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的法理基础与法律关系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1:0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表见代理法律规定)

作者:马启超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9

出版物刊名:经济研究导刊

页码:313-315页

年卷期:2015年第20期

主题词: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

摘要:目前,信托受益权证券化在法律上已不存在障碍,但诸多理论问题仍未厘清.以法理视角观之,

信托受益权作为法律所类型化的独立权利类型,范围和权属确定,具有可转让性,是证券化的合格基础资产.

在破产隔离的原则下,应避免以无法满足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基础资产,明确信托受益

权证券化过程中原始权益人、管理人与受益凭证持有人之间的二次性的信托法律关系,从而避免不必要的

法律风险,进而实现信托受益权证券化业务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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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基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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