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复习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07 01:41:3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

宪法学复习材料

宪法学复习材料

1.宪法是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与

人民相互之间权利义关系的基本法。

2.宪法的法律特征

(1)在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

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

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

力。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

较为严格。

3.宪法的分类

(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

准,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

注:世界最早成文宪法是美国宪法;欧洲最早成

文宪法是法国宪法;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最

早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自由大宪章》。

(2)按照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可分为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4.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政治性、组织性、限制性、最高性、稳定性、制

裁性、历史性、概括性、原则性

5.权力制约原则包括美国三权分立制度和契约

原则。

6.宪法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

定和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宪法惯例:指宪法无明确规定,长期政治生活

实践中形成的,经国家默认,具有宪法效力的

习惯和传统。

8.(1)1918年,世界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

法《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

本法)》

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单一,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上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复合,法国宪法

(2)法的发展过程: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1936年5月5日,《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史

称“五五宪章”)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1949年,《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

领》,简称《共同纲领》

1954年9月20日,1954年宪法

1978年宪法

1982年12月4日,1982年宪法公布施

(3)四次1982年宪法的修正案

A.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B.1993年的宪法修

正案C.1997年的宪法修正案D.2004年的宪法

修正案

(4)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定“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将“反

革命运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5)2004年宪法修正案,修改了一些内

容,改后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

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

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依

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

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

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给予补偿”

8.(1)国体:即国家性质,通过特定宪法规范

的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的根本特征,反映社

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决定着国家政治的组织形

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2)政体:A.狭义的政体是指国家权力,尤

其是有关国家主权归

属的制度。B.广义的政体是一个包括政权

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所有内涵在内的

概念,从整体指国家有关上述内容的制度。

(3)政权组织形式: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

以及各机关之间相互关系,及国家机构内

部构成形式。

9.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

(一)共和制政体的政权组织形式:1.总统制

2.议会内阁制3.委员会制4.人民代表大会

制5.半总统半议会制

(二)立宪君主政体的政权组织形式:1.议会君

主制2.二元君主制

1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的关系及其优越性

(1)两者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

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

体现以下几点: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

面地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B.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产生于我国的革命斗争中,是其他

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C.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A.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管理国家。B.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便于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有效地进行

国家管理。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在保证中

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

性,从而调动中央和地方的双重积极性。D.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少数民族参与管

理国家,有助于民族平等的实现。

11.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权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权保障的原则

12.我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1)组织: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

(2)程序注意事项:A.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

20日以前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

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

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

定。申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

以前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选举日以前作

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最后的决定。B.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

代表名额的1∕3至1倍;由地方各级人民大

会选举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

额,应多于应选人代表名额1∕5至1∕2倍。

13.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

(一)单一制(二)复合制(松散:邦联

制;紧密:联邦制)

14.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原因

(1)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我国实行单一制国

家结构形式是历史必然。

(2)我国的现实状况,决定了我国选

择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采取单一制的

国家结构形式。

(4)我国所处的外部条件要求采取单一制的

国家结构形式。

15.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的机关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设立特别行政区。

(2)国务院是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划的机关。

(3)省级人民政府是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划分

的机关。

16.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

和自治县(旗)。

17.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特别地方。是根据我国

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我国领土

范围内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

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地方。

18.集体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劳动众集体所有

制经济,是指部分劳动者集体占有生产资料,

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形式。

19.我国国籍取得的方式有出生国籍和继有国

(一)出生国籍:1.血统主义(国籍)2.出生地

主义3.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

(二)继有国籍:1.申请取得2.依据法律事实取

20.我国的国籍制度

(一)关于取得国籍: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

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2.父母双方或

一方为中国公民,人出生在国外的,无外国

国籍的。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

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

继有国籍的条件: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

居在中国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关于退出国籍的条件:1.外国人的近亲

属。2.定居在外国的人。3.其他正当理由。

21.人权的概念:人权是人的个体和体在一定

的历史条件下,为其自由地生存、活动和发展

必须具备的权利。

22.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24条把“国

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的重大意义:1.

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基本

目标和使命。2.突出了人权价值和理念,为宪

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注入了新的意义。3.完

善了公民权利保障的原则规定,强化了宪法保

障人权的基本精神。4.宪法确立“尊重和保障

人权”原则是对传统宪法理论的一个重大突

破。

23.平等权的含义:1.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权利。2.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国家机关在适用法

律时,对于所有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

不得因人而异。4.任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

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4.正确理解平等权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

上的平等,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不是平均

主义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是宪法和

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还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公民权利

能力上的平等,并不是要求每个公民行为能力上

一律平等。

25.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达到某一共同目的,

依照法定程序结成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26.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申请P206

27.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个人在符合国家法律要

求的范围内,有一切举止行动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37条)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

(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如隐私权)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了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

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

29、财产权:

(1)我国公民财产权的范围包括:

1)合法收入,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

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货币或实物收

入。

2)储蓄,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

3)房屋,凡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任何单

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查封、破坏。

4)其他生活资料,凡依法不禁止的公民个人所

有的有关衣、住、行、用的生活用品,都可以作

为公民个人财产权的客体,受国家法律保护

(2)财产权特点的主要表现:

1)扩大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范围。

2)加强了对公民财产权保护力度。

3)建立了对私有财产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制度。

(3)宪法修改的条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已有财产实

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修改案的这

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必须是为了“公

共利益的需要”。

2、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用或征收必须按法律规

定经行。

3、在征收或征用公民私有财产时,应对公民经

行补偿。

30、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申述权、控告检举

权。

31、双重属性的权利和义务:(1)劳动权、(2)

受教育权

32、国家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

利益,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

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

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

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33、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责任制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

(4)密切联系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主要表现:

1、它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是全国人民按照

选举法的规定,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

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所组成。

2、它行使的权利是最高的国家权力。

3、它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5、全国人民代表的组成:

(1)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

(2)农村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1倍于城

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3)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是5年

36、全国人大代表决议程序:

(1)议案提出:注意30名以上代表也可以

(3)议案的表决:投票方式表决并由全体代表

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议案由全体代表的

过半数通过。

(4)议案的公布,法律由发布命令公

布;选举结果及重要决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发

布公告给予以公布,或由发布命令予以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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