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报告法律
社会实践是为了能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下是收集的实践报
告,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
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
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
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
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
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
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
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
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
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
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
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
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__的政策,学习
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
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
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
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
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
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
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
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
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
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
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
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
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
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
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
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
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
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
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
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__
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
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
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
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
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
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
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
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
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
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
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
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
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
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
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
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
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
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
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
多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
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
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
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
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
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
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
担当着重要的角,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
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
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
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
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
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
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
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
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
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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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4:06: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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