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常考简单题及答案要点(必背)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P11-13页)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
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制化必
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
“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但有法不依、执法
不严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依法行政面
临着许多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
力。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P20-22页,共7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P56-60)
答: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
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
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
和成人高等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
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P73-85)
答: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
收学生权;4、学籍管理权;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6、聘
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8、
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9、其他合法权益。
高等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
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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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
接受监督。
5、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P95-99)
答:1、关于教师身份的法律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符合特定的
要求,高校教师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教师职业必须符合以下
几条标准:(1)经过长期训练,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技
能和技术。(2)具有专业自主权。(3)为社会提供重要服务。(4)有以献
身精神为核心的教师职业伦理规范。(5)实行教师资格制度。(6)有完善、
系统的在职进修制度。(7)有教师自己的专业自治组织。
2、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
(1)教师与政府的关系
教师与政府的关系具有不对等性,是具有纵向隶属性的法律关系,政
府部门作为关系的一方占据着主导地位,教师则处于服从地位,政府部门
与教师发生关系时以国家名义出现并行使广泛的职权,教师也依法享有批
评、建议、申诉和控告等监督权。
(2)教师与高校的关系
教师和高校的关系中有两种法律关系并存:隶属性法律关系、平等的
民事聘任合同关系。
隶属性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学校要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必须对教师
进行有效的管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指挥和协调,与此同
时,对教师来讲,不仅有依法服从学校管理、依法履行义务的职责,而且
还有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民主管理监督的权利。
教师聘任制的本质就是学校与教师简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
时教师与学校法律关系的基础,双方具有平等性
(3)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时教育和受教育,管理和被管理的纵向法律关系。
在这一关系中,作为一方主体的教师具有开展和组织教育教学的管理权,
而作为这一法律关系的另一方主体的学生不仅有受教育的权利还有受教育
的义务。
(4)教师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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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尊重教师,维护教师的合法地位,支持教师教书
育人的工作。任何人不许公然贬低教师的人格,破坏教师的名誉,不许用
暴力方法侮辱教师或非法伤害教师人身健康。
6、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P99-107)
答:高校教师的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
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
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
他方式的培训。
高校教师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
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
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
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
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
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7、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P134-146)
答: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
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
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
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
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
依法提起诉讼;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6、组织和参加学生
团体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
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5、按国家规定
缴纳学费;6、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8、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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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法性:指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
得与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否则无效。违反合法性通常
有三种情况:
(1)主体不合法:在不具备法定权力的情况下擅自剥夺或限制师生合
法权利;
(2)内容不合法:第一,学校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第二,
学校超越权限来规定本来应当由法律来规定的事项;第三,在没有获得法
律或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可能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
(3)程序不合法:第一,规章制度缺乏民主性;第二,规章制度缺乏
公示程序。
合理性: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只有比较原则、笼统的规定时所应
坚持的基本标准。
学校管理的合理性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其出发点是为了教
育人,而不是为了惩罚人、限制人;第二,学校规则是基于教育教学活动
的顺利实现或学生的完善发展的需要而设定;第三,成员对规则有基本的
认同感。
9、教师聘任制度(P115-118)
答:教师聘任制度是学校与教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根
据教学需要设置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有
一定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的一项制度。
教师聘任制度性质:民事契约关系。
教师聘任制度性质特征:平等、自愿;书面契约、聘期;权利、义务、
责任对等。
教师聘任制形式:招聘、续聘、解聘、辞聘。
10、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学籍管理权(P152-153)
答:高等学校拥有学生的学籍管理权。根据教育部1983颁布的《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的事项包括入
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
结业与肄业等。
高校对学生的学籍管理是依据教育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而教育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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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国的法源之一,所以学籍管理是属于以行政法为依据的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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