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及参考文献写法
2018年7月更新
(一)脚注
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应在相关的页码的
下面作脚注。脚注注释应力求规范,全文一致。正文开始整篇论文连
续编号。
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
注明“转引自”。
在文章中如果直接用双引号(“……”)引用他人观点、论点时,
脚注的做法如下:
1.引用著作、教材类: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24页。
②张三主编:《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0
页。
③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第二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社2003年版,第277页。
④胡鸿烈、钟期荣:《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香港南天书业公司
1957年版,第115页。
2.期刊论文类:
①李四:“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性质”,《法学家》2002
年第4期,第15页。
②王利明:“隐私权的新发展”《人大法律评论》(2009年卷),
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③[美]斯图尔特▪麦考利:“新老法律现实主义:‘今非惜比’”,
范愉译,《政法论坛》2006年第4期,第67页。
3.文集类:
王轶:“诉讼时效制度三论”,载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
7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98页。
4.译著类: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第54页。
5.报纸类:
王五:《论金融安全问题的法律防范》,载《法制日报》2002年6
1
月1日。
6.辞书类:
《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7.网络资料类:
李昌麒:“经济法的社会利益论纲”,载经济法网
http//=243,2005年5月2日访问。
8.古籍类
[清]方大湜:《平平言》清光绪十八年(1892)资州官廨刊本,
卷三。
9.学位论文类
张某:《专利审查指南适用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硕士学
位论文,第28页。
10.法律、法规条文
法律法规在论文中首次出现时应该用全称并相应说明简称。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同时应
写明该法律、法规的发(颁)布单位、发布(或实施)时间,以后在
使用时可以用简称。
法律、法规条文除了在双括号中直接引用用汉字外,(“《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其余使用时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按《公司法》
第51条的规定……。
(二)参考文献
按不同学科论文的引用规范,列于正文之后。外文用原文,不必
译成中文。
一、参考著作
1.张三:《税法》,××出版社2004年版。
2.张三:《税法》(第二版),李四等译,××出版社2004年版。
二、主要参考论文
1.李四著:“论法治与和谐社会”,《法学家》2003年第4期。
三、主要参考网站或参考法律、法规
(三)论文中序号的使用
正确:1.2.不正确:1、2、
正确:一、二、不正确:一,二,
正确:其一,第一,第二,不正确:其一、第一、第二、
段落之间不要空行,每段段落首行准确缩进2个字符要,用电脑打字
时,所有的标题不需要加粗。
2
本文发布于:2022-08-19 01:00: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802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