘。二是非诉讼法律业务存在不同层次,并非仅限于传统概念中的高

端项目,每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法律高级职员都可以在不同层次的非诉讼法

律业务中到适合自身的位置。

(二)、市场定位包含了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市场分析,即明确非诉讼法

律服务的市场范围和具体内容,掌握社会对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具体需求;二是确

定自己在市场中的大体位置,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自身现阶段综合实力相

对应、能适应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层面。长期以来,非诉讼法律业务既是律

师事务所向往的黄金领域,又是律师和法律高级职员不敢或者无法进入的高端领

域,其根源就在于存在着将非诉讼业务统统理解为复杂、陌生业务类型的误区。

从前述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分类可以看出,基础服务类的业务类型大多数

是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的内容,律师或法律高级职员只要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

一定的服务技能就完全可以胜任此类工作;居间类非诉讼法律业务需要的则是律

师事务所的社会资源和从业人员社交能力,有条件和有机遇的律师事务所应有意

识的尝试此类非诉讼业务;改制、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高端项目类业务是传统

概念中的非诉讼业务的典型代表,很多律师事务所认为非诉讼业务复杂和陌生也

正是因为此类业务对律师和法律高级职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要求极高且缺

乏实践经验而望而生畏。

我认为,如同诉讼业务也存在难易之分一样,如果仅仅因为某些复杂非诉讼

业务超越了自己的能力范围而就此放弃对非诉讼业务的拓展和经营,显然非明智

之举,如此继续,自身的业务范围必将因为同业竞争和缺乏新领域的补充而越来

越受局限。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就是律师事务所经营的目标,社会不仅需要高端

且系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同样也需要基础的非诉讼法律服务,长远来讲,律师

事务所业务并无高低之分,任何类型的法律业务只要做精做强,必将都是行业中

的佼佼者。律师事务所应该在客观评价自身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勇于在非诉讼法

律服务市场上寻现阶段适合自己发挥的层面以及将来存在发展潜力的目标层

面,积极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开发,如此,社会需求得以满足,律师事务

所行业得以发展。

六、法律高级职员从事非诉讼业务应具备的服务理念

(一)、严格遵循法律工作者的一般职业道德,从事非诉讼业务是法律高级

职员代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既然以法律人的身份接受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那法律高级职员在服务过程中也必须遵循法律人的一般职业道德。大致可以归纳

为以下几点:

(1)委托人意识,在工作时首先须明确是在为谁工作,其实无论是进行诉

讼代理还是接受咨询、起草合同的非诉业务,都必须明确为委托人服务这一工作

基准,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

大限度的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这是法律高级职员这项特殊职业必须具备的职业道

德,也是其存在的根本。

(2)保守当事人的秘密,这也是法律高级职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之一,而且

非诉讼事务,由于其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可能接触到当事人的秘密更多,无意中的

透露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要注意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3)诚实守信,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执业态度。做一个好的法律高级

职员,诚实守信是必备素质。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能不能做,能做到什么程度,

什么时间能完成、存在什么风险都必须对当事人讲明。分析要做到客观公正,因

为一个业务,对律师事务所来讲可能意味着几千块或者几万块的代理费,而对于

客户可能就要影响到几十万甚至上亿的生意,因此一定要慎重对待。做不到的不

能为了招徕业务大包大揽,对当事人的承诺则绝不能失信。

(二)、独立意识,法律高级职员的宗旨虽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其工作

却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其主要表现在,不受委托人的影响对法律关系进行独立的

判断、独立的发表意见,处理委托事项。法律高级职员的独立意识既是其工作性

质决定的,又是委托人的应有之意,因为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是希望我们能

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分析法律风险,处理问题,否则,法律高级职员的服务

将毫无价值。独立的意识要求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

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合格的服务。

(三)、商业意识:客户委托的服务事项一般都具有一定经济目的,尤其在

非诉讼领域,法律高级职员的工作内容常常直接涉及到委托人的某一项商业项目,

既然工作活动不是纯粹的法学研究,法律高级职员就必须要明确客户的商业目标,

具备一定的商业头脑,以可操作性的方案、以恰当形式的法律文书、准确的法律

语言去表达客户的商业需求及目标,成为问题的解决者而不能成为委托人的交易

障碍。除了具有商业头脑外还必须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把控全局为客户的商业

项目在法律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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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意识,律师事务所是地地道道的服务业,尤其在非诉讼领域,

由于对抗性较弱,我们的工作更应在细节处体现服务意识,为委托人提供合理的、

专注于其需求的服务。应具备以下良好的服务习惯:

1、高效的时间观念。与诉讼业务受司法程序的规制而可以有节奏的稳定而

缓慢的工作不同,非诉讼业务要求我们必须跟上委托方的要求,在保证工作质量

的前提下与当事人的思维同步,帮助客户把握商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律师工作

的专业、高效。

2、清晰的工作思路和高效的办事流程。非诉讼项目,特别是破产、兼并等

专项服务往往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对于此类非诉讼业务最

好能成立一个团队并进行有效的分工配合。另外因法律高级职员需要对客户及委

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做充分了解。因此事先拟订一份资料清单,要求客户按要求在

约定的时间提供所需的材料,不失为节约双方磨合成本的好办法。在团队成立后,

根据客户的委托事项拟订一份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将律师服务的方式、时间、

内容及计费方式向当事人阐述清楚,也可以方便客户进行配合。

3、作好工作记录。对客户的服务最好能形成书面的成果,即使对客户的服

务过程,也要形成书面的成果。比如客户的电话,或当面咨询。结束后,最好能

将客户咨询的问题以律师事务所信件的形式发给客户,一些重要的谈话也最好形

成备忘录。首先,这样使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答复有一个深入而明确的了解;其

次,可以借形成书面文件的机会对口头解答产生的遗漏和错误进行修正,使客户

对法律高级职员的工作有一个更好的评价;同时,也有利于对客户投诉事项形成

有利的抗辩证据,减少误会与冲突。

(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独木难成林。”传统的诉讼业务由

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独立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

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法律高级职员是很难独立办理的,

需要法律高级职员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

神。

七、法律高级职员从事非诉讼业务应掌握的法律技能

非诉讼业务涉及的范围广,对法律专业素质要求的广度、深度和新颖性高,

这对法律高级职员的知识储备和能力实践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扎实的专业基础,作为法律专业服务的提供者,扎实的专业基础都

是必备的条件,而非诉讼业务,特别是企业并购、破产清算、上市融资等业务,

对专业水平都有更高的要求,必须真正把相关法律纵深的吃透,才能在纷繁复杂

的法律事实中到有用的线索,为委托人提供其要求的法律产品。另外,在非诉

讼法律服务中,各类法律都有可能交叉使用,如一个合资项目涉及《外商投资指

导目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同法》、《公司法》、外汇管理的法规、海

关法规等诸多法律法规,我们不但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更要学会灵活运用。

(二)、丰富的知识储备及较强的学习能力,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知识面

一定要广,对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掌握。比方说,在商务合同方面的策划和处理,

如果没有会计、税务知识,不懂得一些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最

后,法律高级职员还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新的知

识。

(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表达能力,从事非诉讼业务客户需要法律高级职

员协调的社会关系很多,相对诉讼而言也比较复杂,除了工商、税务、会计师事

务所等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外,还可能与商务、外汇、财政、海关、发改委等一

般企业平时不常打交道的国家机关进行协调。作为法律高级职员,为人处世、言

谈举止、人情世故等方面处处都要细酌。

(四)、组织协调能力及全局观,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必须要有通盘的大局

观念,不少业务客户都只是给出一个大命题,作为法律高级职员必须要有一个统

筹的观念,要把全部的相关信息联系起来考虑问题。比方说,客户公司想做个股

东置换,这就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再比方说,有一个公司有资产,他想融资,发

行股票还是借贷这些完全是一个自由命题。每一个要点、因素都要考虑到。

(五)、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和诉讼不同非诉讼业务中,法律高级

职员呈现给委托人的工作成果常常是法律文件,比如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

等等。这些工作成果是客户评价法律高级职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与标准。因此,写

作能力在非诉讼业务中显得尤为重要。完善的法律文件不仅要仔细审查,更应该

表述清晰、明确,使读者能理解其中表述的权利义务内容,而不产生误解和歧义。

总的来说好的法律文件至少应做到:表达正确而准确,行文有逻辑,上下文不矛

盾无歧义,文字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无错别字,标点符号应用准确,最后引用的

法律法规要精准。

八、非诉讼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律师事务所拓展特非诉讼业务的意识薄弱

律师事务所在从事法律事务中,主流事务还是诉讼为主,许多本应由律师或

法律高级职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领域和业务少有参与,更少有律师事务所去

开拓。在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发达的地区也存在这样的现状,比如2010年上

海世博会的交通配套工程54个地铁车站的大规模建设为例,投资达到2000亿元

的工程,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却参与廖廖。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不断推进,经

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广,对法律服务的要求也

越来越高,为律师事务所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律师事务所行业

缺乏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的机遇意识,缺乏不断拓展非诉讼业务领域,开

拓新的特非诉讼业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参与、开拓创新意识。

(二)、律师事务所开展非诉讼业务形式单一、服务层次低浅

从非诉讼业务的内容来看,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业务还是以法律咨询和法律

顾问为主的非诉讼业务范畴。非诉讼业务中,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只是担任

企业法律顾问这单一形式参与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

大多数律师只是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查、代理诉讼等粗浅、短期、

临时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很少为顾问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经营管理过程、风

险预测、后续发展战略等现代企业法律治理深层次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更多的

精力放在企业涉及诉讼的法律事务上。除企业法律顾问外,政府法律顾问,大型

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等其他非诉讼业务,很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几乎没有涉足,服务方式和服务水平远远落后于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的水平,严

重制约了律师事务所事业的发展。

(三)、律师事务所提供非诉讼业务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整体性

由于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小,律师和法律高级职员承办业务时往往“单兵独斗”,

难以形成业务协作关系,发挥团队精神,律师事务所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多数也

是“单打独斗”,在真正熟悉国际惯例、懂经济、懂管理、精法律的复合型法律

人才严重缺乏的前提下,在为大型综合性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

仍然采取了以有限的个人水平、时间精力的个体力量,去服务那些需要跨领域、

跨部门、综合性、整体的法律需求项目。并没有形成一种以整个律师事务所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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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律师事务所联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方式去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在这样的服务

方式下造成了,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有限以及服务层次的粗浅致使服务质量低

下,服务主体的满意度下降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拓展非诉讼业务的领域。

(四)、缺乏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引导宣传机制

由于律师事务所拓展非诉讼业务不够广泛,一般人对律师事务所服务的领域

内容认识不足,只有涉诉的时候才去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很多非诉

讼法律问题,很少寻求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虽然部分律师事务所在

非诉讼业务领域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改制、资本运作、

证券发行、产权交易等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但是由于对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的职能和成就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误认为律

师事务所的工作就是“打官司”的,这种社会认知的现实严重妨碍了律师事务所

对非诉讼业务的拓展。

九、律师事务所进行非诉讼业务拓展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法的现代化特点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系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在中国,由于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中国的法的现代化在立法层面

上是立法主导型的,在法律观念和意识上则是现有法律制度更新在前,法律观念

和意识更新在后。因此,在中国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法律的快速更新

与一般大众的接纳的矛盾更加突出。就大连地区的企业来讲,一方面企业要使其

产业结构、组织结构、文化形态与世界经济进一步整合。使产品、劳务、技术、

信息和资本符合现代企业的法律化运作,就迫切需要进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

重新配置,以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结构优化和规模经济的实惠。另一方面却无

法应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运用企业法律化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快速变更的情形下,他们越来越强烈地呼唤全方位、高质量的法

律服务,尤其是非诉讼法律服务。大量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涌入大连,也需要本

地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大量优质、高效的全方位的以所在国法为依据的非诉讼法

律服务。

(二)、大连经济发展的特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系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大连市位于辽东半岛南端,西北濒临渤海,东南面向黄海,与山东半岛隔海

相望,素有“京津门户”之称;北面背依东北大陆,腹地辽阔,堪称“东北之窗”。

海、陆、空交通十分发达。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被确定为港口、工业、贸易、旅游

城市。“十五”期间已经将大连定位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

心、旅游中心、信息中心。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大连的企业获得了不同于其

他地区发展优势,企业种类与形式多种多样,各方面实力均得到长足发展。当其

发展至具有一定规模的时后,迫切需要建立现代的企业模式和现代的管理模式,

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模式和现代管理模式,就是依法规范企业结构和依

法管理企业。将企业的一切行为纳入依法治理的范畴,这就为律师事务所在这一

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也为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非诉讼业务模式

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三)、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功能和商业传统文化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非诉讼

法律服务

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功能主要有三项:预防功能、宣传教育功能、挽救功能等。

而其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预防功能。所谓预防就是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

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协

助企业的有关工作,起草、审查企业的合同、规章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以通过

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对外业务部门职工的接触和解答咨询还有专题研讨等形式,提

高其专业法律知识,使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合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防止出

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通过上述法律服务,在源头上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

险的防范与管理体系,能有效的减少或避免企业法律纠纷的产生。当企业发生法

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非诉讼的挽救方式代理企业进行协商、

调解形式的活动,更是与商业传统文化高度的一致。在中国传统的商业文化里,

“以和为贵”一直是商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理念和行为准则,同时由于我国司法环

境不佳,使得诉讼结果不能预料、控制,造成企业息讼厌讼,通过非诉讼的挽救

方式解决企业发生的各种纠纷,一直是为各企业所推崇的。因此,建立完备的法

律风险防范机制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十、法律高级职员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思路

说到这里,对于拓展非诉讼法律业务的思路这个话题,我只能结合法学理论

与市场营销学和经济学,还有自己创业时的社会认识,加上行业中已有的成功经

验来谈谈我的想法。因为毕竟我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属于纯粹的纸上谈兵。

(一)、以发展强劲或市场覆盖率大的行业或项目为对象,设计和提供大众

型的、精细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作为一种服务,必须有服务的对象,它必须依附于被服务的对象而

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分工繁杂,行业类别多,各个行业或项目需要

的法律服务类型不一样,服务范围也不一样,服务形式也可能不一样。那么,建

立一种新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应当从行业或项目的特点出发,从众多

类似需要进行某一类非诉讼服务的企业普遍性出发,在市场中寻发展势头强劲

且市场覆盖率高的行业或项目,为其设计或添加法律服务,建立该行业或项目为

服务对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模式,提供一种大众型的、精细的法律服务模式。所

谓大众的,即面向大众或广大企业;所谓精细的,即指对每个服务对象个体提供

细致而周到的服务。

(二)、根据需要综合服务的行业或项目,提供特殊、全面的法律服务。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需要协调各种民事关系,协调各种

行政关系,涉及到政策、法律、文化、经济诸多领域,需要多方面专业人才包括

法律人才提供综合服务的行业或项目,如劳资关系,行政审批等,其间涉及诸多

错综复杂关系,而这些项目的法律服务的发生,在绝大部分企业均可能发生。法

律高级职员把握住在本区域独有的或共有的领域,追踪企业发展的需要,设计出

综合服务或分项服务的法律服务产品,为该项目提供特殊的、全面的非诉讼法律

服务,构建这一领域的新种类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而这一服务带来的收

入应当是较高的且持续的,较高的收入因为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持续的

收入来源于综合服务中各阶段性服务收入的连接。这种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

的建立,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专业型从业人员,以团队方式配合,且与相关部

门建立广泛而细致的合作,才能提供该特殊而全面的服务。

(三)、追踪市场经济中某些新兴领域,设计新型法律高级职员特非诉讼

服务业务模式,为该领域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大型律师事务所或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汇集了许多民商法律专业精英,中小

型律师事务所也不乏专业人才。结合自身律师事务所专业特点,或法律高级职员

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瞄准市场经济发展中不断兴起的新兴领域,尤其是在

入世后,产品、劳务、技术、信息和资本全面汇入世界经济大潮,大连经济与世

界经济接轨,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及时跟进并研究这些领域,参考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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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做法,设计出一套符合大连特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

提供全新的法律服务“产品”,必定能促进经济发展,开辟出法律服务模式的新

天地。

结语

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建设应当是多元化的、多层次的,法律

高级职员不应当仅仅是考虑我能怎么做,而应当是考虑我该怎么做或者我想做什

么。我国律师法并没有对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作出禁止性规定,只要是合

法的,对当事人有利的,有市场需求的,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按照当事人要求提供

服务。并建立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向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的非诉讼法律服

务。我认为,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服务市场是广阔的,但有市场并不一定有适销对

路的法律服务“产品”,如何建立多种新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模式,开发广

泛的特法律服务产品,是律师事务所能否最大限度占有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份

额的关键。法律高级职员应当开拓思路,积极策划,勇于尝试,大胆探索,这样

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

参考资料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引》,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作者:陈昱翰

《不打官司的律师业务》,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作者:王欣子

《招标投标操作实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作者:赵曾海

《新业务与新视角:金融证券律师实务》,法律出版社,作者:国浩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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