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逐渐深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变得逐渐
完善起来,人民众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得到充分的保障。但
是,在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疑问。无效的民事行
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那么,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
呢?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
您有所帮助。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逐渐深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变得
逐渐完善起来,人民众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得到充分的保
障。但是,在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疑问。无效的
民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那么,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
是什么呢?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行为无效的具体含义
其具体含义是:
(1)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
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2)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
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
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3)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
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该无效行为
满足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其他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时,仍
得发生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效力。
▲二、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几种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
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
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
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国
家利益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其中,(1)(2)属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力”;(3)在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
根据《民通意见》与主流观点,该行为应为可变更、撤销的
民事行为;(4)-(6)为内容“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
部分仍然有效。
▲三、民事行为无效产生的法律效果
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
(2)赔偿损失。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即指双方恶
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
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4)其他制裁。
以上就是▲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的详细内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而言之,上文介绍了民法总则中关于
无效民事行为的具体含义,及其相关的无效情况和所产生的
法律效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访问网站,我们将
安排专业人员为您详细答。
本文发布于:2022-08-19 15:03: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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