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纠纷预案

更新时间:2024-11-09 05:58: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广昌房屋出租)

公司法律纠纷应急预案

本预案为加强公司法律纠纷管理,维护正常经营和管理秩序,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

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法律纠纷处理原那么。

1、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2、依法、及时、高效处理。

3、兼顾处理本钱,力争效益最大化。

4、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5、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法律纠纷是指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

因权利和义务履行而产生的难以协商处理,需经诉讼、仲裁、调解、

诉外和解等方式解决的分歧和争执,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第三条法律纠纷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经济

纠纷、民事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

件。

第四条根据涉案金额、法律关系复杂程度、对外影响等因素,

将案件划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案件。

1、简单案件:涉案金额在5000元以下、涉及面小、

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

2、一般案件:涉案金额在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产

生对外影响、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3、重大案件: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法律关系比

拟复杂或可能引起体性诉讼或公司认为影响重大的案件。

第二章法律纠纷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为保证突发法律纠纷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报告、及时救

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公司成立以为组长的法律纠纷管理小组

〔下面简称法律小组〕,由经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

部门共同参与,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

应急:

组长:

成员:

第六条法律小组职责是受理相关单位处理法律纠纷申请,审查

法律纠纷性质和处理方案,报请公司领导批示,协调对外法律关系,

催促依法、及时、高效处理法律纠纷,对法律纠纷处理情况提出考核

意见。

第七条发生法律纠纷责任单位是纠纷处理主体,应及时做好法

律纠纷处理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和配合实施纠

纷处理方案,并承当法律纠纷处理结果和责任

第八条对外聘请律师作为公司法律参谋,公司各单位部门经

营管理过程中碰到法律问题可直接向外聘律师咨询,也可通过法律小

组向外聘律师咨询。

第三章法律纠纷案件处理

第九条发生法律纠纷的单位,应在纠纷产生5个工作日内填

写?法律纠纷处理申报表?,简要说明纠纷产生原因和处理预案,连

同相关资料报送经理办公室,交法律小组处理。

第十条遇到重大案件或情况紧急的案件,应于24小时内将

相关情况报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法律小组对发生纠纷单位?法律纠纷处理申报表?进行

审查,根据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并结合外聘律师意见,在5个工作日

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理法律纠纷,相关仲

裁、诉讼活动需要律师代理的,由法律小组统一安排,任何单位不

得自行对外委托。

第十三条对于简单案件,在法律小组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发

生法律纠纷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一般案件、重大案件,处理法律纠纷申请经公司

领导批准后,由法律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纠纷处理方案,落

实参加纠纷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明确纠

纷处理负责人

第十五条法律纠纷责任单位应按纠纷处理方案,认真做好纠纷

处理前期准备工作,如实汇报纠纷发生经过,按期收集并提供相关证

据及法律文书材料。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要根据纠纷处理需要,积极配

合纠纷处理负责人做好案件处理工作,派职工参与需要开庭审理的纠

纷。

第十六条需要进行仲裁、诉讼的案件,起诉书、辩论状、和解

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由参与诉讼的外聘律师撰写。相应处置方案和策略

由法律小组会同责任单位和外聘律师共同商定。

第十七条参与案件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对案件有关的证

据、资料、讨论内容、诉讼方案等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授权,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法律纠纷处理期间,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本单位或部门名义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或出具与纠纷相关的书面材

料和相关资料,不得未经授权在外单位出具的文书函件上签字或盖

章。

第十九条相关单位和人员在收到出庭通知、传票、判决、裁

定、裁决、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应于当日通知经理办公室和法

律小组。

第二十条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协议、调解书、诉

讼状、判决、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妥善保存,纠

纷处理后由纠纷责任单位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法律纠纷处理完毕后,法律小组会同责任单位对案

件情况进行分析,并由责任单位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上报公司领导。

第四章法律纠纷善后

第二十二条在法律纠纷处理完成后,在处理中做出显著成绩和

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在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

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考核,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

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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