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试题大杂烩!

更新时间:2024-11-08 01:31:3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调解书格式)

继承法试题大杂烩!

【导读】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为每年必考内容,且在法律内

容中民法占比最大。民法内容中继承法出题率也较高,除了

一些常规的继承法试题,今天就继承法的较偏的模拟题给大

家做相应的汇总讲解。

【试题再现】甲死后留下价值3000元的瓦房2间和存

款800元,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

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

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

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B.乙、丙均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C.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

D.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继承,丙未作表示应视为接受遗

【答案】C。解析:据《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

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

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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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乙是继承人没有表示的,

视为接受继承;丙为受遗赠人,两个月内没有表示,视为放弃

受遗赠。故本题答案为C。

【试题再现】甲丧偶,有乙、丙、丁、戊四个子女,乙

与其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丙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有

特殊困难;丁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戊尽了部分赡养义

务。在继承甲的遗产时,依据《继承法》,谁可以适当多分?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解析:据《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

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

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

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乙与其共同生

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丙应当多分,丁应当不分

或少分,戊属于一般情况,故本题答案为A。

【试题再现】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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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

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

产()。

A.由甲全部继承

B.由乙全部继承

C.由甲乙各继承一半

D.甲继承多半乙继承少半

【答案】A。解析:据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

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

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

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

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

体情况确定。李某立遗嘱时乙15岁,但遗嘱生效时乙已经

工作,故所立遗嘱有效,故本题答案为A。

【试题再现】胡某生前有存款10000元和债务5000元,

立有遗嘱规定存款5000元归妻子,3000元归儿子,2000元

归女儿。胡某死后其遗产按遗嘱分割完毕。现债权人索债,

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某妻子应偿还5000元

B.胡某儿子应偿还1500元

C.胡某女儿应偿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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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胡某儿女应共同偿还5000元

【答案】B。解析:据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

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

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

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

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

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胡某只有遗嘱继承人,所以胡某生

前债务由胡某的遗嘱继承人按比例偿还,妻子还2500,儿子

还1500,女儿还1000元,故本题答案为B。

【试题再现】老唐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下列情

形下继承人仍享有继承权的是()。

A.甲故意杀害老唐

B.乙篡改遗嘱,欲分得更多遗产

C.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D.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老唐,致其骨折

【答案】B。解析:《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

节严重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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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

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

都丧失了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

肉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

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

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

行为情节严重。故本题答案选B。

辅导教师点评:继承法内容除了一些常规考题,一些非

常规内容也需要多注意,做此题的方法可以通过多做试题掌

握相应的考点,防止下次出现考点相同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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