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犯罪既遂、未遂及中止的知识点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14 11:20: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工会经费会计分录)

故意犯罪、犯罪既遂、未遂及中止的知识点总结

故意犯罪、犯罪既遂、未遂及中止的知识点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一、故意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的形态是指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犯罪既遂

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也是法律确立的标准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

完成形态,相对于既遂形态而言,它们是特殊形态(既遂的修正形态)。

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两个特征:

①它是故意犯罪进展过程的一种停止状态;

②每一种停止形态都有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意义。

2、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二、犯罪既遂的概念和形态

犯罪既遂,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

实。犯罪既遂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也是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

法律后果)进行处罚的标准形态。

1、犯罪既遂形态的理论

①结果说: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据此,

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没有造成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属于犯罪未遂。

②目的说: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达到了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据此,故

意犯罪的实行行为没有达到行为人犯罪目的,属于犯罪未遂。

③构成要件说: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据此,

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属于犯罪未遂。

④提示:通说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

2、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

①实害犯:行为必须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是该罪的既遂。

②危险犯:危险犯既遂的要件是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只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

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的既遂。

③行为犯:行为犯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构成既遂。也即,只要实施

了某种犯罪行为,就是该罪的既遂。

三、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有犯罪预备行为,因意志

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是预备犯。预备犯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犯罪预备的特

征:

1、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2、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①准备工具:是指准备为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如为杀人而购买刀、、毒药。

②制造条件:是指为实行犯罪制造机会或创造条件,如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排除实

行犯罪的障碍,前往犯罪现场或者诱骗被害人赴犯罪地点,跟踪或者守候被害人,引诱共同

犯罪人,商议或者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等。

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入

到着手实行犯罪。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

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犯罪未遂的特征: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

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

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既遂区别的标志。如果犯罪已

得逞,就属于犯罪既遂。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指

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犯罪未得逞并不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而是由不可克服的客观障碍

造成的。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物质的阻碍、犯罪人能力

不足、认识发生错误等。

4、犯罪未遂形态可以划分为两类: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完成为标准,分为实行终了

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实行行为能否达到犯罪既遂为标准,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

未遂。

五、迷信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迷信犯(愚昧犯),是指使用迷信方式实施“犯罪”,而其行为从科学的角度而言

根本不可能对社会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迷信犯与不能犯未遂区别在于:

1、迷信犯是行为人的常识出现错误,不能犯未遂没有犯常识错误。

2、迷信犯预定实施的行为与实际实施的行为一致,不能犯未遂行为人实际使用的犯

罪方法与预想使用的犯罪手段不一致。

3、不能犯未遂,构成犯罪,按照未遂犯处罚。迷信犯,不是犯罪,无须处罚。

六、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形态。犯罪中止也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

1、时间性

在犯罪过程中,即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如果犯罪已经既遂,

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中止。

2、自动性

这是指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①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自以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本人自主地决

定放弃犯罪。

②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

特定场合,行为人自动采取积极行动实际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③只要是犯罪分子认为自己能够把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

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都认为具备自动性。

3、客观有效性

中止不仅仅是一个良好的愿望,还应当有放弃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的实际行为,并

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

①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自动放弃正在预备或实行的犯罪就具备客观有效性;

②在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将要发生的特定场合,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实际阻止

犯罪结果发生,才能具备客观有效性。

4、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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